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劇劇本
⑴ 關於法制的情景劇
關於法制的情景劇可以圍繞一些簡單的日常可能見到的實際案例展開,比如說詐騙等,提高大家的風險防範意識。
劇本案例:
人物:詐騙男子、應聘甲、應聘乙。
道具:內容寫著「110招聘現場」的標識牌,一張桌子,一把椅子,一個「愛心」捐款箱。
詐騙男子:大家好!快過年了,兜里沒錢心發慌,沒錢過年淚汪汪,個頭太小不夠扛,走投無路學說謊。昨晚在網上看到「110」招工信息,「110」可是個明星單位,一定會有很多人慕名而來的,何不趁這個機會忽悠一下,弄點錢回家過年?
詐騙男子:這年頭,搶不如偷,偷不如騙,為了MONYE,我早有準備,你看,辦公桌自帶的,椅子自帶的,廣告牌自創的,能跟上潮流吧。
詐騙男子(坐在辦公台上,叼著口煙,自言自語):膽大有官做,你看我,搖身一變就成了人事部長,威水吧!
應聘甲(一個書生氣很重的年輕男子):領導,請問這里在招工嗎?
詐騙男子:招,招,招,大大地招。
應聘甲:你們需要什麼條件?
詐騙男子:這個嘛?就看你什麼條件?你啥學歷?
應聘甲:我是應屆本科畢業。
詐騙男子:你會啥?
應聘甲:我會打字,每分鍾30個字。
詐騙男子:會哪國語言?
應聘甲:會英語,剛過四級。
詐騙男子:你還真行呢?條件不錯,但關鍵要考考你的愛心,考考你的社會責任感去到哪?
應聘甲:還有這個要求,我頭一次碰到。
詐騙男子:現在什麼都講創新,創新就是效益嘛!
(白)「110」最講愛心,想進來,就看你愛心去到哪個程度,捐多一點,愛心就多一點,進入「110」的機會就大一點。
應聘甲:哎呀!(摸摸褲袋)錢包擱在家沒帶。
詐騙男子:(悄悄說)錢,這么重要的東西你都沒帶。那好,我再問你,打字每分鍾60個,英語要過六級,能行嗎?
應聘甲:可以努力一下。
詐騙男子:通話3分鍾,被群眾罵足3分鍾不給頂嘴,頂嘴就寫檢討,行嗎?
應聘甲:這個,有點不行。
詐騙男子:通宵達旦上班,不給睡覺,行嗎?
應聘甲:這個真不行。
詐騙男子:上班遲到扣工錢,節假日沒有休息,加班隨傳隨到,否則馬上炒魷魚,你能接受嗎?
應聘甲:這個更不行。不過你也講得太黑了,怎麼跟我聽說的不一樣呢?
詐騙男子:我都是被你逼出來的,你回去吧。
應聘甲:(對觀眾說)什麼世道,居然有這種人,等一會有你好看的。
應聘乙(一個男扮女生、塗脂抹粉、騷首弄姿的時尚女郎):靚仔,這里是不是招工啊,我行嗎?
詐騙男子:哪有不行的。
應聘乙:別老盯著我,人家蠻緊張的。
詐騙男子:怎麼這模樣呢?雖然不是你的錯,但你也不要出來嚇人呀!
應聘乙:這也不是為了給大家留個深刻的印象嘛?
詐騙男子:印象太深刻了,少有的美女,少有的美女。(對觀眾)「110」也太出名,連這個也趕來了。
應聘乙:謝謝誇獎,(遞上一個紅包)如假包換。
詐騙男子:(對觀眾說)夠意思,夠誠意,我喜歡。
繼續說:啥學歷?
應聘乙:沒讀幾年書。
詐騙男子:政治面貌呢。
應聘乙:你看不清楚嗎?典型的美女臉。
詐騙男子:(對群眾悄悄地說)又來了個二百五。 繼續說:會打字嗎?
應聘乙:字不會打,偶爾能認一下。
詐騙男子:能挨罵嗎?
應聘乙:經常罵回別人。
詐騙男子:能通宵上班嗎?
應聘乙:雙倍工資可以考慮一下。
詐騙男子:再問你一句,出事了怎麼辦?
應聘乙:就說是臨時工嘛!
詐騙男子:你這條件,說你行,對不起群眾,說你不行,對不起我自己,不是太為難我了嗎?
應聘乙:我這條件,不行嗎?
詐騙男子:這個說不好,也不好說。這樣吧,我自作主張關照一下你。「110」正在開展一個愛心捐款活動,獻出愛心越多,進入「110」的機會就越大。
應聘乙:我擁有多年的公關工作經驗,還是第一次聽說招工與捐款捆綁進行的,太有創意了。
詐騙男子:現在什麼年代了,做什麼事,膽子都要大點,思想都要開放一點。(對觀眾說)像我這樣,不是吃腦的,敢出來混嗎?
