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蔑视影评

发布时间: 2021-03-06 23:19:50

电影观后感作文

唐山大地震观后感
今天,在影院观看了《唐山大地震》,以前一直都很期待的片子,终于可以在今天看到了,也算了却的我的一个心愿。之前听冯导说票房要达到5亿,就觉得这一定是一部大片,等公映之后一定要去影院一睹为快,今天我终于如愿以偿了。
不得不承认《唐山大地震》是一部非常震撼人心的电影,无论是从场面,还是剧情拿捏的都非常的到位,甚至那些特效,我看到了还以为是真的。(一定花了不少钱,,这倒是值得一看哦)电影讲述的一个普通的唐山家庭,在地震发生时,女主角李元妮(徐帆)失去了丈夫,而又面临着两个孩子只能救一个的抉择,当时看到她在废墟上绝望的哭泣,不停地喊着:“都救,两个都救。”的时候,我的心似乎也跟着碎了,作为一个母亲,每一个孩子都是她的生命,都是她舍弃不下的东西,俗话说的好“手心手背都是肉”,而母亲,就更应该是这样的了,最终,她做了一个决定,救弟弟方达(李晨)。但是上天还是眷顾着姐姐方登(张静初),让姐姐奇迹般的生还了下来,还被一对解放军夫妇收养……
辗转间,32年过去了,2008年,正赶上汶川地震,当姐弟俩看到这场地震正在吞噬着人们的生命时,都被震撼了,想到自己所经历的唐山大地震,于是都毅然决然的赶赴灾区,挽救正在水深火热里的人们。就在这时,姐弟俩终于重逢,而姐姐方登也理解了当初母亲的苦心,终于原谅了母亲,最终,一家人终于团圆……
正像海报上写的一样“23秒,32年”,是啊,仅仅因为那23秒所产生的巨变,确需要用32年的时间来抚平人心里的创伤。不过,最后,母女重逢又给人心里带来了莫大的安慰,同时,我也终于觉得——活着真好,这时徐帆在看完电影时说的,虽然只有短短的4个字,却让我难忘。32年的雨雪风霜终于换得了母女重逢,如果,当初他们没有活下来,也许就不会有重逢的一天。灾难,是不能打垮人们的,它只会让人们变得更坚强,更加的有勇气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虽然灾难无情,但是我相信人间有爱,有爱的世界一定不会空虚。剧中还有一点也是值得赞叹的,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亲情。剧里方达对女友说了一句话:“我妈生了我三次,一次是把我生出来,第二次是我在三岁时的了肺炎,大夫说没救了,可是我妈坚持让他救我,第三次,就是地震。”听了这话,我忽然觉得心头一阵酸涩,亲情,这是一个多么美好感人的感情。只有亲情才永远不会背叛你,才是你心灵永远的港湾,亲情如一棵大树,永远为你遮风挡雨,亲情是一座港湾,永远为你心灵的小船开放,亲情是一个温暖的家,永远欢迎你回来。
最后,让我们珍爱生命,接纳亲情,为了亲人好好的活着,珍惜生命里的每一天,因为,活着真

