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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蝉影评

发布时间: 2021-02-15 16: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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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没有伞的孩子小星观后感600字

没有伞的孩子,小行星观后感600字,你可以根据自己的读者去感

㈢ 评论一本书中的好段落,或者一句伟人的话。。200字左右

1.狄更复斯:真正打动人的感情总是制朴实无华的,它不出声,不张扬,埋得很深。
鉴赏和评论:

狄更斯少年时期受了苦,能体谅底层劳动人民的真挚感情。也深深知道,会叫的狗不咬人。朴实的爱情是默默地奉献,不是在嘴上张扬。

2.法国大学者笛卡儿的千古箴言:我思,故我在。

感悟:也许没有像笛卡儿那样的奇思妙想,惊世的想法。但我依然存在,我愿意思考。人也许就是为了思考而存在,对万物思考也许正是人类文明的前进动力。我愿意思考,希望我能存在于每个阅者心中吧。我想思,愿我在… …

㈣ 任嘉伦演技十分耐看,对于他的新剧你都抱有怎样的期待

我个人还是挺期待他的戏的,自从《锦衣之下》后,对于他的演技还是比较信任的,像是结束不久的谍战剧《秋蝉》,他的里面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唯独就是女主的人设和颜值不如人意,与他的感情戏做得实在糟糕,这大大影响了观看体验,再加上配角的戏过多,喧宾夺主,更是大大影响了整部剧的质量。


这两部戏都是他大红之前拍的戏,对于戏的质量还是会有些担心的,好的戏不能只靠男主一人撑起来,如果男女主的戏可以逻辑在洽,演技在线,没有太多的毛病的话,戏的质量不会太差。