應聘乙:就這個創意,我應該捐給你2000元。
詐騙男子:我們太需要的就是你這樣的人才!你面試通過了。
應聘乙:我也不會讓你後悔的。剩下的全捐給你了。
詐騙男子:真沒看走眼,如果光看學歷,就埋沒人才了。明天去報到。
應聘乙:今天遇伯樂了。靚仔,謝謝您了,明天再見。我勸天公重抖擻,不拘一格降人才。
詐騙男子(對著觀眾悄悄說):再見就難了。明天我都回家過年了。
詐騙男子:(正在數錢,不亦樂乎,看見有人進來,馬上把錢收起來)
應聘甲:我帶錢回來了。
詐騙犯:這就對嘛,有愛心,就有工作。
應聘甲:這錢我全捐了,你收好啦。
詐騙男子:(一邊接過錢,一邊說)你的頭腦挺靈活的,不錯,不錯,你面試通過了。
應聘甲:謝謝你這么看得起我,看得起我的錢。
詐騙男子:你會做,我也會做。
應聘甲:我看你的學習能力挺強的,對「110」的研究挺透的。
詐騙男子:過獎了,昨天才在網上學習的(哎呀,說漏嘴了),我絕對是貨真價實的,在「110」工作已經20多年了,是老同志了。
應聘甲:今年才是「110」的第十五個年頭,你敢忽悠我,我正式告訴你,你剛才的所作所為,已經被我秘密拍攝下來了。
詐騙男子:想勒索我?我是「110」派來的。
應聘甲:我也是「110」派來的。你的膽真夠大,「110」你也敢冒充。
詐騙男子(上前拍拍應聘甲的肩膀):誤會,誤會,自家兄弟。
應聘甲:誰跟你做兄弟,真是唔知死,我告訴你,(亮出警察證)我是「110」警察,早都盯上你了。
詐騙男子:怎麼搞的,今天是什麼日子,到處都是「110」的人,我又撞在槍口上了。
(白)兄弟們,這個地方不好混啊!
應聘甲:真的假不了,假的跑不掉。走!跟我回派出所走一趟。
詐騙男子:我怎麼裝也不像警察,你這么一叫,倒挺像警察的。哎,今年我又不能回家了。
⑵ 關於法律和道德的小短劇6分鍾左右
法制短劇《網路惹的禍 》
場景:宿舍,一台電腦在桌上
人物:甲(王小強),男,性情急躁
乙,(魯陽)電腦高手,甲的舍友
丙(南柯),甲的同班同學
故事起因:甲有一個同班女友,剛開始關系很好,交往一陣後,女友突然提出分手......
內容:甲一個在宿舍喝酒,心情郁悶,乙奪門而入,轉一圈後放下書包
乙:嘿,哥們,怎麼不去上課呀?唉,算你今天不走運,知道我們和那個班上課嗎?_"服裝設計班",青一色女生,那一群姑娘長的賊水靈,光看著就讓......(發現甲不對勁)
乙:乍的?被誰射中丘比特之箭,告訴大哥我,去幫你網過來!
甲:(生氣)去,正煩著!
乙:嘿,難道我們玉面飛龍,玲瓏可愛的小雞仔同學被甩了?
甲:你說什麼呢?皮癢癢想找人撓撓是吧?
乙:誒,生氣啦?兄弟,天涯何處無女人,何必單戀一支花啦.....看你們挺好的,咋就分手啦?
甲:我也不想啊,是她提出來的!
乙:外遇,絕對是外遇!
甲:(驚訝)你怎麼知道?
乙:她還跟你說什麼了?
甲:她說「我受不了你的墨嘰,一點男人氣概也沒有,跟你在一起就沒有安全感」。
乙:借口,你知道嗎,女人一旦有了其他男人以後在都是這樣說的。早知道你們會出問題的。
甲:(激動)你知道什麼,快說!
乙:別激動,咱們這么好的哥們,有事我當然站在你這邊。以前,我看你們那麼親熱,也不好意思說閑話。現在既然都成這樣了,我就跟你說了吧!前一段時間我親眼看見她和我們班的南柯走的很近,至於後來嘛,,,,你應該明白了,,!
甲:原來我一直被她蒙在鼓裡!
乙:唉,以前就告訴過你,女人心海底針,千萬別動真心,你不聽,現在吃虧了吧!不過我看你是沒他有男人氣概!
甲:連你也這么說!
乙:跟你開玩笑的,其是我是為你感到不值,要是我呀,非得找她算賬不可!,,,,不過現在已經生米煮成熟飯了,想挽救都來不及了,我也無能為力羅,,(唱: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
甲:唱什麼唱啊,你趕快給我想個辦法,我非得出這口氣,不然以後怎麼見人啊!
乙;辦法,,,,辦法,然讓我想想,,,,,
甲:你到是快點啊!
乙:有有了,用它(指桌上電腦)
甲:它能用什麼!
乙:這你就不懂了吧,咱們是大學生就得充分利用高科技!
甲:你是說、
乙:咱們先侵入他們的電腦,收集犯罪證據,這事我來搞定,然後再由你悲劇的主人公,發表肺腑之言,站出來指正,,,,嘿嘿嘿,現代版西門慶和潘金蓮,到時候,看全院的唾沫不把他們淹死!這招夠絕的吧!
甲:這行嗎,我覺得不太穩當啊!
乙:能有什麼不穩當的,這網路世界那麼大,我們又不用真名,誰還有閑工夫來管這閑事,再說了,咱們這是發表自由言論,「公民有發表自由言論的權利」你懂不懂啊?
甲:那好,你快點!
乙:別急,一會兒就好(話外音:啟動黑客入侵軟體......正在鏈接.....請輸入Ip)我給它搞上(正在破譯密碼....成功侵入.....)搞定......哎呀,我的媽呀,絕版機密呀,都快趕上五角大樓了,我真是太帥了!
甲:你快點吧!
乙:你等等,我給他全部.....公開..哈哈,搞定,輪到你發揮了!
甲:你對我無情,休怪我對你無意!
第二天:網上的消息在校內網上傳遍了校園,所有人都開始議論紛紛!丙走上,聽見下面的談話:
話外音:A:誒,快看呀,就是他,怎沒想到原來他是這樣的人
B:就是,下流無恥!
(丙氣勢洶洶的來到甲乙的宿舍門前)
室內,甲乙拿著酒瓶喝酒:
甲:不知道那倆現在怎麼樣了?
乙:還能怎麼樣,躲起來哭唄,哪還敢見人呀!
甲:(醉意)哥們,鐵哥們,我對佩服的五體投地,(做趴地狀)來.....!為我們的勝利...乾杯!
乙:乾杯!