㈡ 求微电影《特殊交易》影评1500字,谢谢

剧情上简单的不得了。 因为毕竟是短片。 无非是一个缺爱的孩子。 因为一面之缘。 把一个陪酒女幻想成妈妈。 然后陪酒女感动。 唤醒了自己的母爱云云。 其实主题超简单。 只是告诉人们。 无论什么身份的人。 内心都是充满爱的。 只不过什么时候被唤醒。 却没法说。 婊子也有情。 陪喝陪唱不陪睡的小姐也到处都是。 总比那些用模特身份出卖肉体的外围........看到有朋友说这是一部描述简单的爱的微电影,对于一个现实悲观主义的我来说,实在不能苟同。
片头出现的陪酒女不屑一顾的表情和言辞//片尾陪酒女的痛哭流涕
陪酒女一开始对小波拿钱雇佣她的蔑视/后来却萌生同情而不愿要小波的钱
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是一个学习成绩优异的孩子更是一个明知道别人骗他也不愿说穿的孩子//一个家庭优越的孩子却是一个成绩一般孩子更是一个爱数落他人说坏话孩子
一个夜夜笙歌的陪酒女变成了假冒的好孩子妈妈//一个寻花问柳的男人却是一个真实的熊孩子父亲
写到这里有的朋友可能会觉得我很无聊,只不过是在复述剧情,请不要急,接着来看情感的反差。
为什么陪酒女会有不屑一顾的表情和言辞呢?因为现实告诉她天下没有不要钱的午餐,做什么事钱才是硬道理。(她说100,50块钱就不是钱了,甚至不愿回家,要多赚一,。当然也可能是她已经没有家了。这些足见她过得也不是很好。)//为什么后来她却又痛哭流涕了呢?有朋友说因为她被感动了,因为她明白了小波为什么拉着她要她听作文朗读,因为作文是写给她的,或者她被小波所做的事打动了。但我不认为是这样。因为一个32岁的女人,也许她尚且可以保持青春但在时间的面前还能有多久呢?她虽然这样能赚一些钱,可是却再也没有可能去体会一个适龄妈妈养育孩子成长的情感(片尾放出了几幕母亲与孩子和画面,我想是为了突出这层意思,“看第一遍没注意最后还有个小女孩的声音,这样就感觉像是她在感慨自己没能陪在自己的孩子身边,小波的痛苦就好比她自己孩子的痛苦,因此而伤感,而原意帮助小波,可是这样后面她看作文时哭的就奇怪了点”,下面的内容是假设最后没有小女孩的声音,我觉得更好些),她甚至于羡慕为什么小波不是她的孩子(从她在教室里看到小波成绩和她客人孩子成绩时的得意表情可以看出她的虚荣心)。其实她痛哭流涕更多的是因为自的人生。
为什么陪酒女一开始嫌弃小波给的钱少而后来又偷偷把钱塞回小波的书包,有朋友说也是因为感动,我也不那么认为。在真挚的情感面前,金钱究竟能占多少比重呢。举个例子:相信朋友么都听说过亲生兄弟姐妹为了房产、遗产而对峙公堂的无情无义。而反过来也有不是亲生子女却愿意赡养送终的善良美德。所以陪酒女偷偷把钱塞回小波的书包是因为拿着那些钱让她自觉羞愧而并非感动。
现实就是那么残忍,一个没有母亲的孩子日夜思念母亲,愿意用钱雇佣陪酒女扮母亲而最终却又不得不接受没有母亲的事实(要写一篇关于妈妈的作文,可是没有妈妈怎么办呢,只好找了一个他身边看得到的相对来看算是善良的人来写,可是他心里明白,那不是他妈妈,所以他说“再见,妈妈”)//一个没有孩子的陪酒女只想着她的拜金生活从没想过孩子的问题而最终却不得不接受自己没能适龄生养,已经失去可能会拥有一个想小波一样的好孩子的机会。
写到这里有朋友会说如果陪酒女放弃现在的生活成为小波的母亲应该是一个美丽的结局。是啊,一个没有孩子的陪酒女改过自新后成为一个好妈妈//一个拥有孩子的父亲却是一个寻花问柳的嫖客,这样看似有可比性,不过这样一来就没完没了啦。因为现实可不是尽如人意的,谁能知道陪酒女做了小波妈妈不会后悔,谁知道小波在未来的生活中还能保持优越。现实可不像童话故事里说的王子与灰姑娘摆脱了巫婆就可以永远幸福了,巫婆的女儿还会来的,况且谁知道王子的母亲不是另一个巫婆呢

㈢ 急!求电影《国家公敌》影评,最好有3000到5000字

一部经典好电影,应该是5-6年前看过,往后又看过几遍.初次看时就被老美的高科技唬住了,其情节紧张尤其配乐非常不错,总之它引人入胜,现在的电影正在住进丧失这样的特性.各种因素如情节,摄影,配乐,场景配色,各个节点间关联性等等,这样的经典级电影在逐渐减少,更有能让大家争议的关于个人和政府间权力关系这个争议性主体,总之.
一部让人欣赏的电影

迪恩家被装了监视器,他的手机,手表,皮鞋,甚至衣服,都被换成或装上了跟踪、窃听装置,但他毫不知情.如果不是一个前国安局特工的出现,他永远也不会知道,为什么他跟旧情人约会的照片会立刻就送到他妻子手中.他身上的一切时刻都在出卖他.
也许这并不可怕,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可以扔掉的.让我们设想一下这种可能:昨天晚上,当你熟睡的时候,有人在你身体里植入一个微生物级别的跟踪窃听装置,就像在你身体里寄养了一只小虫子.你知道,人体内的微生物是很多的,所以多一两个也不会有什么不妥.它一直跟随着你,你去到哪它就去到哪.与此同时,你头上几百千米的空中,有一根卫星天线正精确地对准你,把你的一举一动都转变成信号.
我呢,我在一间密室中,坐在一电脑前,看着你在街上用猥琐的眼光偷看美女/帅哥,看你拎着公文包或手袋穿过大街小巷,看你被上司骂,看你骂下级,看你哭,看你笑,看你骗老婆/老公,看你哄情人,看你做爱,精确地绘出你一天的行程.总之,看你的一切.你的生活不是你的,你的生活是我的,是我的连续剧.当然你毫不知情.如果你不做什么坏事,这电视的剧情就我一人知道,但你要做了,剧情就曝光了.不过你还是不会知道为什么会曝光.装在你身上的东西会成为你不可缺少的一个器官,就像生来就有,它会作为你身体的一部分,化为灰.
有另外一个人,他会在电脑前拍桌子骂娘:妈的,你整天坐在电脑前看电视剧,恶不恶心?你就不能来点刺激的吗?他指的是我.也许有一天,他跟我在街上擦肩而过,嘴角会露出一丝微笑,心里说:嘿,老兄,我知道你昨晚干了什么.