最后还是希望任嘉伦多拍些好戏。

㈤ 散文关于秋的散文,还有赏析

故都的秋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1)的芦花,钓鱼台(2)的柳影,西山(3)的虫唱,玉泉(4)的夜月,潭柘寺(5)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6)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7),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8)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9)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10),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11)。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12),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13),总能够看到许多并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14)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15)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16)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编辑本段释义
(1).陶然亭:位于北京城南,亭名出自白居易诗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2).钓鱼台:在北京埠成门外三里河,玉渊潭公园北面,环境清幽,”台下有泉涌出,汇成池,其水至冬不竭“。《明一统志》 (3)西山:北京西郊群山的总称,是京郊名胜。 (4)玉泉:指玉泉山,是西山东麓支脉。 (5)潭柘寺:在北京西山,相传“寺址本在青龙潭上,有古柘千章,寺以此得名。” (6)一椽:一间屋。椽,放在房檩上架着木板或瓦的木条。 (7)落寞:冷落,寂寞。 (8)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淮南子,说山》:“以小明大,见叶落而知岁之将暮。” (9)着:穿(衣) (10)平平仄仄起来:意即推敲起字的韵律来。 (11)Golden Days:英语中指"黄金般的日子". (12)钞:同“抄” (13)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 (14)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 (15)欧阳子的《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 (16)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
赏析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破院感秋、槐蕊缀秋、弱蝉啼秋、雨后叹秋、熟果盛秋;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本文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感情浓厚,意味隽永,文辞优美。由于本文的写作离今天已经久远,学生要充分把握文中的意蕴和情味可能有些困难,所以应当先作些作者情况和背景介绍,并提示学生诵读,宜慢不宜快,认真体会景物描写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当读到作者直接抒怀时更要认真感受作者的心意、情怀。要注意课文的文眼,即“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此句提纲挈领,笼罩全篇,更要认真领会,循此线索整体把握文章大意。
编辑本段名句分析
◎“黄酒之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于大蟹,黄犬之于骆驼” 江西吉安的大方客先生《白璧微瑕堪遗憾——名篇指瑕拾趣》的文章就指出,这两个句子是文章结尾处所出现的不和谐音符。理由是“‘譬如’后面的四个意象的排列,说得都是南国之秋的美丽处,都是具有一种诗意美的,可是,到了后面,为了强调与北国之秋的比较效果,作者使用的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却实在缺乏美感。原因有二:一是用词太俗,不雅;二是意象本身粗陋,缺乏诗意。这里出现的“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黄犬”、“骆驼”这一类字眼与前面文雅柔美的情味反差太大了,而这些用词所包含的意象意义也显得过于唐突粗俗,毫无含蓄蕴藉之美,与全文的风格迥异,实在有些煞风景……所以,这四个比喻句的排比实在有些不伦不类,难免给人一种狗尾续貂的感觉” 。 首先是谭学纯教授对这一句子的评析。他认为,作者运用排比、博喻辞格,精选四组在量与质上差别明显的事物,让读者品味到故都秋天淳厚、浓郁、鲜美的醉人特色,与作者那浓烈的挚爱产生共鸣。 其次是贺诚章先生认为:“这段文字使用了比喻,多角度表达了对南北方秋天的具体差别的体验:一是味道薄厚的差别(黄酒之与白干);二是充实程度的差别(稀饭之与馍馍,实际是感觉);三是肥美程度的差别(鲈鱼之与大蟹,还是味觉);四是规模的差别(黄犬之与骆驼,又回到了视觉)。 又次漆瑗先生则认为:“‘黄酒之与白干’,一个温和,一个刚烈;‘稀饭之与馍馍’,一个稠润,一个硬实;‘鲈鱼之与大蟹’,一个细腻、秀美,一个粗壮、威严;‘黄犬之与骆驼’,一个机灵、活泼,一个沉稳、刻苦。” 再次是复旦大学附中张大文先生的意见,他认为:“作者把南方的秋味同故都的秋味相比较,认为前者之与后者,有如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在这里,四对喻体作比较,目的是从四个角度说明一对本体的特点。第一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浓烈度不同;第二对喻体说明本体的敦实度不同,这两点较为易解;第三对喻体是从鲜味说明深长度不同,虽然同以上两对喻体都是就实论虚,但要同‘浓烈’‘敦实’相区别,已有不少困难;第四对喻体说明什么特点呢?要从黄犬、骆驼的生活特点来考虑:黄犬走一段路,撒一泡尿,如此轻佻,而骆驼一步一个脚印,这般厚重。——这样,浓烈、敦实、深长、厚重四个概念对说明故都的秋的特征,使各尽其妙,又相互渗透。” 又再次是张宏星先生认为:“郁达夫连用四组比喻性的对比,目的是为了形象地说明南国之秋‘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的特点。具体来说,‘黄酒之与白干’比喻南国之秋秋味平淡,北国之秋秋味浓烈;‘稀饭之与馍馍’比喻南国之秋秋味稀薄,北国之秋秋味厚实;‘鲈鱼之与大蟹’比喻南国之秋秋味柔软,北国之秋秋味刚强;‘黄犬之与骆驼’比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北国之秋范围广大。” 最后内蒙古扎赉特旗一中的李殿林老师对这一句子的解读。他认为“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四组对比性的比喻句,从四个角度精当地写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差异。第一组从“酒”的角度写味道的足与不足;第二组从“饭”的角度写质的实在与不实在,馍当然是吃一口是一口;第三组从“菜”的角度写味道的浓与不浓。前三组正好是一桌菜,构思可谓独特。第四组是从格调着眼,骆驼比之黄犬,可谓“大气大派”,“骆驼”之喻形象地渲染出北国之秋豪放而不矜持。 对这两个句子,我是不认同贬抑的观点的。理由一,“明月”“秋潮”“凉雾”“残荷”并非都具有诗意,都美,如“残荷”。看来“诗意”和“美”并非作者选择的目的,作者交待得很明确,这就是后一小句“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意思是南国之秋是美,但“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月”是朦胧的,“秋潮”“凉雾”是薄淡的,“残荷”则早失去了色泽。理由二,“黄酒”“白干”“稀饭”“馍馍”“鲈鱼”“大蟹” “黄犬”“骆驼”是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但还要认真研究作者选用的意图。我认为这太俗,不雅甚至于粗陋的意象刚好表现了北国之秋的特征。 北国之秋的什么特征呢?这是我们要进一步研究的。 从语义学角度,“黄酒”味淡,而白干味浓,后劲很足,很大(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白干,白酒,因无色,含水分而得名”)。这一比较显然是从味觉着眼,写出了南国之秋淡(色淡、味淡),北国之秋浓(色浓、味浓)。再说“稀饭”与“馍馍”,也是从味觉着眼,“稀饭”清淡,不耐咀嚼,而“馍馍”则相反。在这两点上,我与前面诸位持褒扬态度的专家的意见大都一致。又说“鲈鱼”“大蟹”。“鲈鱼”,查《现代汉语词典》,可得知“身体上部青灰色,下部灰白色,身体两侧和背鳍有黑斑,生活在近海,秋末到河口产卵”。再查《新华字典》得知“体侧扁,嘴大,鳞细,银灰色。背部和背鳍上有小黑斑,肉味鲜美”。“大蟹”,呈橘黄色,味鲜美。二者的比较点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一是“色”,更是“味”。“鲈鱼”肉细而嫩,不耐咀嚼;而“大蟹”,耐嚼,值得品味。这一点可能与前面众专家理解有所不同。再接着说“黄犬”“骆驼”,这里的比较点在于形体的小和大。“黄犬”表面上喻南国之秋范围狭小,实喻南国之秋的味小色淡;而“骆驼”表面上喻北国之秋范围广大,实喻北国之秋的味足色浓。由此可知,作者巧借两组事物在味的淡与浓,不耐嚼与耐嚼,形体的小和大道出了南国与北国之秋的不同美,突出了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写出了北国之秋的浓而有味,富有层次和深度,使人感受到北方人的一种特别的文化内涵。所要强调的是两组意象其比较点最终落在了作者在文句中就清楚交待了的一小句上,这就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指南国之秋,北国之秋反义理解即可)”,也就是两个字“色”和“味”,特别是“味”。有位老师在上课时总结得好,他是这样总结的:“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最大区别在于:味。而文中的四个比喻又是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 从修辞学上来论,此句当属辞格套而兼用,即排比套比喻兼对比。这与大家的理解是一样的。 从逻辑上来说,属于一种类比兼比较。用“黄酒”“稀饭”“鲈鱼”“黄犬”,来类比南国之秋,用 “白干”“馍馍”“大蟹”“骆驼”来类比北国之秋。另外这两组事物之间又是比较,突出了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的各自特点。 从艺术效果来讲,两组比喻的喻体用的都是最常见的事物,使人容易联想;而巧妙的对比,则突出了中国北方之秋的深味,渲染作者对故都的那份赤子之爱。在结构上成了整句,给人以整齐的建筑美的印象;同时一气呵成,语势贯通,读起来节奏感强,给人以音律美,还增强了文章的抒情色彩。。从平仄的角度推敲,可关注每句的最后一个字。作者注重了平仄的搭配,尤其是最后一句,几乎都是平声,这虽然可能是作者无意的,但很符合我们的朗读和审美习惯。 总而言之,郁达夫先生的这两个难句,虽难破解,但意蕴深厚,极为耐读。可以说这处名句,是个极深的比喻句,它从作者的心的最深处流淌出来,道出了故都之秋的神韵,读来如饮醇酒,久而弥笃。

