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娜阿伦特影评
1. 对汉娜阿伦特思想的评价。
阿伦特用‘平庸抄之恶’来描述那些“放袭弃了思考,随波逐流,服从命令而犯下的错”,提倡人们应该有批判的思想,不要放弃思考。其实我对《汉娜·阿伦特》电影里的另一句话更感兴趣“你把一堂庭审变成一堂哲学课”,她的书正在读
2. 如何看待汉娜·阿伦特提出的平庸之恶
阿伦特有她自己的一个语境,我感兴趣的是,这个语境是可以公理化的吗?它立足的公理性基础在哪里?现在看上去,她的一些论点似乎浮在空中。不深究她对词汇的重新定义(比如劳动和工作),只说“人是被处境限制的存在”这个命题,似乎就有许多不脚踏实地,不能令人完全信服的地方。或者说,她在访谈中提到的自己并非是哲学家,其实隐含着对公理化游戏规则的拒绝?另一点,她的两个重要事件似乎在逻辑上与“我们可以从生活于2500年前的人的经验中,得到重要的启示”一脉相承。在我看来,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人类心智(psyche)的尝试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尝试,因为大多对心智的直觉性研究都仰赖大量的观察、亲身的体验和实验。很难说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心智是否因为火箭升空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如果这个变化成立,那么火的使用,阶级的产生,现代心理学的提出(尽管前两者比较难归为事件event的行列)是否也带来了这样的根本性变化?如果不能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阿伦特在这一点上的看法将会流于先有立场再选择性地撷取现象,也即,先有了她的那一套语境,再到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挑出一些事件来作为佐证。我当然有自己的一套世界观,所以从相信(belief)的角度说,我并不相信她的观点,也不相信她的观点是高于信念的任何东西。我很想知道,你在学习她的理论、与现实相映照的时候,有多相信(believe)里面的观点?(我倾向于不说信服beconvinced这个词,因为阿伦特的观点不存在公理化的推导证明)无论你的回答如何,我的观点是,这个选取相信与不相信的心理过程,与阿伦特(以及其他政治哲学家)提出自己理论的心理过程是同质的,同样是情绪主导而非理智主导的。
3. 如何理解汉娜·阿伦特的《人的境况》
《人的境况》1958年出版,德文版名为《积极生活》。作为海德格尔的学生,汉娜•阿伦特回在这本书中答在对海德格尔的思想做比较彻底清算的同时,建立了自己著名的“行动理论”:强调人只有在与他人分享这个世界、共同拥有这个世界并在这个世界中积极行动,才能使人获得意义。这样的立场被称之为翻转了西方哲学几千年推崇“沉思”的传统。
4. 汉娜阿伦特怎么样
嗯,围绕着艾希来曼的源审判的哲学观念电影。里面的角色都是知识人,非常的优雅的;个人不是很喜欢扮演阿伦特的女主角,觉得还是缺了点深刻或韵味;年轻时与海德格尔会面的那两个小镜头中的阿伦特倒是很惊艳,就是海德格尔却有点蠢样~
5. 汉娜 阿伦特的观点,如何解释南京大屠杀中的日本战犯
正如中国的历史会认为成绩是汗是扩大疆土,是民族英雄一样,都不会去正面说啥了多少人,抢占多少民女,只会说好的方面。日本,也会美化自己的恶性。
6. 汉娜·阿伦特贫庸的恶是正确的哲学观吗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一件平庸无奇的罪恶的报道》(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1963年出版。阿道夫·艾希曼1906年生,曾在屠杀犹太人中扮演重要角色,战后化名逃往阿根廷,1960年被以色列特工抓获,1961年在耶路撒冷对其举行了刑事审判。阿伦特作为《纽约客》的特派记者前往报道该审判,最终形成了这本书。
从阅读有关卷宗开始,到面对面冷眼观察坐在被告席上的艾克曼,以及听他满嘴空话地为自己辩护,阿伦特断定被人们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的这个人,实际上并不拥有深刻的个性,仅仅是一个平凡无趣、近乎乏味的人,他的“个人素质是极为肤浅的”。