丙奪門而入,氣勢洶洶,甲乙有些意外。
丙:王小強,你給我說清楚,網上的東西是不是你弄的!
乙:喲,西門慶大人駕到,有失遠迎,有失遠迎!
(甲不理睬)
丙:王小強,是男人就給我站出來說清楚!
甲:既然你都猜到了,我就不瞞你了,是我做的,你能把我怎麼樣?
(氣氛開始有火葯味)
丙:那麼是就是說是你把我東西公開的,我告訴你,我和她只是普通關系,你必須向我道歉!
甲:我就是不道歉,你能把我怎麼著啊!(走向甲)
乙:兩位有話好好說,都是同班同學,不要太激動!
丙:你等著,你必須為你的行為付出代價,(准備出去,回頭)你不是個男人!
甲:你說什麼?有種再說一遍!
乙:(看要打起來)兩位,,兩位,,息怒,息怒!
丙:你不是男人!
甲趁乙不注意,突然拿起凳子砸向丙,(啊)丙倒下!
(一場景完)
外:被告人魯某,未經他人允許,竊取他人隱私並對他人造成傷害,觸他人隱私權。被告人王某,發表言論不實並且傳播廣,對他人的名譽造成了嚴重的傷害,致使他人不能正常生活,觸犯他人隱私權和名譽權,對他人生體造成嚴重傷害,犯故意傷人罪。現法庭做如下宣判....。(完)
編後語:如今網路越來越來普遍,特別是在大學生之間,但是在網路上的法律意識大學生們還很淡薄。其次,作為青年的我們血氣方剛,容易因為一時的沖動做出不理智的事情,等到後悔的時候已經莫及了。僅以此故事警惕我們大學生!
法制短劇《相機的故事》
短劇《相機的故事》
人物:老大媽——熱情好客
大學生A,B——有點自大驕傲
小明——老大媽孫子,愛玩網路游戲,初中生
警察——嚴肅智慧
地點——泰山街道某小院
內容:
大媽:(接電話)誒。。。在呢,上學還沒回來……家教有了,是社區安排的兩個義務大學生,來過一陣子了了,好…..放心吧,兩孩子都是好孩子…..上次把相機納在家裡了,找到了給你們送過去……在呢,在呢,還是那粗心的老樣,我掛了!肌攻崗煌瞢號哥銅工擴
大媽:現如今是男女平等,兒子兒媳都在外工作,丟下孫子讓我管。偏偏我們家小明有不聽話,不愛學習,門門都不及格。這不,找了兩個大學生家教,聽說是負責我們這個社區的,真是兩個好孩子(自語)哦,對了,還得拿相機,兔崽子兩,非把我這把老骨頭折騰死(一邊說話,一邊找相機,發現相機不見了)
大媽:咦,明明放在這里怎麼就不見了….哎呀,錢也不見了,莫非有小偷……(打電話)喂,警察同志我們家來小偷了,你們趕快過來吧(掛電話)。這大白天還來小偷了,(幾分鍾後警察來了)
警察:大媽,是你報的案么?
大媽:同志,你快進來看看吧!我這屋門也沒壞,鎖也沒壞,怎麼就被偷了呢? 你看我就把它放在這里了。
警察:都有誰知道你把相機放在這里了?
大媽:就我一個人,哦不!還有我孫子!還有那倆孩子!
警察:倆孩子?!
大媽:是倆大學生,來給小明做義務家教的,那天我給他們看了,他們還教我怎麼用了……你不是懷疑他們吧……?不,不是,絕對不是!那倆孩子都是乖孩子,人可好!不可能的!會不會是小明拿的?
警察:這窗戶是一直開著的?
大媽:是啊!
A,B走上來
A:大媽,我們來看你……(瞧見有一個警察,驚訝)大媽,這是?
大媽:不礙事,不礙事,家裡來了小偷,他在這看著!
A,B:啊,小偷?大媽你沒事吧?
大媽:好孩子,大媽沒事,就前天給你們看的相機丟了!
A,B:相機?(大聲的)
警察:還丟了一部分錢,你們知道?
A,B:錢?(詫異)
A:大媽,其實那相機.....
B:(拉住A),其實那相機我們也沒看見(虛心的)
A對B(小心):都怪你!
警察:你們真的沒看見?
A,B:沒...沒有....(使勁搖頭)
小明上來
小明:奶奶,我.....(看見警察,嚇了一跳,轉身向外跑)
大媽:站住,跑哪去?
小明:我忘東西了
大媽:做什麼虧心事了,老實交代,警察同志可在這啊!
小明:(害怕警察)我.....我昨天去黑網吧了!
眾人:啊!
大媽:還有呢?
小明:我......(使勁的想)我暗戀我們班的一個女生,就給她寫了一封信,她看了以後就說要報警抓我,警察怎麼這么快就到了!
眾人:啊!
大媽:你都給人家寫什麼了?
小明:我寫了:我已經注意你很久了!
眾人:啊!
大媽:還有呢?
小明:還有……還有,我昨天在去網吧之前偷偷在你衣服里拿了三百塊錢
眾人:哦(A,B鬆了一口氣)
大媽:那相機去哪了?
小明:相機?我……我沒拿相機!
大媽:還撒謊!
B:哎,大媽,相機不是在這嘛!
大媽:原來在這.我還以為……
警察:(拿過相機)這相機是你們拿的吧
A:啊,沒……沒,怎麼回了,不是這好好放著嘛
B:沒見過,沒用過
警察:這裡面會有你們的照片呢……還不承認
A,B:啊
A:忘刪了!
A:(很不好意思)大媽對不起,我們只是拿去用了一下
警察:說一下經過吧
A:那天我們(回憶)
回憶:
B:你的論文怎麼樣?