㈥ 女朋友发了句墙头马上遥相顾, 一见知君即断肠。我该怎么评论

女朋来友发了句墙头马自上遥相顾, 一见知君即断肠。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此别不知何时见,愿你福绥安康,岁岁长乐。----出自如憙传经典台语
这意思就是相知相爱的两个人,在离别时肝肠寸断。你可以这样说:我会对你不离不弃

㈦ 求一篇关于 故都的秋 的翻译评论!!!

摘要:对翻译标准的理解,往往是见仁见智的。早在18 世纪末,英国爱丁堡大学教授AlexanderTytler 提出了著名的“翻译三原则”: (1) 译文应完整地再现原文的思想内容。(2) 译文的风格、笔调应与原文的性质相同。(3) 译文应像原文一样流畅自然。严复在《天演论》里首次提出了“信、达、雅”。20 世纪30 年代,赵景深等主张以通顺流畅为第一,理由是“辞达而已矣”。70 年代末,刘重德提出了“信、达、切”的翻译原则。综上所述,不论其侧重点如何,共同之处在于都认为“信”和“达”为翻译之根本,也就是当今译界大多数人所赞同的“忠实、通顺”,即译文的语言既要准确地表达原文, “保存着原作的风姿”,又要通顺易懂, “力求其易解”,两者缺一不可。
关键字:翻译,标准,理解,结构,文化
简介:本文就郁达夫《故都的秋》的两种英译本进行比较。《故都的秋》是现代著名作家郁达夫(1895 —1945) 的名篇之一。它写于1934 年,当时正值中国社会发生深刻变化之际。尽管郁达夫是文学大家,但由于时代的发展,语言也在发展,郁文中的词、句等的表达方式与现在的表达方式难免有些差距,要确切理解并翻译好这篇文章确非易事。两位译者对中、英两种语言都有很深的造诣,倘若按上述的翻译标准来衡量,则各有千秋,瑕瑜互见。从整体上看,王椒升的译文(以下简称译文1) 除偶尔出现的失误外,语言流畅,给人以典雅、古色古香的感觉,是建立在对原文深刻理解基础上的佳译。张培基的译文(以下简称译文2) 对部分词语的理解好,有不少佳译,也出现一些由于缺少推敲而产生的误译。现就翻译中的理解和表达问题,将对这两种译本的译例进行分析与比较。

一、正确理解是翻译的前提。翻译时往往由于理解上的错误或不准确而影响了译文的忠实性,不能正确地传达原作的意义、思想感情和风格。汉译英中,所谓的理解主要是指对汉语的理解。这种理解包括对句意和句子结构的理解以及对背景知识(包括历史,地理,社会生活,风土人情等方面) 的了解与掌握。现通过实例着重谈谈对词意、句子结构以及背景知识的理解问题。
(一) 词意。对词意的理解牵涉到很多问题。在某些具体场合,有的普通词语会有特殊含义,词意不好掌握。
原文: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译文1 :The chirping of cicadas in autumn , feeble and lingering , is another specialty of North China.
译文2 : The sporadic feeble chirping of cicadas is especially characteristic of autumn in theNorth.
如何理解“特产”成了翻译本句的关键。所谓“特产”是指“某地或某国特有的或特别著名的产品”,用英语表达则是special local proct ; speciality ; specialty。 但是,“特产”在这里是暗语,其内涵意义不是“产品”,理解作“特色”较为恰当。译文1把“特产”译成了specialty ,special proct ,似因理解不当而出现的误译。译文2 较好地处理了这个问题。
(二) 句子结构。英语句子结构紧凑严密,常用各种形式手段连接词语、分句,注重显性连接,注重句子的形式和完整。汉语不像英语那样大量使用结构词(连词、介词等) ,造句时少用或不用形式连接手段,注重隐性连贯,注重逻辑顺序。有时,汉语句与句之间乃至一句内部各成分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并不明显,翻译时颇费斟酌。如:
原文: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而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
译文1 :There is autumn also south of the Yangtze , of course. But there the grass and trees takemore time to wither , the air is moist and the sky is pale. There is frequent rain and less wind. [3 ] (P18)
译文2 :There is of course autumn in the South too , but over there plants wither slowly , the air ismoist , the sky pallid , and it is more often rainy than windy. [4 ] (P1209)
从上下文来看,作者是在拿“江南的秋”和“故都的秋”作比,翻译原文中的三个形容词“慢”、“润”和“淡”时要考虑用比较级。虽然从传递信息的角度看,译文1 是忠于原文的, “草木凋得慢(the grass and trees take more time to wither) ”也译得极好,但与原文结构有距离。可能是理解上的原因,把形容词moist 和pale 前表示比较的more 省略了,其实,more 是不应该省的,否则,原文那种节奏紧凑、一气呵成的韵味全无。译文2也存在这种情况,并出现一些瑕疵。