因此,阿伦特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是:“平庸无奇的恶。”他之所以签发处死数万犹太人命令的原因在于他根本不动脑子,他像机器一般顺从、麻木和不负责任。她再次运用极权制度的意识形态性质来分析这样一个平庸无奇的人为什么卷入深渊般的恶而无法自拔,问题在于纳粹通过使用新的“语言规则”来解说他们的反常行为:“灭绝”、“杀掉”、“消灭”都由“最终解决”、“疏散”、“特殊处理”来表达。对于追求观念的人来说,“一切都是可能的。”
在这本书中,阿伦特对于犹太人在历史上处于边缘状态的“无根基性”、“无政治性”,以及犹太组织的领导的消极做法提出了直言不讳的批评,导致了这本书的出版引起了轩然大波。尽管对审判的结果同样表示满意,但阿伦特对审判的性质和过程还是表达了疑问——“审判的目的是表现正义,而不是别”,不是“复仇”及展示“耻辱”。这种眼光超出了对于种族和地方的认同,她着眼的不是受害者,而是行为本身。在这个意义上,
7. 如何理解汉娜·阿伦特《人的境况》
阿伦特有她自己的一个语境,我感兴趣的是,这个语境是可以公理化的吗?它立足的公理性基础在哪里?现在看上去,她的一些论点似乎浮在空中。不深究她对词汇的重新定义(比如劳动和工作),只说“人是被处境限制的存在”这个命题,似乎就有许多不脚踏实地,不能令人完全信服的地方。
或者说,她在访谈中提到的自己并非是哲学家,其实隐含着对公理化游戏规则的拒绝?
另一点,她的两个重要事件似乎在逻辑上与“我们可以从生活于2500年前的人的经验中,得到重要的启示”一脉相承。在我看来,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人类心智(psyche)的尝试本身就是非常危险的尝试,因为大多对心智的直觉性研究都仰赖大量的观察、亲身的体验和实验。
很难说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心智是否因为火箭升空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如果这个变化成立,那么火的使用,阶级的产生,现代心理学的提出(尽管前两者比较难归为事件event的行列)是否也带来了这样的根本性变化?
如果不能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阿伦特在这一点上的看法将会流于先有立场再选择性地撷取现象,也即,先有了她的那一套语境,再到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挑出一些事件来作为佐证。
我当然有自己的一套世界观,所以从相信(belief)的角度说,我并不相信她的观点,也不相信她的观点是高于信念的任何东西。我很想知道,你在学习她的理论、与现实相映照的时候,有多相信(believe)里面的观点?(我倾向于不说信服be convinced这个词,因为阿伦特的观点不存在公理化的推导证明)
无论你的回答如何,我的观点是,这个选取相信与不相信的心理过程,与阿伦特(以及其他政治哲学家)提出自己理论的心理过程是同质的,同样是情绪主导而非理智主导的。
8. 汉娜·阿伦特的人物评论
1、沉思与反抗——林贤治评论
阿伦特:沉思与反抗——纪念汉娜·阿伦特诞辰100周年(林贤治)
美国政治学者汉娜·阿伦特的著作,有八种汉译本,不同的传记数种。虽然她的主要著作《极权主义的起源》在大陆未见出版,但是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她的名字及主要的思想,已为广大读者所知悉。
阿伦特于1906年10月14日生于德国汉诺威的一个犹太人家庭。她的父母都是社会民主党成员,母亲还是卢森堡的崇拜者。她在马堡和弗莱堡大学攻读哲学、神学和古希腊语,后转至海德堡大学,先后师从海德格尔和雅斯贝斯,深受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1933年纳粹上台后,参与犹太复国主义的秘密活动,一度被捕,后流寓巴黎。在法国,她继续为犹太组织工作。1940年,与流亡的共产主义者海因利希·布吕歇尔结婚。同年,被关进居尔集中营,法国沦陷后,同母亲和布吕歇尔一同逃往马赛,次年前往美国。总的来说,她是喜欢美国的,二战胜利后,大批德国知识分子返回德国,她坚持留了下来。在这里,她最先为犹太文化重建委员会工作,曾任舍肯出版社编辑,芝加哥大学教授,并在多所大学开设讲座。其间陆续出版多种政治学著作及其他著作。主要有:《极权主义的起源》、《人的条件》、《论革命》、《共和危机》、《耶路撒冷的艾希曼》、《黑暗时代的人们》等。1975年12月4日,因发作心肌梗塞,病逝于纽约寓所。