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也许会成为未来的一种生活形态.每个人的生活都被记录在一个巨大的数据库中,一旦需要,就可调出.你对此毫不知情,一如既往地生活,有时做些特别的小癖好,以为无人知晓,却不知道有人在看得津津有味.

这部电影挺不错的,情节张弛有度.配乐特别好,配上苍茫的城市远景,就像一个未来社会的预兆.

㈣ 求一篇影评《一次别离》的影评!! 很着急 谢谢了

一、译名的“分离”

把英文片名"A Separation"直白地译成“一次别离”似乎是欠妥的,个人觉得译成“分离”或许更为贴切。一来,导演阿斯哈·法哈蒂在接受采访时也说,“Separation”涵盖了诸多的层面,如何去理解,这个问题需要留给观众自己。"A Separation of...."这个语法结构提供了一种开放性的解读方式,但中文名“一次别离”却隐约有种一锤定音的意味,弱化了电影本身的多重寓意。二来,看完整部电影,你会发觉所谓“别离”并没有太多向过去告别的意思,也并非是一个位于时间轴上的重要节点,而是将各种“分离”全都交织在一个故事中,且无论在哪一层面上,都显示出了一道鲜明的分野与裂痕。导演阿斯哈·法哈蒂正是试图通过两个不同阶层家庭的碰撞来揭示出这道分野与裂痕的存在。


二、精英与精英的分离

纳德和西敏所组成的中产阶级家庭,显然是伊朗社会中精英的象征。他们有房有车,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体面的工作,负担得起护工和家庭教师的开销。但导演阿斯哈通过开篇那接近4分钟的长镜头,透露出这个中产家庭正遭遇到的解体危机。一反惯例的是,在离婚的当口上,西敏依然承认纳德是一个得体而正派的人。他们唯一的分歧在于,西敏拿到了出国的签证,因为她不愿女儿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至于是何种环境,阿斯哈狡猾地略过不表,点到为止——而纳德不愿离开患有老年痴呆的父亲。老年痴呆的父亲是个明显的隐喻——一个老迈而病入膏肓的祖国。西敏质问纳德,你父亲还认得出你这个儿子么?纳德回答,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我认得出他是我的父亲啊。国家失序的症状之一,便是中产阶级的逃离。离开还是留守,纳德和西敏无疑代表了这一群体中两种截然相反的的观点。颇有意味的是,纳德在法院的长凳上对着女儿Termeh举手起誓时,却不想把身边和他拷在一起的士兵的也牵了起来——选择离开的大可自由地离开,决心留下的却处处为僵硬而强大的体系所掣肘,还有比这更绝妙的讽刺么?


三、 民众与精英的分离

比起精英内部的裂痕,民众与精英之间已然是一道鸿沟。而这也是整部电影着墨最多的部分。

护工Razieh和她的丈夫Hodjat无疑是底层民众的象征。他们在身处精英阶层的纳德和西敏面前,几乎毫无话语权。 Razieh在和纳德的薪资谈判中使出了浑身解数,但所有的努力都在后者的一句“下午之前给我个答复吧,这样我也好找别人”前烟消云散。而她的丈夫,背了一屁股债的Hodjat也只能祭出“如果我干得不错,能不能加点?不满意你可以不付钱。”这种以退为进的策略。对此,隔着玻璃窗的纳德根本不置可否,他只顾提出自己的要求:你明天来吧,带上身份证。

在精英阶层的眼中,Razieh和Hodjat他们,无疑属于一个和自己全然不同的群体。如果我没有遗漏的话,在纳德和西敏的对白中,有意一次也没有出现过Razieh和Hodjat的姓名。对他们来说,民众只是一张张模糊的面孔。其中一场戏是这样的:纳德下班回家,目不直视地称呼Razieh为“女士”,边敷衍着她的问候,边直奔女儿的家庭教师而去,主动打招呼并称对方为“Ghahraii太太”。两相对照,区别立现。另一个更明显的桥段是:纳德的女儿Termeh在法院的走廊里背诵课文:“在萨珊王朝时期,人们被划分为两个阶层:上层特权阶层和普通阶层(the normal class)。”她的外婆立马纠正说,是"普通民众(the normal folks)”。而此时占据镜头的,正是Razieh和Hodjat的女儿,她在一旁鹦鹉学舌地附和着Termeh的背诵。导演的用意再明显不过:分离的阶层观念,不仅是后天的自然演变,更是一种人为的假定和预设。