(三) 文化背景知识。翻译的过程不仅是语言转换过程,而且是反映不同社会特征的文化转换过程。西方的传统文化与中国的传统文化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异。如何透过一种语言去准确地理解并再现另一种语言所反映的思想和文化成了译者需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原文: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
译文1 :To begin with , there is the date-tree , which flourishes anywhere in the corners of houses ,against the walls , beside thatched huts , outside kitchen doors. [3 ] (P110)
译文2 :Take jujube trees for example. They grow everywhere ———around the corner of a house , atthe foot of a wall , by the side of a latrine or outside a kitchen door. [4 ] (P1211)
Eugene Nida 把翻译中涉及到的文化因素分为五类: (1) 生态文化; (2) 语言文化; (3) 宗教文化; (4) 物质文化; (5) 社会文化。[ 8 ] (P191) 一种文化中最普通的东西,在另一种文化中不一定就有。例如,旧中国农村的“茅房”属于Nida 所说的物质文化,在欧美发达国家就不一定有。把具有中国特色的物质文化传播到译语读者那里是不太容易的事。两位译者似乎没有把“茅房”理解准确。所谓“茅房”,乃“厕所”也。译文1 将“茅房”译成thatched huts 和huts ,不确切。
Hut 的意义是small roughly-built house or shelter[9 ] (P1611) ,具有不确定性,其确切意义取决于上下文。译文2 也不确切,latrine 是communal lavatory , esp. in a camp , barracks , etc. [9 ] (P1704) 之意。在中国偏僻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民靠着“正屋”搭建一个简易棚子,用作堆放杂物或充当厕所之类的“角色”。这类棚子的顶部往往用茅草或瓦片盖住,四周用栅栏或泥(砖) 墙围起来,郁达夫所处时代的“茅房”应是这样的。“茅房”应译成a thatched outhouse ,因为outhouse 意为shedetc. , esp. adjoining main house 附属建筑,外屋[10 ] (P1720) 。那时的“茅房”本身就是“附属建筑,外屋”。在美语里,outhouse 有outside lavatory[9 ] (P1877) 之意。

二、“翻译有两关:一是理解关,二是表达关。合格的文学译品不仅要求译者对原文的内容有彻底的理解,而且要求译者善于表达,能够恰如其分地表达原作的思想,感情以至风格。”[11 ] 它体现在句与句之间的逻辑联系, “起伏照应,承接转换”。
(一) 表达原意。林同济指出,汉语中动词使用频率远比英语为高,其排列的基本规律是时间顺序。这种顺序包括: (1) 实际动作发生的次序; (2) 逻辑推论上动作应有的因果次序。如何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即把动词按一定的顺序予以安排妥贴,把原文的意义最大限度地表达出来是汉语动词翻译的一个难点。
原文: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
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译文1 :Here in Beiping , suppose you are living amidst the cityps teeming millions in a ramshacklehouse that you have rented. On rising one early morning and seating yourself in the courtyard with a cupof strong tea before you , without even venturing out of doors you can see an azure sky high above , andhear homing pigeons whirring past under it . [3 ] (P. 8)
译文2 :Suppose you put up in a humble rented house inside the bustling imperial city , you can , ongetting up at dawn , sit in your courtyard sipping a cup of strong tea , leisurely watch the high azure skiesand listen to pigeons circling overhead. [4 ] (P. 209)
原文中至少有13 个动词。如果不断句,直接译成一个句子,难度较大,难以分清主次。译文1 按照动作发生的时间顺序作了巧妙安排,先把众多的分句断开为两部分,即从开头到“ 来住着”为第一部分。从“早晨起来”到“ 的飞声”为第二部分。然后把“即使不出门去罢”放在第二部分,这样做较好地突出了重点,符合原意,也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从语言角度讲,有两处表达很到位,即without even venturing out of doors (即使不出门) 、whirring past it (飞声) 。whirr 一词尤为形象,把驯鸽“呼呼呼”在头顶飞过的景象表达了出来,给人以动感和听觉感受。这样,既体现原意,又增强了可读性,这是译文2所不及的。
(二) 语言流畅。流畅主要是指译文既要确切又要地道,使译语读者读起来觉得就像是用英语写作的一样,这是不容易达到的高标准。
原文: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译文1 :But autumn in the North is especially clear , especially serene , especially pathetic in itscoolness. [3 ] (P. 7)
译文2 : In North China , however , it is particularly limpid , serene and melancholy. [4 ] (P. 209)
译文1 连续重复especially ,在句法结构上和原文中的三个“来”相一致,起到加强语气的作用,in its coolness 这个短语用得好。译文1 表达确切,语言流畅。译文2很直白,缺少妙笔,
不如译文1 好。