阿伦特的政治学者的形象是在美国完成的。作为学者,她大大拓宽了政治科学的论域,譬如“极权主义”论,便极具原创性质,它取自时代经验,为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治学经典所未见。由于她坚持自由写作,因此不能不打破经院式的“学术规范”,她的绝大多数著作,以评论和随笔的形式出现绝非偶然。然而,在充满激情的表达中,却又无处不显现着她固有的沉思的气质。她是从哲学走向政治学的。
在实证主义学者看来,阿伦特的著作当有许多不够严谨或者偏颇的地方,事实上,她在生前便遭到不少这样那样的损毁。可是关键的是,她及时地介入现实,把她的思考集中到带公共性的问题,“人的处境”问题上面,直逼时代的核心。她确信,真正的思想者不在于完成,而在于打开。不是由自己终结真理,先知般地把真理交给人们,而是打开思考之门,让自己和人们一道在思考中行动,这正是阿伦特作为一个现代学者不同于传统学者的地方。
在确立个人身份的时候,阿伦特并不把自己看作是纯粹的德国人,或者是纯粹的犹太人,而是一个德国的犹太人。她拒绝被德国文化同化,同时拒绝犹太复国主义。对美国来说,她也是“外来的女儿”。她要做一个边缘人,局外人,“有意识的贱民”。学者总是喜欢标榜“价值中立”,而她争取的,惟是身份的独立而已,价值倾向却是鲜明的。对自由的渴望,使她始终坚持独立批判的立场,不惮于自我孤立。关于艾希曼审判是最突出的例子。我们看到,她不但从中挑战广大社会的惯常的善恶观念,“美化”屠夫和公敌,而且把矛头直接指向受害者团体——自己所属的种族团体——犹太委员会以致全体犹太人,终至于众叛亲离,这需要何等超迈的道德勇气!她固然不是那类埋首于专业的麻木的学者,但也不是那类与时俱进的聪明的学者,而是逆流而上的反抗的学者。她反潮流,反抗她的时代,因为她确信,她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极端的时代,黑暗的时代。
2、《极权主义》第一次写极权下的人类境况
极权主义:群众运动、组织、宣传与恐怖
二十世纪人们最为刻骨铭心的经验,就是在极权主义统治下的生活。阿伦特于1949年完成的《极权主义的起源》第一次系统地描述了这一人类境况,并通过对传统社会的比较研究,在理论上做了深入的总结。全书共分三部:第一部为“反犹主义”,第二部为“帝国主义”,第三部才说到“极权主义”。前面两部对欧洲18世纪以降的历史进行多个方面的考察,指出极权主义的崛起,乃是人类文明的一次大崩溃过程,实际上是全书的一个前奏。所以,雅斯贝斯建议从第三部读起。最后一部对极权主义的起因和条件,表现形态和特点,做了缜密的分析,指出这是“我们时代的重荷”,并且警告说,极权主义并未终结于纳粹主义和斯大林主义的终结。
“极权主义”一词并非阿伦特的发明,而是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欧美惯于使用的,但是,阿伦特在著作中赋予它以确定的限界和内涵。极权主义运动是一种大众运动。“群众”、“运动”是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理论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她在书中对“群众”和“暴民”做了区分。暴民是从十九世纪阶级社会中脱离出来的人们,而群众则是阶级社会解体的产物,因此不像暴民那样拥有“阶级的基础”,他们反映的是 “全体人民”的利益,实际上是一群原子化的人们。极权主义运动,实质上是由这些互相孤立的个人构成的群众组织,它的一个最显著的外部特征是个体成员必须完全地、无限地、无条件地、一如既往地忠诚。忠诚,是极权统治的心理基础。极权主义运动的领袖和精英人物必须不断维系群众的忠诚,以激发他们在运动中的献身精神。他们要让群众知道,他们之所以存在于这个世界并占有一席之地,完全因为他们属于一个运动,是政党中的一个成员,他们只能“受惠于自己所加入的党和党交给自己的任务”。运动,不断地运动,它在实践上的目标,就是要尽可能地把更多的人们引入其中并组织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维持下去。
