電梯傷人觀後感
⑴ 關於電梯和直梯危險的作文觀後感400字
我們家住在高樓里,外公、外婆家在20樓,爸爸、媽媽和我的家在16樓。每天上學、放學、進進出出都要乘坐電梯,電梯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方便。可是,電梯有時候也會出現故障。一天晚上,媽媽接我放學回家,另外還有一位鄰居阿姨和我們一同踏進電梯,按了電鈕,電梯緩緩啟動了,我們在電梯里有說有笑。正在這時,突然電梯嘎地一聲停住了,可是電梯門卻始終沒打開,我一看,電梯上顯示才到19樓,我有些不安了:怎麼回事?不會是出故障了吧?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了,可電梯依然紋絲不動。我們三人急了,扯開嗓子大聲呼救,希望有人聽到來救我們,但我們叫了好長時間,家家戶戶都緊閉著門,沒人聽得見。正當我們害怕又不知所措的時候,媽媽拿出了手機給家裡人打電話,可手機信號被周圍全是鐵的電梯屏蔽了,怎麼也無法與外界聯系,一線希望又破滅了。一個小時過去了,難道要在電梯里關一個晚上嗎?如果在電梯里時間呆久了,就會缺氧,我著急地哭了起來。媽媽在一旁不停地安慰我:別哭了,我們再想辦法。於是,媽媽和阿姨一起用足力氣拉門,我也上前幫忙,電梯門終於開了一條小縫,可是手一松,又關上了。這時,阿姨拿出了一個飯盒說:我們再來一次,用飯盒把門卡住。這一次終於成功了,門開了一條縫,一股新鮮空氣撲鼻而來。現在我們還是不能出電梯,這時,媽媽又拿出手機對准那條小縫,一遍又一遍地撥著家裡的電話,終於電話接通了。當外公得知我們被關在電梯里的情況後,趕緊去找電梯維修員,不一會兒,我們終於得救了。走出電梯,我不由鬆了一口氣。這次經歷真令人難忘!它鍛煉了我的意志,還使我懂得了:遇事要鎮定,要動腦筋、想辦法,切不可慌亂。
⑵ 電梯觀後感
我住的小區,有幾棟樓。每當人們准備出去訪友.運動.買菜時,都要辛苦的上樓下樓。後來,有些樓安裝了電梯。 從此人們生活很方便了。
電梯,構成了一道風景。早晨工作者.學生早早地在每層樓的電梯門口等待電梯。電梯載人不能過多,如果人數過多電梯就會「嘟嘟」的響,電梯的門就不會關閉。這時候,就會有年輕人走出來,讓其他的人先走,自己等待下一次的電梯。人們把這看成理所當然的事,因為這是我們中華人民的良好美德.有的時侯老年人.少先隊員也會這樣做。
在電梯里說話會有迴音,所以人們打電話接電話時總會做一個手勢(用手半捂住嘴),來縮小說話的音量。
周末時,你總很難做到電梯,或是發現每層樓電梯都要停一次。那是因為有孩子在玩「電梯戰」,還有就是有的哥哥在搞惡作劇:到達最頂層快速的按下所有樓層的按鈕,然後自己出來乘坐另一個電梯下去,到了二樓又快速按下所有樓層的按鈕,然後自己走樓梯下去。有時被老人發現,便教育他。到後來,這種情況漸漸減少。
經常坐電梯的人,大概都見過這樣的情景:如果有有幾個人准備下電梯時,就會有人招手示意,讓別人先走。雖然換來的只是一聲謝謝,但他們無怨無悔,每次都重復著這樣的動作.
一個個電梯,任人用,任人玩,它們是人們的交通工具,也是居民們美好情感的結晶!