而在双方的直接交锋中,这种差距更是体现得尤为突出。在法院里,面对纳德和Ghahraii太太条理清晰的反驳,Hodjat只能愤懑地对法官说,“我没什么可失去的了。”然后他指着纳德,“我的问题在于,我没法像他一样能说会道。”他情绪失控,他被判蔑视法庭,可他除了以头撞门之外再无他法。而他的保释担保人,还必须有公务员或企业主的身份才行。其后,Hodjat放弃了在法庭上的言辞争辩,转而试图用自己的方式来获取真相。他闯进学校逼迫Ghahraii太太对着《可兰经》起誓,而誓言完成的那一刻便意味着他最后的出路也被堵死。另一边的纳德完全不同,他只通过一个简单的实验就证明了,他不可能如Razieh所说的那样,把她从门口推落至台阶,因为这根本不可行。此时,在民众与精英分离的背后,还隐含了另一种层面上的分离——宗教信仰和世俗规则之间的分离。而无论从哪种层面上来看,高下立判,胜负已分。

事实如此,在精英阶层面前,普通民众彻底居于被动。平时,他们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而当他们试图抗争时,又完全力不从心。但吊诡之处在于,在纳德的父亲——伊朗国家的象征——患病之后,西敏选择离开;有工作有女儿的纳德无暇顾及,只好选择雇人帮忙;因此恰恰正是沉默而弱势的Razieh担负起了最脏最累那些活。阿斯哈以此完成了一幅无比精确的社会速写。


四、 道德与现实的分离

在事故发生之后,尽管纳德、西敏与Razieh、Hodjat处于相互对立的立场,但他们都在各自道德的约束下被卷入了这场纷争。只不过,一方信守的是传统的宗教道德,另一方遵循的则是世俗世界的法律规则和个人道德。但这还只是一个开端。

Razieh的看护工作受制于宗教道德,在为老人洗澡之前,还需要打电话向宗教权威请教是否可行。在这个一路狂飙的现代世界里,古老的宗教观依然顽强地延续着它的生命力,传统和现代的裂痕也因此日渐彰显。而因为顾忌丈夫Hodjat的感受而不敢坦白车祸实情的Razieh,一边要将这出戏继续演下去,一边又暗暗地受到道德的谴责。这种挣扎一直持续到纳德和西敏愿意出钱赔偿,才触及到她的底线。讽刺的是,她道出实情的理由并不是担心会给自己的女儿带来负面的影响,而是害怕会招来可怕的诅咒。她的丈夫Hodjat同样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也一个因无力养家而自责的男人。当Razieh袒露车祸实情后,他想收下赔偿金并独自承担说谎的罪过。此时,在与宗教道德的冲突中,身为父亲和丈夫的责任感最终占据了上风,赢得了一场近乎自残的胜利。

纳德为女儿温习单词,告诉她写正确的答案,即便因此被扣分也无妨,则是一处用来勾勒人物性格的铺垫戏。在顺便嘲笑僵硬的学校教育之余,更是在表明纳德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不介意为坚持原则付出小小的代价。但面对法官的追问时,他却违心地说了假话。当恪守道德便意味着遭受法律的制裁,当坚持的代价过于高昂时,向现实妥协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其后法官要求询问他的女儿Termeh,纳德既没有鼓励她说出真相,也不曾怂恿她为他圆谎。他没有勇气向上攀升,同时也拒绝继续坠落。他的不选择,却等同于将选择的重担转移到了Termeh的肩上。而这一转移,不想却成为了另一种分离的肇因。


五、童年时代与成人世界的分离

Termeh和Razieh的女儿一起玩桌上足球的那一场戏,是全片中为数不多的几处亮色之一。那个时候,她们还生活在一个用童话与课本堆砌出的世界里——那是一个黑白分明的世界。当她们的父母不约而同地选择用谎言来应对时,灰色出现了。她们被迫承担起了不该由她们承担的重负,保守着一个昏暗浑浊的秘密,她们成了各自父母沉默的同谋。而后,Termeh迫不得已在法官面前不动声色地帮着父亲圆谎,转眼又在汽车后座上泪流满面。她的童年时代从此崩塌,而在它的废墟之上隐约出现了一个不可捉摸的成人世界。临近结尾时,这两个孩子那阴沉对视的一幕,堪称全片最惊心动魄的画面。在这沉寂的四目相接中,两个小女孩一同在向她们的童年时代无言地告别。一个残酷的成年仪式完成了。