在论及极权主义运动时,阿伦特着重指出宣传和组织二者的作用。极权主义宣传之所以需要在大众中反复不断地进行,是因为它的意识形态内容原本便是虚构的,非事实、非经验的;但是无庸置疑的是,某些观念通过逻辑推理,能够产生长期不变性,也可称为“彻底性”。阿伦特认为群众由于缺乏自由交流的空间,已然丧失由常识所提供的现实感,极权主义宣传正好利用逻辑演绎的强制性,以恐怖的力量,为他们提供现实感的另一种代用品——“科学”的谎言。如果说在极权主义国家里,宣传(Propaganda)需要和恐怖相互为用的话,那么,在极权主义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地方,宣传便为灌输(Indoctrination)所代替了。
关于组织的任务,阿伦特在书中写道,是“把经过宣传所粉饰的意识形态虚构的主要内容一一转化为现实,并且把各个地方尚未被极权主义化的人们组织起来,使他们按照这种虚构的现实而行动”。这样的组织是分层级的,有先锋组织,有精英阶层,也有普通成员,领袖则处于核心位置。在这个类似洋葱头一般结构的组织内,越靠近运动的中心,越是远离外部的现实,于是悉数埋入为极权主义教义所虚拟的世界之中,为“彻底性”所蒙蔽。
1958年,《极权主义的起源》出版第二版,阿伦特加写了《意识形态与恐怖》一章,取代初版的“结语”部分。她写道:“极权主义是一种现代形式的暴政,是一个毫无法纪的管理形式,极力只归属于一人。一方面滥用权力,不受法律约束,服从于统治者的利益,敌视被统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恐惧成为行动原则,统治者害怕人民,人民害怕统治者——而这些,在我们全部的传统中都是暴政的标志。”她在书中对极权主义作为一种新的国家形式和历史上各种专制政治、独裁制和暴政形式做了区分,分析它的“现代性”的特点。在最后一章,她指出,极权国家除了独一(monolithic)结构,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政党和国家并存的现象,完全缺乏制度。极权统治蔑视一切成文法,甚至蔑视自己制订的法律,发展到全面专政,就是警察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活生生的人被强行塞进恐怖的铁笼中,从而消灭行为(活动)的空间——没有这种空间,就不可能获得自由的现实状态。极权统治的结果,人们不但丧失了自由,甚至窒息了自由的渴望,窒息了在政治领域以致一切领域内的自发性和创造性。整个社会无所作为。
“极权主义企图征服和统治全世界,这是一条在一切绝境中最具毁灭性的道路。”对于极权主义对人类的戕害,阿伦特有着切肤之痛,所以倾全力加以揭露,反对“鲁莽地一头钻进乐观主义”。可以认为,《极权主义的起源》不但是她的学术道路的起点,也是她的一生思想中的一个聚合点。后来,她论革命,论共和,论责任伦理等等,都与此密切相关,不妨看作极权主义问题的不同维度的延伸。 1960年5月1日,在逃的前纳粹分子,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阿道夫·艾希曼在阿根廷被以色列特工绑架,随后带回以色列。次年4月11日至12月15日在耶路撒冷受审,被判处绞刑。阿伦特以《纽约客》记者的身份目睹了审判的全过程,根据有关材料,写成《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篇关于平庸的恶魔的报告》在杂志连续发表,引起轩然大波。
阿伦特的文章被普遍误解并遭攻击,主要集中在两个地方:其一是提出“平庸的恶”的概念,代替此前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提出的“极端的恶”的概念,将恶魔艾希曼平庸化;其二是指出犹太人委员会,众多犹太人领导人对大屠杀同样负有责任,这无异于拿自己的民族开刀,用阿伦特的话说,她揭开了“整个黑暗的故事中最阴暗的一章”。