⑶ 電梯傷人誰的責任
1)如果商場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導致事件發生,則應承擔侵權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規定,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商場里的電梯屬於為消費者的購物活動配套的附加服務設施,如果電梯部分或整體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發生的「吃人事件」,商場也須承擔賠償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2)如果商場之外的第三人的行為導致事件發生,造成他人損害,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商場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損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賠償權利人起訴安全保障義務人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確定的除外。
(3)如果電梯維保單位違反根據我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規定的維護、保養義務,也要承擔侵權責任。我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第五條規定,使用單位應當根據電梯安全技術規范以及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和實際使用狀況,組織進行維保。使用單位應當委託取得相應電梯維修項目許可的單位(以下簡稱維保單位)進行維保,並且與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保的期限、要求和雙方的權利義務等。維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內容:(一)維保的內容和要求; (二)維保的時間頻次與期限;(三)維保單位和使用單位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而且第三章「日常維護保養」規定了電梯維保單位的職責和義務等內容。如果電梯維保單位違反根據我國《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規定的維護、保養義務,不但對電梯使用單位構成違約,應向使用單位承擔違約責任,而且對事件的發生也存在主觀過錯。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致人損害,或者雖無共同故意、共同過失,但其侵害行為直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構成共同侵權,應當依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規定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沒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過失,但其分別實施的數個行為間接結合發生同一損害後果的,應當根據過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如果電梯本身存在缺陷,電梯生產者或銷售者也是被告,要承擔產品責任。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3條規定,消費者、用戶因為使用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產品造成本人或第三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製造者或者銷售者要求賠償。因此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運輸者和倉儲者對產品質量負有責任,製造者或者銷售者請求賠償損失的,可以另案處理,也可以將運輸者和倉儲者列為第三人,一並處理。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四十二條規定,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第四十四條規定,因運輸者、倉儲者等第三人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第四十六條規定,產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及時採取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四十七條規定,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存在生產、銷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我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二條規定,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第四十四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傷害的,侵害人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侵害人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應當賠償損失。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於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就具體的賠償請求,賠償權利人根據具體情況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或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提出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在內的相關各項合理賠償請求;依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賠償權利人還可以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
⑷ 電梯吃人案件觀後感
在電梯出現故障的時候,可以避免悲劇發生的就只有人們的安全意識。一旦發生事故,旁人的無知讓事故升級成悲劇。當手扶梯發生意外時,任何人都有義務去按紅色的急停開關。切記!!!!!在手扶梯的上下梯頭位置。
⑸ 電梯事故觀後感500個字
請不要再擴大宣傳電梯事故!!將心比心各行各業都不容易!!
恐懼的本身就是對我們所有電梯行業從業人員的一種不信任,一種不尊重,沒有人理解一個電梯工需要為了您每天的出行方便安全付出了什麼!
您在凌晨三點夜店歸來,你不曾想到一個電梯工已經在維修加班的途中;
當你進入夢鄉時,這些可愛的人還在為了你明天的方便,還在熬夜排查故障。
你不曾想到您看一場球賽看一次展會一群電梯工為了大家的安全24小時在崗只是為了您的乘坐安全;
你不曾想到一個電梯工陪老婆孩子想真正的旅行一次是多麼的艱難,您的一個電話我們就得在30分鍾拋下老婆孩子趕往工地現場;
你不曾想到有多少維修安裝的電梯工人犧牲在為您電梯服務的路上,電梯井道狹窄在您看來可能骯臟,可是那就是我們電梯人一輩子的歸宿;
你可曾知道中國目前95%的事故死亡的都是在電梯里安裝又或者維修的電梯工人,大家真的關心過嗎?
請暫停您手中的事故傳播,不要傳遞恐懼,您不是我們,您沒有資格去調侃一幫拿著賣白菜的錢卻操著賣白粉的心,說不定哪天還要進班房。拋妻棄子為了一些陌生到一輩子可能都見不上一面的人的安全徹夜難眠的電梯人。
人們一味責問電梯從業人員時,又有誰來提高他們的職業榮譽感和薪酬呢?