(三) 合乎逻辑。一般来说,语言应与逻辑一致,但也应看到不同民族的语言都有其自身的习惯说法,有时一种语言的习惯在另一种语言里不但不存在,还可能被认为逻辑性不强。这就要求译者细致地分析这种差别,从而在译文中体现出来。
原文: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
译文1 :The scholar-trees in North China are also an attraction that calls to mind the advent of autumn. [3 ] (P. 9)
译文2 :Locust trees in the North , as a decorative embellishment of nature , also associate us withautumn. [4 ] (P. 209)
如果侧重点在“秋来”,那么可以把“点缀”作虚化处理,可如译文1 所译。如果侧重点在“点缀”,则译文2 是合适的,但decorative 一词似应删去。
Peter Newmark 指出:用外国语翻译最容易出毛病的地方就是搭配。忠实不等于逐词逐句的死译,因为任何语言中的任何一个词语都不可能总是一成不变地译成另一种语言中的同义词语。即便如此, “也不一定能保证译文对译文读者所起的作用能与原文对原文读者所起的作用一样或相似”。
(四) 连贯一致。英语利用三大连句手段———逻辑纽带(logical connection) 、照应关系(referential ties) 和词汇纽带(lexical connectors) ,把单句连成篇章。汉语的连贯手段一般与此相类似,但是使用的习惯、频率、方式等与英语不尽相同。因此,汉译英时,要根据英语语言特点,依靠粘着手段(cohesion) 的运用,以实现篇章的连贯性(coherence) ,有序地表达篇章的内容。
原文: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译文1 :At the end of the slanting bridge , silhouetted against its shadows after the rain , stand city idlers under the trees , pipe in mouth , in their thick unlined dress or lined coat of black cloth. And if theychance upon an acquaintance , something like the following dialogue might ensue , in a leisurely drawlpunctuated by a low sigh. [3 ] (P. 10)
译文2 :Some idle townsfolk , wearing lined or unlined clothing made of thick cloth , will come outpipe in mouth and , loitering under a tree by the end of a bridge , exchange leisurely conversation with acquaintances with a slight touch of regret at the passing of time. [4 ] (P. 210)
原文是个长句,包含若干分句,不太容易翻译。如果按照汉语的“意合”(parataxis) 结构,把每个分句都译成独立的英语句子,那么译出语必定松散,缺乏连贯性,重点不突出。译文1的做法好,采用“断句法”,即翻译时先在“ 树底下一立,”和“遇见熟人”之间断开,使之成为两部分,然后通过词汇纽带的作用使前后两个句子形成合乎逻辑的有机联系。前者增添了“And if they”,后者使用“When + 分词”结构,这样通过“形合”(hypotaxis) 的手段使前后两个句子取得连贯一致。译文2 没有采用“断句法”,只用了一个句子,造成结构松散,连贯性不够,并且有误译的情况。

三、通过对《故都的秋》的三种译本译例的分析与比较,不难看出,三位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原作进行过深入研究,是下了工夫的。在吃透原文的基础上,有的译出了具有较高水准的译文。西谚云:Sometimes even the good Homer falls asleep,两种译本也出现一些误译。其实,出现误译是正常的,正如英国诗人Alexander Pope 所说:To err is human ; to forgive ,divine. 况且翻译是耗时、耗精力的活动。本文选出一些可能有瑕疵的实例来进行比较,只是通过此种方法来达到交流和学习的目的。

要提高翻译水平,除打好语言基础外,还要端正态度。所谓端正态度,就是指翻译时多多推敲。“觉得偶尔的事,本没有深意义,而我偏要细细推敲。”鲁迅先生的严谨态度对我们从事翻译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总之,理解是基础,没有理解就谈不上表达;而表达是关键,没有良好的表达,即使理解正确也无济于事,即达不到翻译的目的。语言是人类的专利,表达是语言的升华,而精彩的表达则是一个有志于翻译事业的人一生的追求,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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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钟嵘《诗品》大概内容和评价

诗 品
梁·锺嵘

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行诸舞咏。照烛三才,晖丽万有,灵只待之以致飨,幽微藉之以昭告,动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诗。昔《南风》之词,《卿云》之颂,厥义夐矣。夏歌曰:“陶乎予心。”谣曰:“名予曰正则。”虽诗体未全,然是五言之滥觞也。逮汉李陵,始著五言之目矣。古诗眇邈,人世难详,推其文体,固是炎汉之制,非衰周之倡也。自王、扬、枚、马之徒,词赋竞爽,而吟咏靡闻。从李都尉迄班婕妤,将百年间,有妇人焉,一人而已。诗人之风,顿已缺丧。东京二百载中,惟有班固《咏史》,质木无文。降及建安,曹公父子笃好斯文,平原兄弟郁为文栋,刘桢、王粲为其羽翼。次有攀龙托凤,自致於属车者,盖将百计。彬彬之盛,大备於时矣。尔后陵迟衰微,迄於有晋。太康中,三张、二陆、两潘、一左,勃尔复兴,踵武前王,风流未沫,亦文章之中兴也。永嘉时,贵黄、老,稍尚虚谈。於时篇什,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爰及江表,微波尚传,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皆平典似《道德论》,建安风力尽矣。先是郭景纯用俊上之才,变创其体。刘越石仗清刚之气,赞成厥美。然彼众我寡,未能动俗。逮义熙中,谢益寿斐然继作。元嘉中,有谢灵运,才高词盛,富艳难踪,固已含跨刘、郭,陵轹潘、左。故知陈思为建安之杰,公干、仲宣为辅。陆机为太康之英,安仁、景阳为辅。谢客为元嘉之雄,颜延年为辅。斯皆五言之冠冕,文词之命世也。夫四言,文约意广,取效《风》、《骚》,便可多得。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於流俗。岂不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者耶?故诗有三义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已尽而意有馀,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彩,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若专用比兴,患在意深,意深则词踬。若但用赋体,患在意浮,意浮则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矣。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嘉会寄诗以亲,离群讬诗以怨。至於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或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返;女有扬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故曰:“《诗》可以群,可以怨。”使穷贱易安,幽居靡闷,莫尚於诗矣。故词人作者,罔不爱好。今之士俗,斯风炽矣。才能胜衣,甫就小学,必甘心而驰骛焉。於是庸音杂体,人各为容。至使膏腴子弟,耻文不逮,终朝点缀,分夜呻吟。独观谓为警策,众睹终沦平钝。次有轻薄之徒,笑曹、刘为古拙,谓鲍照羲皇上人,谢朓今古独步。而师鲍照终不及“日中市朝满”,学谢朓劣得“黄鸟度青枝”。徒自弃於高明,无涉於文流矣。观王公缙绅之士,每博论之馀,何尝不以诗为口实。随其嗜欲,商搉不同,淄、渑并泛,朱紫相夺,喧议竞起,准的无依。近彭城刘士章,俊赏之士,疾其淆乱,欲为当世诗品,口陈标榜。其文未遂感而作焉。昔九品论人,《七略》裁士,校以贵实,诚多未值。至若诗之为技,较尔可知。以类推之,殆均博弈。方今皇帝,资生知之上才,体沈郁之幽思,文丽日月,赏究天人。昔在贵游,已为称首。况八纮既奄风靡云蒸,抱玉者联肩,握珠者踵武。以瞰汉、魏而不顾,吞晋、宋於胸中。谅非农歌辕议,敢致流别。嵘之今录,庶周旋於闾里,均之於谈笑耳。