在阿伦特的眼中,艾希曼并非恶魔,而是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正常的人”。在第三帝国中,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一个好党员,当然没有理由将自己看成是有罪的。他承认,他并非灭绝的组织者,他负责协调并管理将犹太人押往死亡营,只是执行“自上而下的命令”,忠诚履行职责而已。阿伦特写道:“从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我们的道德准则来看,这种正常比把所有残酷行为放在一起还要使我们毛骨悚然。”她认为艾希曼是“官僚制的杀人者”,因此 同意法庭的判决;但是同时指出,艾希曼不是那种献身于邪恶的罪犯,而是一个缺乏思考,不具有判别正邪能力的人。在这里,她把罪犯与“平庸”联系起来,说:“艾希曼既不阴险奸诈,也不凶横,而且也不像理查三世那样决心‘摆出一种恶人的相道来’。恐怕除了对自己的晋升非常热心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动机。这种热心的程度本身也绝不是犯罪。……如果用通俗的话来表达的话,他完全不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是什么样的事情。还因为他缺少这种想象力。……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这绝不等同于愚蠢,却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这就是平庸……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即可发挥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表现出其巨大的能量的事实,正是我们在耶路撒冷学到的教训。”
阿伦特强调“平庸的恶可以毁掉整个世界”,实质上是强调思考在政治行动中的意义。这正是她对于极权主义运动的基础——群众问题的深入思考的结果。在极权主义运动中,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跟着像希特勒这样一个独裁者跑了?为什么一个像纳粹主义这样的专制政体能够靠像艾希曼这样粗鄙、肤浅的人来支撑?在阿伦特看来,根本原因就在于整个社会缺乏批判性思考。
还有一个集体不抵抗问题。阿伦特发现,犹太人委员会提供“遣送名单”,从中协助了纳粹的灭绝行为的主题,在审判中被故意回避了。她指出,犹太人领导人几乎都无例外地用某种方法,某种理由和纳粹合作。没有他们的积极配合,有计划的犹太人大屠杀不可能达到后来发生的那种规模。在报告中,阿伦特还列举了欧洲国家在德国下达驱逐犹太人命令后的不同反应,并做了分析。其中,丹麦、保加利亚、意大利并没有出现反犹主义;丹麦还公开表示反对意见,帮助隐藏和拯救犹太人,曾经将5919个犹太人运往瑞典。相反,罗马尼亚公民普遍反犹太人,甚至以自发大屠杀的方式屠戮犹太人,以致党卫军为了贯彻“以一种更为文明的方式”进行屠杀而不得不进行干预。阿伦特认为,罗马尼亚不仅是一个谋杀者的国度,而且是一个堕落的国度。她指出犹太人委员会没有在“帮助犹太人迁移与帮助纳粹驱逐他们”之间做出抉择,同样是一种“恶行”。没有个人的反抗,也没有集体的反抗——对于纳粹在欧洲社会,不仅在德国,对几乎所有的欧洲各国,不仅在迫害者之间,而且在受害者之间引起的整体性的道德崩溃,她认为,耶路撒冷审判所提供的内容,是带冲击性的。
谁之罪?对于一个民族的空前浩劫的反思,阿伦特在这里留下的启示是,必须在法律犯罪与政治、道德上的责任问题作出区分,不但要从政治体制方面追究历史责任,还要从人性道德方面追究个人和集体的责任。所谓历史的反思,就是反思责任。正如究诘共同罪责一样,认为共同无罪也是不成立的。