A:快弄好了,就差幾張照片,借不到相機,真急死我了
B:相機?哎?大媽不是有一個么? 向她借去,咱們和大媽關系這么好,她准會借的!
A:對啊,我怎麼就沒想到!走,去大媽那(來到大媽院子里)
A:大媽?大媽?是我們(對B)好像不在家,怎麼辦?
B:奇怪,窗戶都開著,怎麼會沒人呢?哎,你看,相機不就在屋裡那盒子里裝著嗎,用這個撈出來!(一根晾衣桿)
A:別,大媽不在家啊?
B:你怎麽怎麼呆呢,咱們先拿著用,回來再給大媽說清楚,大媽能怪我們嗎?
A:嗯,也是,用一下應該沒關系!
B:拿到!
A:走吧!
回到現實
A: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
B:警察同志,我們不是故意的!
警察:我該怎麼說你們兩個呢?
大媽:警察同志,他們不是故意的就算了吧!
警察:先說你吧,小明,你知不知道黑網吧是違法的?哪裡面空氣不好,衛生條件有很差,最重要的是安全隱患大,偏偏你們這些未成年小孩就愛往裡鑽,萬一要是出現危險或者遇到壞人怎麼辦?你知不知道,大人多麼擔心你們。還有做人要誠實,要是從小養成了壞習慣,等到你成年了就要付法律責任了!
小明:我知道錯了!
警察:還有你們兩!
B:警察同志我們深刻的認識到錯誤了!
警察:你們兩都是成年人了,法律意識還這么淡薄,你們知道嗎,未經他人允許進別人家裡拿東西就已經觸犯了法律,構成盜竊罪!
B:沒這么嚴重吧?
A:警察同志,我們知道錯了,請你從寬處理!
警察:居然還對警察撒謊,妨礙司法辦案,你們當法律是兒戲?
B:下次再也不敢了!
大媽:同志,你看他們都認錯了,你就放了他們吧,這兩孩子是多好的孩子啊!
警察:大媽,還有你也要注意,以後出門要記得鎖好門,不拍一萬,就怕萬一,只要怎咱們有了防範意識,犯罪分子才能無機可乘!
大媽:哎,我知道了,這兩孩子?
警察:我的安法規辦事!
A,B(害怕的)那?
警察:跟我回去做個筆錄!
A,B:(鬆了一口氣)
(A,B跟著警察下去)
大媽:哎,你們別這么快就走了,吃了飯再走吧.....警察同志.....警察同志.....你一定不要為難那兩孩子啊!
(完)
⑶ 求法律小品的劇本!急啊!!
劇本全文如下:
場景一:
同學A:呼,終於逃出來了!
同學B:就是呀,老師竟然花了四分之一柱香的時間講完了世界是變化發展的!也就是說,我們要少四分之一柱香的時間了……
同學A:要是老闆能踩著七色雲彩來接我們就好了!
同學B:顯然這是不可能的嘛!快走了啦!
場景二: 兩同學要溜進網吧,被老闆揪住
老闆:兩位同學……
同學A&B:幹嘛?
老闆:沒什麼,你們有身份證嗎?如果你們有,就得拿出來給我看;你們不拿出來給我看,我又怎麼知道你們又還是沒有;你們拿出來給我看,我才知道你們有。不過看樣子你們也是有的,如果沒有你們怎麼回到我這里來呢?既然你們來了就說明你們有的,對不對?如果你們實在沒有,我也不能強迫你們,對嗎?進去吧……
同學A&B:哦~~~
場景三: 網吧內兩個人激烈拚搏CS
同學A&B:GO!GO!GO!
同學A:土匪都是AK47!從下水道沖!
同學B:不來三!土匪三把重阻槍,吊橋!吊橋!
同學A:手雷、閃電丟呀!
同學B:C4埋好了嗎?兄弟們沖A區呀!
同學A:當心,警察在後頭暴頭!
同學B:不要害怕,我已經幫你把他狙掉了!
同學A:兩個人從政門沖,M4從中門出來!
同學B:誰買了剪刀啦?~~~噢!B31好丟掉了呀!
同學A:撿把MP5沖出去呀!
同學B:Machine先沖出去嚇嚇你啦!
同學A:The terrors win!
場景四:
老闆:噢喲!稽查隊大隊長!什麼風把您給吹來了?好久不來了!來來來,這邊先坐一會兒,喝杯茶暖暖身子,再抽根煙!
大隊長:不必了,例行公事,現在生意怎麼樣啊?這兩天有沒有放學生進來啊?
老闆:托您的福,這陣小生意紅火著呢,您瞧裡面躲熱鬧啊!我可是徹底貫徹上面的規定,絕對沒有學生在裡面的!
大隊長:噢?你什麼時候變得這么本分了?讓我瞧瞧!
場景五: 大隊長開始檢查,老闆跟著,到處遮遮掩掩。突然,大隊長看見A&B。
大隊長:你們兩個幾歲了?
同學A:煩累,要打坐下來一起……打~~~~~~~~ (同學B開始喬妝打扮)
同學A:呵呵,你說呢? 大隊長:你呢?
同學B:(聲音可以加粗)我啊,我四十歲了。
大隊長:四十歲,皮膚怎麼還這么白啊?
同學B:我保養得好呀!你沒聽說過:男人四十一枝花嗎?
大隊長:一枝花?哼……(轉向老闆)
大隊長:你是怎麼回事啊?這兩個學生怎麼解釋?
老闆:他們啊?嗯……他們……嗯……,哎,你們怎麼進來的?!
大隊長:你別給我裝糊塗!你是怎麼執行新頒布的條例的?!
老闆:是、是、是。我知道了,下次不敢了!
大隊長:喏,念你初犯,罰款5000元
學生A對學生B小聲地說:我們還是溜吧
大隊長:哎!兩個小鬼,跟我走!