六、纳德与西敏的分离

纳德与西敏的分离,是整个故事的源头,同时也构成了诸多“分离”中最浅显可见的一个层面。事实上,分居起初只是种姿态,是一件纳德和西敏用来博弈的武器。纳德以为女儿和自己更亲,她不走,西敏也不会走;西敏知道女儿为了留住她会呆在父亲的身边,所以除非纳德弃子认输,她也走不了。两人之间,便维持着这样一种微妙的平衡。但西敏和纳德在是否该支付赔偿金的问题上相持不下,以至于所有本已被按捺下的矛盾瞬间井喷,情势的发展渐渐超出了两人的控制范围。当西敏朝堵在门口的女儿大喊:“鬼才答应过!”时,一切都变得无可挽回了。影片最后,阿斯哈又安排了一个纳德和西敏在法院长廊里等候判决的长镜头,所有的“分离”都在这里等待观众给出自己的答案。


七、伊朗电影与大陆电影的分离

好玩的是,对于大陆电影而言,最后还会多出这一层面上的分离。那些老是把怀才不遇归咎于投资匮乏的苦主们可以闭嘴了,人家这部基本用手持摄像机拍摄的《分离》才花了不过区区30万美元,这点钱都不够国内某些豪华烂片做宣传的,用来雇水军在网络上刷分可能还差不多吧。至于把所有症结都推诿到审查制度上的借口,似乎也显得不那么可靠了。继《三个傻瓜》和《芭萨提的颜色》令我们惊觉,原来印象中只会又跳又唱的印度电影已经远远甩开我们一大截之后,面对受到同样桎梏的伊朗电影,大陆电影还留有多少自辩的余地呢?整体水准低劣,审查制度当然难辞其咎。但个人拍不出好电影,恐怕只有怪自己内功不够。对此,借用卡尔维诺的一段话再合适不过了:“免遭痛苦的办法有两种,对于许多人,第一种很容易:接受地狱,成为它的一部分,直至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第二种有风险,要求持久的警惕和学习:在地狱里寻找非地狱的人和物,学会辨别他们,使他们存在下去,赋予他们空间。”

㈤ 求《杀死一只知更鸟》电影影评

《杀死一只知更鸟》: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
一、艰难时世中的成长

威廉•曼彻斯特在撰写美国社会实录的时候,在开篇的标题中将1932年写为“最惨的一年”,经济大萧条已经持续了整整三年,上千万的美国人在为了找工作而奔波,两百万人到流浪,中产阶级迅速破落,有人用自杀这样的极端方式反抗此等时势。凯恩斯说类似的事情称作“黑暗时代”,人们掉落深沟谷底,摸不清楚方向,在这种时候人们都会觉得已经山穷水尽。大多数人无事可做,前途渺茫,整个民族陷入一种阴暗的低潮期一蹶不振。

“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a Mocking bird,1962)就是发生在这个充满不安、贫穷、挣扎和恐惧的年代的故事。梅科姆镇古老而破败,空荡荡的街道,歪斜的建筑,杂草丛生的林荫小道,在灰白的日光直直瞪射下形成了斑驳的阴影。人们慢吞吞地尽量拖延着时间,但仍旧不知道如何挥霍这漫长的二十四小时。当地的农民穷,交不起咨询律师的费用,只能用粮食代替,身为律师的阿迪克斯•芬奇也生活拮据。以农业为主的梅科姆镇,如果农民交不起现金,就意味着其他任何职业的人只能收到一些抵押物作为偿付。

许多孩子在那个艰难时世里成长、懂事,其中一些人成为了今后美国的领导人和各个领域的引路人,比如七岁的罗伯特•F•肯尼迪,八岁的詹姆斯• 鲍德温,十九岁的杰拉尔德•福特和理查德•M•尼克松。可以说,那个时代造就了他们,深深影响了他们的思想和今后的道路。影片就是透过九岁的斯考特和十三岁的杰姆的透明的目光,来审视这个世界,带有一种孩童的好奇,对神秘的探索精神,少年时期的莽撞天真。他们容易犯错,容易受创,容易愤怒,容易成长。这种成长的愉悦与艰辛,令平淡的故事透露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带着观众走出黑暗中的迷雾。

斯考特作为阿迪克斯的女儿,故事的讲述者,她对世界的认知、情绪的波动,都在无形的影响着影片的步伐。小孩子都相信幽灵和鬼怪之说,并对挖掘这样的轶事乐此不疲,所以她对于布•拉德利的各种可怕传闻都深信不疑,说他是幽灵,满手鲜血,生吃小动物,脸上有道骇人的疤痕,牙齿稀落,两眼外鼓,活脱脱一个骷髅。在这种惧怕心理下,拉德利一家都渐渐被妖魔化成了一个讲述着古怪悲剧的家庭。拉德利那座静悄悄的房子更加成为了一个恐怖幻想的最佳场所,看起来不是寂静无声,仿佛酝酿着什么罪恶,就是隐约传来低沉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布•拉德利就是恐怖的代名词,在斯考特的噩梦中,他总是隐藏在什么黑暗的阴影中,狞笑嚎叫,嘴角流着鲜血。于是,当她那天坐在轮胎里,滚到拉德利家的台阶上时,几乎吓得动弹不得,“身上的血都凝固了”。孩子们一直以去布•拉德利家的院子里冒险,当成是娱乐的一部分,却被父亲阿迪克斯制止了。他们对此并不太了解,他们还是孩子,不太能分辨事情的原委。