关于阿伦特在艾希曼审判中表达的观点,诺曼·波特莱兹在一篇文章中的概括是准确的:“取代罪大恶极的纳粹,她给我们的是“平庸的”纳粹;取代作为高尚纯洁的犹太殉教者,她给予我们的是作为恶的同案犯的犹太人;而代替有罪与无罪的对立的,她给了我们是犯罪者与受害者的‘合作’。”对于一段苦难历史的批判反思,阿伦特是丰富的,深刻的,但确实是惊世骇俗的。由于她,无情地撕破了一些政治体的卑鄙的伪装,撕破了人们借以掩盖自身的人性弱点的外罩,所以备受攻击和诽谤也是必然的。 1963年,阿伦特的著作《论革命》出版。雅斯贝斯认为,此书是作者基于在美国的生活经历的产物,主题是政治自由和追求人的尊严的勇气;并且评价说,它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极权主义的起源》。阿伦特认为,革命精神已经失去,她把这看作是现代人的悲剧,从而给予正面的阐释,把革命与共和联系起来,重塑革命精神。从中所体现的作为一个饱经极权统治迫害的知识分子的政治理想与不泯的激情,倘若拿来与后文革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告别革命”的论调相比较,确实是很有意思的事。
在书中,阿伦特集中讨论了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她认为,两个革命都极其重视公共自由和大众福祉,但是美国革命并没有像法国革命那样限制公民的个人权利,它的成功经验表明,革命只能使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她指出,美国这个国家的确有它的特殊性,它所以能够避免极权主义的影响,就因为它不具备民族国家那种建基于历史和文化的统一性意义上的民族一体性,此外,也不曾出现如十九世纪欧洲社会那种具有强大内聚力的阶级结构,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原本就是一个大众社会。但是,美国与欧洲文明是同源的,这也是一个事实。在阿伦特看来,革命和宪法的制订,在总体上是革命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美国革命的一个特点是,它并非一场突发的暴力运动的结果,而是始终依靠众多参与者普遍的协商和相互契约来发动、推进和维系的。阿伦特说:“革命的目的在于缔造自由。”美国宪法的制订与定期修正,就是建构和扩大自由空间,将自由制度化。倡导宪政建设,不能只是考虑秩序与程序的确立,而放逐了自由精神与公众参与;恰恰相反,阿伦特的关于以“评议会制”取代政党制和代议制,建立一个“参议国家”的近乎政治乌托邦的设想,都是以公众参与、公共空间的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她认为,美国宪法体制的本质意义,并不在于保障公民的自由,而在于创建使人民能够由自己在政治上组织起来的自由,树立一种新的权力体系:一、真正体现“权力属于人民”而非哪一个政党这一共和原则;二、联邦宪法体制不是采取主权国家的形式,保证没有主权的权力存在;三、通过各政治体互相平等,彼此约束,而非定于一尊,实行代替或兼并;四、民族既非政治体的基础,也就不存在历史和起源的同质性。在阿伦特看来,美国的开国者们在创建共和政体时,确曾将罗马的共和政体当作最早的范型,但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并非罗马的重建,而是新的罗马的创建,体现了一种延续以政治自由为第一义的欧洲共和主义传统的创新精神。
美国在五十年代初曾经一度产生麦卡锡主义,疯狂迫害共产党人以及异议知识分子,阿伦特本人也深受其害。但是,这股“划一主义”的狂流没有肆虐多久 ,便很快得到纠正。阿伦特深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美国拥有以联邦宪法为核心的各种自由制度。
《共和危机》是阿伦特于1972年出版的另一本文集,收入三篇论文和一篇访谈录。这些作品见证了六十年代越南战争、学生暴动、黑人民权运动以及七十年代前期以美国为首的世界性动荡,体现了阿伦特的政治卓识。其中,曾经在《论革命》中所强调的公民参与对于保护美国共和制并促使其健康发展的思想,特别富于时代实践的意义。 阿伦特以一种新异的文体风格,写作了一本书,名叫《黑暗时代的人们》。所谓黑暗时代,当是她所经历的二十世纪,主宰这一时期的极权主义和官僚政治;按她的说法,同时带有象征的性质,采用的是较广泛的意义。其中,她写了从莱辛到同时代人中的多位诗人、作家、哲学家,包括卢森堡这样的革命者,提供了一个处于精神领域中的人物谱系。当时代将人们卷入屠杀、混乱、饥饿,不义与绝望之中时,作为“时代的代表”,这少数人却几乎不受它的控制和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作为时代的沉思者,阿伦特无疑同样是其中优秀的一员。