學生A&B:我輕輕的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揮一揮滑鼠,只留下輝煌戰績!
http://www.easydone.cn/012/200605220156250111.htm
法律小品謝文華老師
(問答篇)
一、停放路邊多日的一部「不明」機車,小明將其發動騎走。問:小明有
否犯罪? 「
答:有。將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竊取占為己有,觸犯刑法「竊盜」罪
,最重可處五年徒刑。(參考法條: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
二、小明將其竊取之機車,寄藏在阿龍住處,阿龍「明知機車為贓車」,
但基於朋友情誼,讓小明將機車寄藏在自己住處。問:阿龍有否犯罪觸法?
答:有。阿龍可能觸犯刑法「寄藏贓物」罪,最重可處五年徒刑。
(按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項規定: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阿美書包「放有」安非他命:阿英在廁所「吸食」安非他命:阿胖「賣」安
非他命給阿美、阿英。問:三人有否犯罪?他們可能分別會受如何之處罰?
答:(一)、阿美「持有」安毒,最重可處二年徒刑。
(二)、阿英「吸食」安毒,最重可處三年徒刑。
(三)、阿胖「販賣」安毒,應處五年以上徒刑,即最少要處五年以上徒刑。
(參考法條:麻醉葯品管理條例第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四、五款)
四、小勇和就贊國中十三歲的美美,相識相戀,進而發生超友誼的「性關系」。
無獨有偶,小呆和其就讀高中十五歲的女友文文,亦有親密關系。
問:他們四人是否有犯罪?
答:(一)美美、文文不構成犯罪;但小勇、小呆則可能觸犯刑法。
如果女方家屬「提出告訴」,小勇犯「准強奸」罪,可能被處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項:姦淫未滿十四歲之
女子,以強奸論。)
(二)小呆犯「姦淫幼女」罪,可能被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之徒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一項:姦淫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
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刑事法規錯綜復雜,深入剖析,非一般人能了解;淺論,則疏漏難免;
以上四例皆為淺說,實際具體案件,尚待檢警偵查,律師辯護,法官判決,
才能定奪。知法犯法,罪有應得;不知法而犯法,仍不能免罪。若因法律知
識不足,誤觸法網,庭訟纏身,則不免令人遺憾。
⑷ 關於法制的劇本
人物簡介: 李老師:一名具有責任心的小學老師,在教育德困生上花費了許多心血。 張蘭:一個十八、九歲的姑娘,曾是李老師的學生,從小失去父母,因為缺少家庭的關愛而走上了邪路,李老師一直在尋找她。 小強:小學五年級的學生,因父母關系不和,對學習、生活失去了信心,是李老師正在教育的對象。 小寶:李老師的女兒,一個天真可愛的小女孩。 場景(一): 畫外音:從小強家傳出了他父母的吵架聲。 女:這日子真是沒法過了…… 男(大聲地):給我滾! 女:嗚……一陣碗被打碎的聲音。 小強跌跌撞撞從家裡跑出來。 場景(二): 馬路上。 張蘭打扮入時,臉上戴著一幅墨鏡,嘴裡叼著香煙,旁若無人地走來。 小強迎面走過。 張蘭(上前搭訕):阿弟,怎麼無精打採的啊? 小強抬起頭,眼睛裡流露出迷茫,看了張蘭一眼,欲言又止,隨後又搖了搖頭,嘴裡哼唧了一聲。 張蘭:走,咱們蹦迪去!(說著拉起小強向前面走去) 小強勉強地跟隨張蘭而去。 場景(三): 搖滾樂下,小強和張蘭正在狂舞著…… 場景(四): 公園里。 張蘭和小強正緊緊盯著旁邊走過的大款。不一會兒,小強從他身邊走過,順手搶走了他的手提包。 男(大聲喊道):搶錢啦!快來捉賊啊!…… 場景(五): 一個角落裡。 張蘭和小強正數著錢。 張蘭(面露微笑):今天的收獲還真不少呢! 小強:蘭姐,今天晚上我們去哪兒動手? 張蘭(不動聲色地)今天嘛,我們去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 場景(六): 李老師家。 小寶:媽媽,你為什麼老是對著這個姐姐的照片嘆氣呢? 李老師:孩子,你知道嗎?這個姐姐從小就沒有了爸爸媽媽,一直跟著奶奶生活,她多可憐啊!可是媽媽卻沒能教育好她,不知道如今的她怎麼樣?(期盼地望著遠方) 小寶:媽媽,你教了那麼多學生,難道你個個都要教好嗎? 李老師:教好每一個學生,是作老師的天職。不管怎樣,媽媽一定要盡自己最大的力量啊!(突然想起了什麼)小寶,媽媽得到小強哥哥家一趟,你一個人在家可要乖乖的啊! 小寶:(點了點頭):知道了,媽媽。 李老師挎起包走出了家門,家裡就剩小寶一個人。 黑暗中,張蘭和小強意味深長地點了點頭。不一會兒,他們朝著李老師家走去。 張蘭:(走到門口,敲了一下門):小寶開門,你媽媽叫我來拿東西。 小寶打開家門,張蘭擋住了小寶的視線,小強在她背後一閃而入。 張蘭拉著小寶的手假裝親熱地走到了桌子旁。 突然,張蘭像觸電似的怔住了——桌子上赫然擺放著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自己笑得多麼燦爛!旁邊的題字是:孩子啊!你什麼時候才能回到媽媽的身邊呢?——李老師 小寶:(好像發現了什麼):姐姐,這不就是你嘛?我媽媽一直在找你呢! 張蘭:(眼眶中湧出了淚水,感動地)李老師! 門被打開了,李老師正站在門口,熱情地望著張蘭:孩子,你終於回來了!老師一直惦記著你! 張蘭:(一頭撲進了李老師的懷抱,情不自禁地):老師!媽媽! 小強:(深受感動、懊悔地):李老師,我、我錯了…… 李老師:(把小強也擁在懷里)孩子,是老師不好,老師沒有好好照顧你,讓你受苦了! 小強止不住放聲痛哭。 李老師:(也眼含淚水,撫摩著張蘭和小強的頭):回來就好,回來就好…… 小寶:(在旁邊看著這一切,天真地):媽媽,我也要抱! 李老師:(面露微笑);來吧!你們都是媽媽的好孩子!