一品之中,略以世代为先后,不以优劣为诠次。又其人既往,其文克定。今所寓言,不录存者。夫属词比事,乃为通谈。若乃经国文符,应资博古,撰德驳奏。宜穷往烈。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於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颜延、谢庄,尤为繁密,於时化之。故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书抄近任昉、王元长等,词不贵奇,竞须新事,尔来作者,浸以成俗。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陆机《文赋》通而无贬;李充《翰林》,疏而不切;王微《鸿宝》,密而无裁;颜延论文,精而难晓;挚虞《文志》详而博赡,颇曰知言:观斯数家,皆就谈文体,而不显优劣。至於谢客集诗,逢诗辄取;张骘《文士》,逢文即书:诸英志录,并义在文,曾无品第。嵘今所录,止乎五言。虽然,网罗今古,词文殆集。轻欲辨彰清浊,掎摭病利,凡百二十人。预此宗流者,便称才子。至斯三品升降,差非定制,方申变裁,请寄知者尔。

昔曹、刘殆文章之圣,陆、谢为体贰之才,锐精研思,千百年中,而不闻宫商之辨,四声之论。或谓前达偶然不见,岂其然乎?尝试言之,古曰诗颂,皆被之金竹,故非调五音,无以谐会。若“置酒高堂上”、“明月照高楼”,为韵之首。故三祖之词,文或不工,而韵入歌唱,此重音韵之义也,与世之言宫商异矣。今既不被管纟玄,亦何取於声律邪?齐有王元长者,尝谓余云:“宫商与二仪俱生,自古词人不知之。唯颜宪子乃云‘律吕音调’,而其实大谬。唯见范晔、谢庄颇识之耳。尝欲进《知音论》,未就。”王元长创其首谢、沈约扬其波。三贤或贵公子孙,幼有文辩,於是士流景慕,务为精密。襞积细微,专相凌架。故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余谓文制本须讽读,不可蹇碍,但令清浊通流,口吻调利,斯为足矣。至平上去入,则余病未能;蜂腰、鹤膝,闾里已具。陈思赠弟,仲宣《七哀》,公干思友,阮籍《咏怀》,子卿“双凫”,叔夜“双鸾”,茂先寒夕,平叔衣单,安仁倦暑,景阳苦雨,灵运《郲中》,士衡《拟古》,越石感乱,景纯咏仙,王微风月,谢客山泉,叔源离宴,鲍照戍边,太冲《咏史》,颜延入洛,陶公咏贫之制,惠连《捣衣》之作,斯皆五言之警策者也。所以谓篇章之珠泽,文彩之邓林。

古代诗歌评论著作。南朝梁钟嵘(约468~约518)撰。钟嵘字仲伟,祖籍颍川长社(今河南许昌)人。齐代官至司徒行参军。入梁,历任中军临川王行参军、西中郎将晋安王记室。《诗品》是他的诗歌评论专著,以五言诗为主,将自汉至梁有成就的诗歌作家,区别等第,分为上中下三品,故称为《诗品》。《隋书·经籍志》著录此书,书名为《诗评》,这是因为除品第之外,还就作品评论其优劣。后以《诗品》定名。

钟嵘在对历代作家的艺术特点、风格进行品评的同时,还在序言中对诗歌创作中的一些理论性问题,以及当时诗坛所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流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反对当时论诗“随其嗜欲”、“准的无依”的风尚,提出了一个系统的品评准的。它的出现,和当时诗歌创作的发展、清谈和品第人物的社会风尚等,都有密切关系。明代正德元年退翁书院抄本《诗品》