每当斯考特充满对生活愤怒、不满,与身边人发生矛盾时,都是一次成长的体验,让她更加认识到生活的面孔。她不爱上学,因为受到了卡罗琳小姐的指责,阿迪克斯教育她要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虽然她认为传统的教学方法“骗走了”自己的一些东西,但阿迪克斯仍旧让她从中学习有用的东西;斯考特容易愤怒,不会控制情绪,所以她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以“拳头”这样的暴力方式解决。只要她生一个人的气,就会极端到说“我恨你,看不起你,希望你明天就死!”这样的话。某种程度上,大人们对于黑人的做法也如此极端,丧失理智和基本的道德判断。他们恨,那么就要令他死。孩子身上展现的一些毫不掩饰的人性的缺失,折射出大人身上的影子。

孩子们都喜欢尊敬阿迪克斯,不仅仅因为他是父亲,而且因为他的公正。哪怕是小孩都需要有辩白的机会,虽然他们在大人的眼中,脾气暴躁,不合规矩,有时候打架骂人,但是他们也需要理解,需要表达。这就是所谓的公平,阿迪克斯从来都不只是听取任何一方的片面之言,都会让他们有机会为自己的想法作出解释。这也是斯考特非常崇敬父亲的原因之一。到了社会上,法庭中,哪怕大多数人都认定一个人有罪,那么他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最后布•拉德利通过自己的善行,一片诚挚之心,排除了他在孩子心中埋下的芥蒂。当恐怖的阴影驱散,斯考特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不再害怕相信所谓“鬼、热气、符咒、信号”之类的事情了。她懂得了运用判断力分析事情,而非轻信谣言和偏见。布•拉德利不仅仅送给了他们两个木头人,一个坏了的表和链子,一把小刀,还救了他们的生命,陪伴他们一路成长。
二、杀死一只知更鸟

在美国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电影的同名原著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取名自这句俗语,但是略去了后面的“是一种罪恶 ”,所以从名字看来更像是对一种事件的陈述,这种客观的平静中暗藏着控诉的力量。知更鸟除了高唱动人的歌曲,不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情,不破坏花草,不毁坏谷仓,只是为了愉悦听众而尽情歌唱。所以打死这样无害的生灵就是一种罪恶,一种毫无意义的残杀。

在影片中,有两只被人误认为是恶魔的无害鸟儿,一个是斯考特的邻居布•拉德利,另一个则是黑人汤姆•鲁宾逊。前者是邻里间偏见流言的受害者,后者则是当时美国社会对黑人歧视的牺牲品。

这个残害无辜黑人的故事绝非随意编造,而是来源于当时社会的真实状况。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南方各州,黑人和白人性交是犯罪的,于是当很多白人女性被怀疑和黑人有染,她们为了推诿责任,就说这是强奸。曾经有一起著名的“斯科茨博罗青年冤狱”:两位白人纺织女工指证九个失学的黑人男青年非礼她们,使得法院判处男青年死刑,之后关于本案的所有上诉均告无效,一切案情当最后一个受害者死于监狱才算告一段落。最后当真相公之于众后,民众哗然,引发了黑人为自己的人权而斗争。

当年的大萧条对美国人心理的影响,决不是贫困两个字可以解释这样简单的,一系列的矛盾都在蓄势待发,当时的总统胡佛实施的一系列政策都华而不实,他只能说一些空话和不痛不痒的承诺,很多报纸都指责他满嘴谎言。全国到处都是一派衰败的景象,金融巨头们也畏首畏尾,鼠目寸光,不乐观的前景让所有人都踌躇不前。人们不再愿意相信什么,每个人都孤零零地无可依靠,面对束手无策的政府,人民的信心已经跌到了谷底。他们屡试屡败,对以后的生活断绝了希望,越是在这样的情绪下,越突显出很多社会问题。就像影片中的斯考特一样,他们的怒火总是一触即发,随时准备将满腔的积怨发泄出来。于是,就有了这样各种复杂情绪下的牺牲者——汤姆•鲁宾逊。

从一开始,故事并没有说明这件事情的缘由,只是从成人之间严肃的对话,还有斯考特和同学的冲突中,看出来阿迪克斯要为黑人辩护的端倪,而这件事情似乎随时都能挑起一场战争,平时的朋友和邻居都因为这件事情渐渐变换了面孔。南方小镇的平静,势必要被这个事件所打破。