⑸ 以法律為主題的心理情景劇劇本
可以寫維權之類的
⑹ 急求關於法律的話劇劇本,謝謝。。。
場景一:
同學A:呼,終於逃出來了!
同學B:就是呀,老師竟然花了四分之一柱香的時間講完了世界是變化發展的!也就是說,我們要少四分之一柱香的時間了……
同學A:要是老闆能踩著七色雲彩來接我們就好了!
同學B:顯然這是不可能的嘛!快走了啦!
場景二: 兩同學要溜進網吧,被老闆揪住
老闆:兩位同學……
同學A&B:幹嘛?
老闆:沒什麼,你們有身份證嗎?如果你們有,就得拿出來給我看;你們不拿出來給我看,我又怎麼知道你們又還是沒有;你們拿出來給我看,我才知道你們有。不過看樣子你們也是有的,如果沒有你們怎麼回到我這里來呢?既然你們來了就說明你們有的,對不對?如果你們實在沒有,我也不能強迫你們,對嗎?進去吧……
同學A&B:哦~~~
場景三: 網吧內兩個人激烈拚搏CS
同學A&B:GO!GO!GO!
同學A:土匪都是AK47!從下水道沖!
同學B:不來三!土匪三把重阻槍,吊橋!吊橋!
同學A:手雷、閃電丟呀!
同學B:C4埋好了嗎?兄弟們沖A區呀!
同學A:當心,警察在後頭暴頭!
同學B:不要害怕,我已經幫你把他狙掉了!
同學A:兩個人從政門沖,M4從中門出來!
同學B:誰買了剪刀啦?~~~噢!B31好丟掉了呀!
同學A:撿把MP5沖出去呀!
同學B:Machine先沖出去嚇嚇你啦!
同學A:The terrors win!
場景四:
老闆:噢喲!稽查隊大隊長!什麼風把您給吹來了?好久不來了!來來來,這邊先坐一會兒,喝杯茶暖暖身子,再抽根煙!
大隊長:不必了,例行公事,現在生意怎麼樣啊?這兩天有沒有放學生進來啊?
老闆:托您的福,這陣小生意紅火著呢,您瞧裡面躲熱鬧啊!我可是徹底貫徹上面的規定,絕對沒有學生在裡面的!
大隊長:噢?你什麼時候變得這么本分了?讓我瞧瞧!
場景五: 大隊長開始檢查,老闆跟著,到處遮遮掩掩。突然,大隊長看見A&B。
大隊長:你們兩個幾歲了?
同學A:煩累,要打坐下來一起……打~~~~~~~~ (同學B開始喬妝打扮)
同學A:呵呵,你說呢? 大隊長:你呢?
同學B:(聲音可以加粗)我啊,我四十歲了。
大隊長:四十歲,皮膚怎麼還這么白啊?
同學B:我保養得好呀!你沒聽說過:男人四十一枝花嗎?
大隊長:一枝花?哼……(轉向老闆)
大隊長:你是怎麼回事啊?這兩個學生怎麼解釋?
老闆:他們啊?嗯……他們……嗯……,哎,你們怎麼進來的?!
大隊長:你別給我裝糊塗!你是怎麼執行新頒布的條例的?!
老闆:是、是、是。我知道了,下次不敢了!
大隊長:喏,念你初犯,罰款5000元
學生A對學生B小聲地說:我們還是溜吧
大隊長:哎!兩個小鬼,跟我走!
學生A&B:我輕輕的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揮一揮滑鼠,只留下輝煌戰績!
⑺ 關於少年法律小品的劇本(起碼要7、8人)
法律援助小品劇本:感謝
時間:現代
地點:某法律援助中心門衛室
人物:夫,狗子,35歲,農民;口吃;
妻,桂花,32歲,狗子妻;
李師傅,45歲,門衛。
置景:門衛室為背景,有門可出入,普通條捉桌一張,靠椅一把,方凳2個。
化妝:狗子上穿西服,打一條紅色短領帶,著軍褲、軍帽、
-
軍鞋,背軍包、水壺,提一柳編籃,內裝一籃紅雞蛋;桂花穿紅花上衣、藍布褲子,方口布鞋,背一個玩具嬰兒,手拿一個紅信封,內裝一面錦旗。
(起光,夫妻上)
夫:桂花,到了,到了,就……是這兒!
妻:到了?妹妹我就大膽地往前走吧。
(李從門里出,阻攔)
李:誒,干什麼,這是你們家菜園子,想進就進啊?
夫:為……什麼不讓進!
李:看你們肩背手提地,誰知道你們是不是從伊拉克來的!
妻:你當我們是恐怖分子呀,狗子,沖進去,我當你堅強的後盾!
夫:行!傷人了不……管啊!(沖到李身上,被彈回倒地)
李:叫狗子你就想沖進去?叫老虎都不行!你看見沒,這是法律援助中心!
夫:那你是干什麼的?
李:我是這里的保安加保鏢。
妻:耶,看你這身板長的風吹草動的,還挺有能耐呀。
夫:你貴姓?