在《诗品序》及品评中,钟嵘所接触到的重要创作问题:其一是对当时诗歌发展中所存在的堆垛典故和由于四声八病之说盛行而带来的刻意追求声律的两种弊病,提出了尖锐的批评。钟嵘认为,诗歌本来是作家在外物感召下真情实感的表现,而“膏腴子弟,耻文不逮,终朝点缀,分夜呻吟”。无病呻吟的结果,其一种表现就是竞尚用典。钟嵘指出,大量堆砌典故的风尚,使得“吟咏情性”的诗歌竟然“殆同书钞”,严重阻碍了诗歌创作的健康发展,所谓“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他的批评比刘勰在《文心雕龙·事类》篇中的批评,更为前进了一步。“贵公子孙”或“膏腴子弟”无病呻吟的第二种表现,是刻意讲究声病,“务为精密,襞积细微,专相陵架,故使文多拘忌,伤其真美。”虽然,钟嵘忽视了讲求声律之美是诗歌艺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他的批评不免有偏颇之处,但认为诗歌应该“口吻调利”、自然和谐的意见则完全是正确的。

其二,是为五言诗的出现从理论上作了说明。由于《诗经》主要是四言体,而《诗经》在已往又被奉为儒家经典,因此,在魏晋南北朝五言诗已经普遍发展起来、代替了四言诗而成为占统治地位的诗歌形式(七言并已开始形成)时,由于传统的儒家思想的影响,理论批评在诗歌的形式问题上也表现了强烈的正统的保守观点:重四言而轻五言。例如挚虞的《文章流别论》(《艺文类聚》)就认为“古诗率以四言为体”,“雅音之韵,四言为正;其余虽备曲折之体,而非音之正也”。刘勰的《文心雕龙·明诗》篇主要是论述五言诗的,却也说“四言正体”、“五言流调”,不承认五言的诗歌形式在诗坛的应有地位。钟嵘却提出四言的形式过时了,“每苦文繁而意少,故世罕习焉”,而五言诗方兴未艾,“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它在诗歌的“指事造形,穷情写物”这些根本特点方面,“最为详切”。这种议论为诗歌形式的历史发展,从理论上开辟了前进的道路。

为了倡导五言诗,钟嵘还对五言诗的起源及历史发展作了探讨,其中虽有不确之处,但论述中不乏精到的见解。

其三是钟嵘对诗歌创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一,他继《文赋》及《文心雕龙》之后更明确地提出了诗的“滋味”问题。在《诗品序》中,他认为只有有滋味的诗,才能“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诗品》上卷中,也提出过“使人味之,□□不倦”。这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只有有滋味的诗,才称得上好诗;二是强调诗“兴”,认为好诗应该“文已尽而意有余”。诗味说不仅为后来许多人接受和发挥,如司空图、苏轼以至王士□等等,而且“文已尽而意有余”更成为以后对诗、文创作的共同要求。二,关于“真美”的原则。强调诗歌创作要“真美”。“真美”就是要求诗歌创作要有真挚强烈的感情,而非虚假的无病呻吟。又说:“自然英旨,罕值其人”,可见“真美”和艺术表现上的自然是密切相联系着的。三,他提出诗歌创作应该“指事造形,穷情写物”,要求“穷情”和“写物”很好地结合起来,这一见解和《文心雕龙》中的观点是一致的。此外,他论述诗歌题材的观点,也比他的前人大大前进了一步。

其四是关于作家的艺术流派及品评。钟嵘从作家和作品的风格特点着眼,很重视历代诗人之间的继承和发展关系,及不同艺术流派之间的区分,并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看法。他不仅为风格流变的研究开创了一个新途径,而且对具体作家、作品也有一些言简意赅、颇有见地的评论。如评阮籍诗的特点是:“言在耳目之内,情寄八荒之表”,“自致远大,颇多感慨之词,厥旨渊放,归趣难求”等等。但是,由于他不大重视作家的生活阅历对于作家风格的决定性影响,以及他不曾周密地考虑到作家思想艺术方面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通常只是着眼于不同作家在某一方面的某些相似之点来研究他们诗风的同异,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使他的风格流派的研究不仅显得混乱,而且很多牵强附会之处,引起了后世不少非议。

《诗品》虽有历史局限性,却仍然是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上的一部重要而有影响的著作。

㈨ 求《故都的秋》的赏析或是评论,作业,谢谢!