杰姆和斯考特在跟随父亲探访汤姆•鲁宾逊一家时,初次体会到了整件事情的可怖之处。杰姆在黑暗中独自坐在车中等候父亲,尤厄尔先生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佝偻着身体,醉醺醺地扑向车窗,贼头贼脑地窥视着熟睡中的斯考特,然后紧贴着玻璃恶狠狠地盯着杰姆,扭曲着五官,露出了嘴里的假牙。杰姆有些被吓坏了,在车子里狭小的空间中,他感受到真正的压迫感,来自同类的威胁,这些不再是流言蜚语的空想,而是眼前的“恶魔”。幸好父亲及时出现了,他像个不容置疑的守护神出在画面的正中央,表情严肃,稍微皱起眉头。尤厄尔先生已看到父亲立刻矮了半截,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黑人维护者”就溜走了。他每次出现都不怀好意,却总是看到阿迪克斯就退缩了回去,似乎骂人只是用来掩饰他的心虚。哪怕在庭审结束后,他吐了阿迪克斯一脸的口水,阿迪克斯也只是不卑不亢地用手绢抹掉了。阿迪克斯越是平静,越使得尤厄尔无地自容。

黑人在这部电影中完全是没有话语权的角色,他们只能坐着等待,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于冷眼他们只能默默承受。但他们仍旧带给大多数白人一种恐惧感。就像在书里哈珀•李写道的那样:“世界上一共有四种人。像我们和我们的邻居这样的普通人(‘我们’指杰姆),像坎宁安那样的住在树林里的人,像尤厄尔那样住在垃圾场上的人,还有黑人。”“我们”不喜欢坎宁安那样的人,坎宁安不喜欢尤厄尔那样的人,而尤厄尔憎恶黑人。而陪审团是由坎宁安那样的人组成的。黑人处在最下层,最被蔑视和忽略的底层,人们对于自己不了解和鄙视的种族总会有种没缘由的恐惧感,他们虽然自觉有优越感,却仍旧觉得对方野蛮,粗横,攻击力强。哪怕到了今天种族问题依然是美国社会不可忽略的问题,在2004年引起广泛关注的电影“撞车”(Crash)中,桑德拉•布洛克饰演的白人女性在街上看到黑人经过,仍就会不由自主地闪躲。经过几十年的社会发展,不断地融合,这种不由自主地恐惧仍旧存在。只是内在的原因更加复杂隐秘。

在法庭审判汤姆•鲁宾逊的前夕,梅科姆镇人心中的恐惧酝酿的矛盾终于爆发了,除了阿迪克斯没有人愿意给黑人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阿迪克斯守护在监狱的门口,头上的灯泡射出冷静的光芒。四面八方的汽车涌向了监狱门口,平日里和蔼可亲的镇民都变得面目狰狞,他们不再是拥有理智的常人,而是一群暴徒,试图冲破阿迪克斯的守护,撕碎了监狱里那个黑人。阿迪克斯已经不是年轻人了,实际上他五十多岁了,他没有生气或者有任何激动的情绪,他还阻止了斯考特对于其他人的踢打。后来他说,是孩子的出现制服了这些人的“兽性”,但阿迪克斯那种沉稳的正义的力量,是不容忽视和质疑的,他不用一兵一卒,他不用暴力相向,那些人会自己望而却步。人拥有的不仅仅是身体、物质上的力量,更强大的是精神上的。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阿迪克斯这样的人,但是人们都会对这样的人产生敬畏,因为他有他们没有的勇气,他有他们没有的坚持,他有他们没有的文明。当每个人都盲目的愤怒、失狂,放纵自己的欲望,他们惧怕这样目标清晰,为理想奋斗终身的人。

在整个美国的经济和精神都跌入谷底时,罗斯福适时地站了出来,掏出在海德公园书房的手稿,洪亮的声音通过广播传遍了美国大地:“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一种无名的、丧失理智的、毫无道理的畏惧心理。它能把我们搞瘫痪,什么事也办不成,使我们无法由退却转为进攻。”这番演讲给奄奄一息的民族注入了一针兴奋剂,那些流浪街头的人停下了脚步,昏昏噩噩的人抬起了低垂的头颅,孩子停止了哭泣。虽然新总统的上台不能马上改变国内的凄凉现状,但是却让人们的精神都为之一振。有的时候,人们在黑暗摸索中停滞不前时,需要的不是不远处的曙光,而是心中的希望,这希望就像一盏明灯,能指引他们走出恐惧的黑暗。

小孩子对于布•拉德利的恐惧,梅科姆镇居民对于黑人的恐惧,美国人民对于经济萧条的恐惧,都让他们在恐惧中放弃了反抗,只能在恐惧中越陷越深。就像杰姆那天晚上,把裤子丢在了布•拉德利院子的边缘,他也不知道害怕什么,只是恐惧让他拼命逃窜。当最后发现他们的恐惧并非真实,让他们害怕的只是心中的懦弱,被挫败感压制的信心,而一旦你发现了这一点,发现了当人经历绝境后心会变得多么坚强,“因为我们始终站在死亡的边缘而没有放弃对生命的热爱。由脆弱变得坚强。有坚强而变得自信。”
三、只属于格利高利•派克的阿迪克斯•芬奇