⑹ 電梯安全情景劇讀後感
今天觀看抄了暑期科教頻道的安襲全篇《吃人的電梯》。講的
是小朋友沒有按照要求乘坐電梯,被夾在裡面的事例。我今後
乘坐電梯一定要注意安全,並且告訴我的同學乘坐電梯不能把
手,腳放在邊上。也不能在電梯上亂跑。更不能往電梯里扔東
西。小朋友乘坐電梯要有大人陪同。
⑺ 電梯教育觀後感六百字
電梯安全教育片觀後感篇一
《安全教育片觀後感》
安全教育片觀後感
張家虎
觀看了「安全生產事故教育片」後,從中看到的安全事故現場觸目驚心,觀後感觸很深。
安全警示教育片里,血的教育又一次警示我們,在工作、生活中,一定要時刻注意安全,並要把「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的安全思想意識融入到人性化、親情化的安全宣傳教育中,珍愛生命,關注安全。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更加和諧。通過這一幕幕血的教訓,提醒、號召每位同事都要樹立「安全在我心中」的理念是多麼的重要!在我們日常工作中,「安全無小事」是人所共知的道理,但做起來並未完全對號。有一種流行說法叫「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習慣性違章時有發生就是這種流行說法的突出註解,而因此引起的嚴重後果也是觸目驚心的。
而所發生的安全事故,幾乎都是管理不嚴、操作不當、違反規程引起的。人的因素佔了主導作用,所以,安全管理須臾離不開「以人為本」這根主線,重在管理,提高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力。樹立「安全在我心中」的理念就是體現「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的自覺、責任及自我保護意識。我們的員工一定要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安全工作來不得半點馬虎,稍不注意就會受到它的危害乃至失去寶貴的生命,這是血的教訓!願安全警示成為我們日常生產的座右銘,時刻牢記「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方針,嚴格按規程操作,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電梯安全教育片觀後感篇二
《安全教育片 觀後感》
《安全教育警示片》觀後感
安全是什麼?安全是企業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平安,更是一種珍愛的人生態度。春天走了會再來,花兒謝了會再開。然而,生命我們卻只能擁有一次!安全上班,安全回家,會讓親人少一份牽掛,父母多一份寬慰,家庭多一份歡樂。
2012年6月*日項目部組織全體員工觀看股份公司系列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片,通過觀看影片使我對安全工作認識進一步深刻,建築施工系統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大小事故不斷,其中機械設備、觸電等事故佔有相當比重。因此,如何加強現場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已成為新形勢下企業加快發展的一個重大課題。
對於安全這個話題,帶給我們的思考確實太沉重了!天天講安全,月月說安全,但迄今為止,在我們的身邊仍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也時常有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的事件發生;管理者的苦口婆心、再三提醒,安全事故血的教訓,讓我們每一名職工對安全的重大意義有了深刻的認識和體會。誰都知道安全關系著我們千家萬戶的幸福與快樂,但是在現在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仍大量存在思想麻痹,習慣性違章操作的不良習慣。最近發生的「********事故、「******事故,從這兩起事故看,如果大家都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這些事故還會發生嗎?從這兩起傷亡事故中我們應該得到更多的啟發......在生活生產中還有許多因為一時疏忽大意而發生的慘劇,一樁樁、一件件毀滅了多少了溫馨的家庭,帶走了多少幸福的夢想?可想而知,安全對於一個企業、一個家庭、一個人是多麼的重要,所以說,安全是
幸福生活的前提。
剖析大大小小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到爆炸、觸電、坍塌等事故不少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所導致的。因而為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遏制事故蔓延,必須從管理上著手,從源頭上抓起。通過觀看警示片,我們可以清楚的了解,任何一個事故都將造成生命和財產的損失,對公司的聲譽產生不可挽回的影響。財產失去了,可以通過努力再去獲得,而生命失去了,是無法挽回的。隨著,生命的流逝,一個一個家庭也將徹底破碎。產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工作中沒用牢固樹立安全意識,不懂得安全操作常識,一味蠻干所造成的。確保安全不是一句空話,這要求我們在工作中努力學習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將安全擺在開展各種工作的首要位置。
在工作實踐中,我們為了確保安全,需要進行合理的規劃、分工;需要具體的實踐操作;需要經驗的積累。這一切的前提是頭腦中有安全意識,而安全意識源於學習和監督。這要求我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積極參加安全培訓,提高自身業務能力,將所學的知識融入到工作實踐中;認真參加安全例會,查找、分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缺陷、漏洞,通過通報的事故案例自我警醒、查漏補缺、積累經驗;合理規劃工作中的安全要素、流程,在工作中的每一個環節切實貫徹落實安全制度,科學安全開展工作。
在開展工作之前,我們應當積極同相關部門密切協調、配合,掌握第一手資料,分析當面作業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有針對性的制定安全預案、開展安全教育、落實安全交底。每時每刻我們的作業面
都發生著變化,這就要求我們要做到及時掌握工作動態,除了解工作面本身之外,周邊人文、自然環境,以及天氣變化等情況,也是我們所必須關注的。根據工作動態,及時靈活調整科學安全的工作方法已經成為我們所必須要掌握的基本技能。行動是思想的最直接體現,只有不斷的學習與實踐,才能真真切切的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最終在實踐行動中充分貫徹落實安全工作。
安全無小事,一絲一毫的疏忽都有可能釀成災難。我們應當時刻警醒,始終在頭腦中存有安全意識。居安思危,警鍾長鳴,只有確保安全,各項工作才能獲得成績,個人才能成長進步。以上,是我個人觀看警示教育片後的一點感想,不當之處,還請領導和同事們批評指正。
***項目
馬仔
2012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