如果从专业爱好来说,她应当埋首于哲学研究;事实上,直到临终前,她仍然进行着严肃的哲学思考。她的最后一部未竟的著作,就是《精神生活》。她本人声称,她的主要活动方式是思考,而不是一个长于行动的人。在弥漫着斗争气息的日子里,她没有成为一名革命者或是抵抗运动的成员,然而,她的思考却不能不一再地被现实政治问题——人类生存最急迫的问题——所打断。这样的思考不同于一般学者的思考在于,它并非服务于知识的目的,而是与实际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密切相关,是对于生存意义的探寻。阿伦特试图通过思考打破现实——主要来自体制——的遮蔽,阻止人类作伪和行恶,敞开广大的公共空间,这样的思考,不能不带上批判与反抗的性质。在《人的条件》中,她承认:“事实上,在专制条件下行动比思想来得容易。”为了人类的自由生存,她为自己选择了最孤立、最需要坚忍、最艰难的工作:思考。
在《黑暗时代的人们》的序言末尾,阿伦特如此表达她的信念:“即使是在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illumination),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而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这光亮源于某些男人和女人,源于他们的生命和作品,它们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点燃着,并把光散射到他们在尘世所拥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范围。像我们这样长期习惯了黑暗的眼睛,几乎无法告知人们,那些光到底是蜡烛的光芒还是炽烈的阳光……”阿伦特爱这个世界,她和她的著作,就是这样一种充满温暖的光辉,使我们在黑暗中感知人性和真理的存在而深受鼓舞。
9. 汉娜阿伦特“平庸的恶”观点出自她的那个著作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一件平庸无奇的罪恶的报道》(Eichmann in Jerusalem A Report on the Banality of Evil)
1963年出版。阿道夫·艾希曼1906年生,曾在屠杀犹太人中扮演重要角色,战后化名逃往阿根廷,1960年被以色列特工抓获,1961年在耶路撒冷对其举行了刑事审判。阿伦特作为《纽约客》的特派记者前往报道该审判,最终形成了这本书。
从阅读有关卷宗开始,到面对面冷眼观察坐在被告席上的艾克曼,以及听他满嘴空话地为自己辩护,阿伦特断定被人们描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恶魔”的这个人,实际上并不拥有深刻的个性,仅仅是一个平凡无趣、近乎乏味的人,他的“个人素质是极为肤浅的”。
因此,阿伦特提出的一个著名观点是:“平庸无奇的恶。”他之所以签发处死数万犹太人命令的原因在于他根本不动脑子,他像机器一般顺从、麻木和不负责任。她再次运用极权制度的意识形态性质来分析这样一个平庸无奇的人为什么卷入深渊般的恶而无法自拔,问题在于纳粹通过使用新的“语言规则”来解说他们的反常行为:“灭绝”、“杀掉”、“消灭”都由“最终解决”、“疏散”、“特殊处理”来表达。对于追求观念的人来说,“一切都是可能的。”
在这本书中,阿伦特对于犹太人在历史上处于边缘状态的“无根基性”、“无政治性”,以及犹太组织的领导的消极做法提出了直言不讳的批评,导致了这本书的出版引起了轩然大波。尽管对审判的结果同样表示满意,但阿伦特对审判的性质和过程还是表达了疑问——“审判的目的是表现正义,而不是别”,不是“复仇”及展示“耻辱”。这种眼光超出了对于种族和地方的认同,她着眼的不是受害者,而是行为本身。在这个意义上,
10. 汉娜阿伦特的内容简介
作为海德格尔的学生和情人,汉娜·阿伦特一直关注着他的作品,但又从他那里解放出版来,成了一位权备受争议又不可不提的政治理论家。我们将看到她如何为海德格尔的“此在”听诊,并用人际关系中“出现”的精湛技巧,取代了海德格尔“被抛”的孤独感受。“出现”向每个人揭示了属于他们自己的不可磨灭的独特性,正如我们在阿伦特身上看到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