李:雖說我的職稱很高,但你們只要叫我李師傅就行了。有啥事,說吧。
夫:我……說不清楚,你……說。
李:你說話吞吞吐吐,心理發虛呀。
妻:他是一個結巴,我來跟你說。你這里是不是有一個曾律師。
李:我們這里律師都是真的,沒有假的。
妻:我是說姓曾的律師。
李:哦,姓曾的律師,有一個。
夫:那……就好,你跟我叫……他出來!
妻:(哭)曾律師,我們總算把你找到了!
李:咋還哭起來了。
妻:沒有曾律師,就沒有這個兒子呀!
李:慢慢說。
妻:曾律師去年不是在我們村裡駐隊嗎,這個孩子就是他在駐隊以後生的呀!
李:我看看。(看孩子)咿呀,看這孩子長的:一個鼻子在中央,一雙眼睛在上方,一個小口下面長,兩只耳朵掛兩旁,與曾律師真是一個樣!
夫:都說我們這孩子像曾律師。
妻:我們一定相信。
李:那好。我問你,你是她什麼人?
夫:這還用……問,愛人!
李:曾律師去年在你們村裡駐隊就住在你們家裡?
夫:是啊。跟我弟……弟住在一起。
妻:還是我來說。曾律師去年在我們那裡搞小康工作隊,白天開大會,夜晚開小會,遇到困難不後退,不叫苦不叫累,深更半夜覺不睡,經常見到他把法律背,把我感動的也是夜不能寐。
李:(對妻)你就經常和他去幽會!(對夫)你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綠帽子戴的還滿有味!
妻:李師傅,我們結婚8年了,一直沒有孩子。
李:什麼原因?
夫:我的老婆懷不上孕,別人都懷……疑我有病!
李:曾律師就幫你使勁!
妻:女人不生孩子,受氣啊!有一次,我到隔壁去打牌輸了幾個雞蛋,狗子他媽厲害啊。
李:咋厲害?
妻:他媽把一隻花母雞趕的團團轉,邊趕邊罵:這只瘟雞,光吃食,不生蛋,天天還把雞窩占,怎麼不患上禽流感呢!
李:禽流感可不能隨便得啊。
夫:桂花,不說這……好不好?
妻:法律援助中心的門衛相當於半個律師。我要說。還有一次,他媽使勁打我們家那頭老母豬,說:你干吃食,不生崽,春節把你用刀宰!
夫:你不也罵……了我媽嗎,說那頭老……母豬已經到更年期了。
李:你們經常吵吵鬧鬧,曾律師管不管?
妻:管哪,曾律師說,桂花懷孕的事包在我身上了!
夫:曾律師說……到做到啊。
妻:你媽說,呸!她不相信曾律師的能耐,相信菩薩能顯靈。
李:老一輩人都有老思想。可以理解。
妻:歸元寺的菩薩求了,五當山的菩薩求了,樂山大佛求了,有用不?
夫:沒……用。
李:咋沒用呢?
夫:他們說我媽把菩薩拜……錯了。都是公……菩薩。
李:(電話響)我接個電話。喂,局長啊,你問這個事搞清楚了沒有?你不慌,我正在調查取證,等會兒我給你匯報。(對夫妻)你們現在正面回答我,這個孩子到底是不是曾律師的?
妻:是的。
夫:相……當於,約……等於是的。
李:什麼叫相當於、約等於?簡直莫名其妙。
妻:李師傅,我們還沒有說完啦。我8年懷不上孩子,吃了許多葯。
夫:手扶拖拉機可……以拖一車。
妻:曾律師聽說這事之後,急呀。
夫:比……我還急呢。
李:我見到過傻子,沒有見到這么傻的。
妻:曾律師親自用小汽車把我帶到市婦幼保健醫院檢查,市裡的條件比鎮醫院好多了。
夫:一進去……那裡面還有一個小電視機咧。
妻:啥小電視機,那叫b超。
夫:用那
個b超一超,就在她的肚子里超出這么大一個東西(比畫)。
李:那就證明她有喜了。
夫:什麼喜……不喜的,那是一個怪……物。
李:快叫醫生拿出來看看那!
妻:曾律師為我們找來了最好的醫生,從我的肚子中拿出了一塊紗布。
李:你的肚子里怎麼會有紗布呢!
夫:我也納悶,她從來沒有吃……過棉花,怎麼會生……
-
產出紗布來呢。
李:如果人能生產紗布,還要紡織廠干什麼呢。
妻:醫生就問我,原來做過手術沒有?我當時就想起來了,8年前我做過一個手術,那是因為得了宮外孕。
李:哦,那證明你家狗子在生理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夫:(傻笑)哈哈……
妻:因為宮外孕,我到鎮里醫院去開刀,是那個賈醫生為我做的手術。誰知他把宮外孕切除了,把紗布留里頭了。
夫:那個賈醫生真……是一個名副其實的水貨醫生。
李:你們可以告他呀!
妻:我們一無錢,二無人,那敢告啊,人家那是國營醫院那。
夫:還是曾醫生膽……子大,敢為我們說……實話。
妻:後來,曾醫生親自出馬,不僅使我們發了財,還幫我生出了孩子呀。
夫:他幫我們弄……了10萬元,還幫我們……生出了一個大胖兒子。
李:我怎麼還是搞不明白呢?
妻:我們說的這么清楚,你還不明白?李師傅啊李師傅,你這個智商咋這么低咧!
李:你們直接回答我:曾律師是不是孩子的親爸爸?
妻:(夫妻激動了)我們兒子的出生,曾律師立下了汗馬功勞!
夫:曾律師比我兒子的爸爸……還要爸爸!
妻:曾律師是我們的救命恩人!
夫:曾律師……是我的乾爸爸,不,是我爸爸……的干兒子,不,我兒子的乾爸爸……是他!
李:(做手勢)停停停!什麼亂七八糟的。你們要知道,這不是一個小事啊, 在培養曾律師,他本來是前途無量的人,你們把他的前途弄黑了咋辦?這樣,你們再不說話了,我問,你們答,看我說的對不對。
妻:好!