《故都的秋》是中学语文教材的经典名篇散文,对于这篇散文的情感基调的理解,很多数教师都定位在“悲秋”上,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们以为“清”、“静”、“悲凉”这三个词是该文本的“文眼”,并紧紧抓住文本中与这三个“文眼”的相关的“破屋”、“破壁腰”、“几根疏疏落落的尖而长的秋草”、“铺得满地”“极细微极柔软的”落蕊、“一条条”“细腻”“清闲”“有点儿落寞”的扫帚丝纹、“秋蝉的衰弱的残声”、“都市闲人”秋雨话凉、“尤“尤其是诗人,都带者浓厚的颓废色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觉来的”等信息,以“寓情于景”“情景交融”“一切景语皆情语”的思维联系方式,再联系作者“两岁丧父”、“少小离家,异地求学”、“二十几岁得肺结核”等人生经历和他“性格抑郁”、“感情脆弱”以及“日本侵华”的时代背景来应证“悲秋”的结论。我不是说文本理解方式不好,只是觉得其中存在值得探讨的地方,而且“悲秋”的结论有些站不住脚!
第一,该文本的“文眼”,果真是“清”、“静”、“悲凉” 这三个词吗?我认为不是。因为文中反复出现了诸如“这故都的秋味”、“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等信息(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从这些前后钩连、贯穿全文的主线信息来看,“秋味”、“深味”才是该文本真正的“文眼”。
第二,“故都的秋”的“秋味”、特别是“深味”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清”、“静”、“悲凉”这三个词上吗?我认为非也。我认为应该是体现在“特别”“清”、 “特别”“静”、“特别”“悲凉”,而这种“特别”“清”、“特别”“静”、“特别”“悲凉”是作者通过与“南国之秋”的比较、与中外诗文对秋“歌颂与悲啼”的比较得出来的(着重号为笔者所加)。首先,作者开篇就说“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一个“好”字,表明作者对所有地方秋天的总体感受和总体评价;同时,这个“好”字也透露出该文本“颂秋”的感情基调。作者为什么认为“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呢?因为作者从中外诗文对秋“歌颂与悲啼”的比较中发现:“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觉来的”,世界各地的秋天就“好”在这里!只不过与外国文人相比,“中国的文人,与秋天的关系特别深了”(着重号为笔者所加),这大概就是“有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在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的原因所在吧(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在这里,“特别深”、“很浓厚”、“特别的多”,是与文首的“特别”二字相照应的,重在强调中国的秋天给人的感觉不仅“总是好的”,而且给人的感觉“特别深”、“很浓厚”、“特别的多”( 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其次,作者认为“江南,当然也是有的”,以为“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只不过与“故都的秋”比较起来,“南国之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少风”,“那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只能使人感到“一点点清凉”,给人留下“看不饱,尝不透,玩赏不到十足”的遗憾,它那“不浓”的“色彩”留给人“回味不永”的歉疚;而“故都的秋”有“十分的秋意”,它“特别”“清”、“特别”“静”、“特别”“悲凉”,“清”得“到底”、“静”得“到底”、“悲凉”得“到底”,它如“白干”般酒劲十足、使人酩酊大醉,它如“馍馍”般耐人咀嚼回味、使人大饱口福,它如“大蟹”般品位高、营养高、能更滋养人,它如“骆驼”般高清晰、能给人留下明晰而深刻的印象。作者通过与“南国之秋”的比较,旨在向我们传递“故都的秋”“特别”“清”、“特别”“静”、“特别”“悲凉”和“清”得“到底”、“静”得“到底”、“悲凉”得“到底”这样的信息。一句话“故都的秋”“秋味”十足,“秋味”彻底,劲足,够味!能让人看得饱、尝得透玩赏到十足、回味永!由此看来,作者向我们传达出了这样的感情递进层次倾向: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都是“好”的→中国的秋天是“好”的→江南的秋天也是“好”的→故都的秋天“特别”“好”!正因为它“特别”“好”,所以就值得“颂”!而且也正是该文本所要“颂”的所在!
第三,故都这种“特别”“好”的“秋味”又具体蕴涵在哪些人、事、物、景之中呢?你看,文中不是着力向我们展示了以下这样一些人、事、物、景吗?“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漏下来的”“一丝一丝”“日光”,“破壁腰中”“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牵牛花底”“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像花又不是花”、“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细微极柔软的触觉”的槐树“落蕊”,“树影下”“一条条”“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的“扫帚的丝纹”,“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得见它们的啼唱”的秋蝉“衰弱的残声”,“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下得“息列索落”的秋雨,“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又露出脸来了”的太阳,“雨后的斜桥影里”“桥头树底”“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咬着烟管”的都市闲人及其他们“微叹着互答着”的“缓慢悠闲的声调”和“平平仄仄”“念错的歧韵”,“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的枣子树和“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枣子颗儿……作者认为:从“槐树叶底”“漏下来的”“一丝一丝”“日光”和“破壁腰中”“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中“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还要牵牛花底”“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为“最好”;那“像花又不是花”、“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的槐树“落蕊”能让人“感出一点点极细微极柔软的触觉”;“树影下”那“一条条”“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的“扫帚的丝纹”能使人产生“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深沉”的“遥想”;“秋蝉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息列索落”的秋雨“比南方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雨后的斜桥影里”“桥头树底”“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咬着烟管”的都市闲人“微叹着互答着”对“阵”字“平平仄仄”“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奇景”; 枣子颗儿“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着重号为笔者所加)在作者看来,所有这些人、事、物、景中都蕴涵了故都“特别”“好”的“秋味”。从文中着力展示的人、事、物、景及作者对这些人、事、物、景的主观感受与评价信息(比如“十分”、“最好”、“极”、“深沉”、“遥”、“特”、“奇”、“有味”、“更像样”、“正好”、“奇”、“全盛”、“佳”、“最好也没有”等)中,应该很容易解读出作者明显赞颂故都之秋“特别”“好”的感情取向。难道作者“两岁丧父”、“少小离家,异地求学”、“二十几岁得肺结核”等人生经历和他“性格抑郁”、“感情脆弱”以及“日本侵华”的时代背景就决定了作者写作该文本时以及该文本本身的感情基调就是“悲”和“悲凉”的吗?恰恰相反,通过研读全文,我所感受的却是作者对故都、对祖国强烈的眷念和热爱。至于作者为什么选取这些人、事、物、景,原因大概有二:一是这些人、事、物、景正好能反映“故都的秋”“特别”“清”、“特别”“静”、“特别”“悲凉”(也就是“特别”“好”)的特点;二是符合作者“虚静”的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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