夫:不行,小時侯老師一提問我就尿褲子。
李:那就你回答。曾律師去年小康工作隊一年是不是都住在你們家裡?
夫妻:(點頭)
李:發現你長期生病,不能懷孕,就把你們帶到市醫院看病?
夫妻:(點頭)
李:用b超一檢查,發現你的肚子里有個陰影,懷疑你得了宮外孕?
夫妻:(先點頭再一起說)不對!那個陰影是紗布,8年前得過宮外孕。
李:明白了。再問:發現了一塊紗布,打官司要錢你們又不富,就為你們申請了法律援助。
夫妻:(點頭,伸拇指)
李:就將鎮醫院告到法院,一直到你們的10萬元賠款兌現。
夫妻:(齊說)曾律師我們就再也沒有看見!
李:哎呀媽呀,累死我了。明白了,明白了。(打電話)喂,王局長啊,事情已經完全搞清楚了。曾律師駐隊時為他們做了好事,他們是來感謝曾律師的!
妻:快,兒子要尿了!
夫:不能把這地……方弄臟了,我來接住。(取下帽子接尿)
妻:我兒子憋了幾天的尿,今天終於屙出來了,多大一趴尿,我兒子長大了一定是一個弄潮兒啊!
李:好好好,曾律師到省里開英模會去了,有啥事對我說吧。
妻:(拿出紅包)這個你幫忙收下。
李:紅包?我們法律援助的律師從來不收援助對象的紅包。
夫:不是紅包,是……紅旗。
李:打開看看。(打開錦旗)哦,一面錦旗。畫的什麼?一顆心,一隻手,一面盾牌。還有對聯呢!上聯是:貼近弱勢群體伸出援助之手,下聯是:弘揚法律尊嚴奉獻慈愛之心,橫批:共建和諧。好!
妻:這么多人看熱鬧啊,都是律師吧?狗子,你發紅雞蛋,我來發喜糖。
夫:謝謝啊,謝謝啊!
⑻ 快給我一個法律情景劇的劇本!
小區上演失竊情景劇
以前,這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
人物:張淑芳
身份:廣州市先烈中路81號大院32棟南樓業主
3月3日,家住廣州市先烈中路81號大院32棟南樓××××房的張淑芳晚上8點左右回到家中。
小區並無二致,還是和住常一樣靜悄悄的,入口處的保安也照例在站崗。張淑芳剛進房間,發現房間一片零亂,衣櫃放貴重物品的抽屜鎖被打開,存放現金的信封不見了,裡面有3萬多元的現金,部分首飾也不見了,總價值4萬元。家裡進賊了!張淑芳的腦海中浮現出這樣一個念頭。她立即將情況告知了物業管理處,並報了警。
物業管理處管理員李強告訴張淑芳,當天13時10分,32棟樓的北樓抓了兩名推銷員。張淑芳了解後又得知,14時45分,21時30分,就在32棟樓的南樓,類似的一幕也上演過:有一不明身份的男子撬××××房的門,不料被在家休息的主人李氏發覺,該男子聲稱找錯人慌忙溜走。16時,李氏開門外出,發現保險門被反鎖且被破壞,在物業管理處的幫助下得以出門。
張淑芳請了律師,准備起訴物業管理公司,要求索賠。她認為,在小區發放給業主的《用戶手冊》中,明確指出「大樓實行封閉式的保安管理辦法,即保安實行24小時值班,樓內住戶憑出入證、外來人員憑身份證登記進出」,但是物業公司並沒有按照執行,像這個不明身份的男子就沒有登記,而且小區監視器老化,攝下的那個男子的圖像也不夠清楚,無法辨認。物業管理公司應該「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可是,在廣州金衛物業管理公司回復張淑芳的律師函上,卻申明「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具體為:「物業管理公司提供服務是公共秩序的維護、安全防範,因為小區的保安人員只對治安中意外事件負防範之責。這是一種服務,而不是職責,並且這種服務是對公共秩序的維護,不是對他人身體和財產安全的維護……除非在委託合同中有特別的約定,物業管理公司對業主的家庭財產不應當承擔任何保護責任。」
9月1日,條例將實施,張淑芳准備在條例實施後起訴。她想,也許條例會使這些爭議趨於明朗化。
物業公司:具體賠償還得具體分析
受訪人:浙江金都物業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陳堅
綠城、南都、金都是杭州物業管理行業最為知名的三大品牌。浙江金都物業常務副總陳堅對《物業管理條例》中「業主失竊,物業公司依法賠償「規定的第一反應是:今後,物業公司會更有合同意識。
原來,《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二十條第四款對小區「失竊」問題的規定比較模糊:只是要求物業公司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安全防範。現在,《物業管理條例》將這一問題明確地提了出來,成為第三十六條的第二款。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
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陳堅對這一規定是這樣理解的:物業管理擔負的只是協助公安機關維護治安的職能。如何界定物業管理公司存在過錯,關鍵看物業管理公司是否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承諾提供24小時安全巡邏、全封閉管理,並對巡邏次數加以規定,讓業主監督,如因保安不依時巡邏造成所保管車輛被盜或業主其他財產失竊的,物業管理公司就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物業公司已履行了合同義務,業主家中失竊就和物業公司無關。但即使是前者,物業公司也不必負全責,因為物業公司承擔的畢竟只是管理責任,不是直接損害業主利益。
杭州的物業管理氛圍比較規范,不像廣州,失竊事件時有發生,這一規定會促使物業管理進一步走向規范化管理。物業管理也只是微利行業,杭州共有300多家物業公司,大多數是小公司,陳總認為,這一規定的出台,對一些規范管理的大公司影響不太大,但可能會拖挎一些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