“即使我说得天花乱坠,如果没有慈心一片,那也犹如钟鸣钵响,徒有其声而已。

即使我预见未来,深通奥秘;即使我信念十足,力能移山;如果没有慈心一片,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新约•保罗致哥林斯人的第一封信》

在纪念格里高利•派克的晚会上,她的女儿站在台上,说:“全世界都希望有格里高利•派克一样的父亲,但他是我们的父亲。他真的很像阿迪克斯• 芬奇。”纪念会播放的纪录片中,派克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剧本的最后,潦草地写下了这样几个字:公正、勇气、执着、爱。这几个词不仅仅属于阿迪克斯,也属于派克。作为父亲的派克,也许不算宽厚,但总是公正,不管工作多忙,他都能空出时间处理家庭的事情,他从没有错过孩子们成长中任何一个重要的时刻。作为他的孩子,你只需小心不要要求太多,因为他都会给予满足,只要他觉得要求合理,哪怕横跨半个地球他都会飞到他们身边。

派克生命中发生过两件对他意义重大的事情。一个是在1952年,遇到薇诺妮,她是他的至爱,人生侣伴,她与他排练了剧本上的每一句对白,去过他每一处拍摄地,她总在他身边陪伴着。他很爱她。另外一件事情就是1961年,朋友送给他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成为了他事业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小说作者哈珀•李成为了派克一家非常重要的朋友。

阿迪克斯•芬奇一直是好莱坞银幕上的经典形象,他是好父亲,好律师,既是一个战斗者,也是一个守护者。他具有男人能具备的所有美德:有良好的教养,富有责任心,为坚持信念作出不懈的努力,尽量去爱每一个人,不因为个人情感而作出不理智的举动。最为可贵的是在那个充满恐惧的年代,人人自危,他能站出来为坚持理念,为改变社会作出努力。他曾告诉自己的孩子:“我们不能因为一百年前失败过就不再争取胜利了。”

阿迪克斯快五十岁了,已经不再年轻,只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不做一些能让自己的孩子拿来炫耀的工作,此外他还戴着厚厚的眼镜,左眼几乎瞎了,如果他想看清楚什么,只能扭过头用右眼看。他也没有其他的娱乐,“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不抽烟”。他只喜欢看书。他是个神枪手,但是他从不引以为傲,直到他打死了路上的一条疯狗,孩子们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枪法精准的猎手。

那是二月的一天,街道静悄悄的,人们都待在家中,,树叶纹丝不动,日光直射在大地上,一切都显得明晃晃得无所遁形。一只狗歪歪扭扭地从街道的尽头走过来,没有口吐白沫,也毫无向什么人扑过去的迹象,却更加令人心惊胆颤,没人知道它接下来会怎么样,是倒下去,还是变成猛兽。阿迪克斯和几个男人都闻讯赶了过来,但是其他人都不敢上前开枪,他们把枪交给了阿迪克斯。他毫无迟疑地走向街中心,空气像水一般在他身边缓慢流过,他把眼镜往上推了推,又滑了下来,他干脆把它扔到一边,敏捷地扣动了扳机,那只狗应声而倒。阿迪克斯依旧保持着微蹙的眉头,并没有得意的样子。别人都说他是神枪手,但他并不以此为傲,所以杰姆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枪法如此好。他不会轻易端起枪射击,除非他觉得万不得已,因为射击不是绘画或者弹钢琴,毕竟当端起枪的一刻起,就注定拥有“超越了大部分生物的才能”,这对于其他人或者动物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对于一只发疯的狗,阿迪克斯可以端起猎枪,对于怀有种族偏见的居民,他却一直都这样说:“这次我们不是和北方佬打仗,而是和朋友较量。但是记住这一点,不管事情变得对我们多么不利,他们仍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仍是我们的家。”哪怕尤厄尔先生再强词夺理,梅耶拉再隐瞒事情的真相,阿迪克斯都有条不紊地陈述辩辞,他铿锵有力的语调,掷地有声的话语,总带有可以平息怒火的力量。他是唯一一个可以让陪审团迟迟不能下决定的人,他也是唯一一个顶住各方的压力和威胁,在为黑人的利益辩护的人。问到这样做的理由,阿迪克斯说得很简单:“假如我不这样做,在镇上我将抬不起头,在立法机关就不能代表这个县,我甚至不能要求你或者杰姆别再做某种事了。”他不仅是为了坚持自己的理念而作,也是在为自己的孩子而作,他希望成为他们的榜样,他也知道孩子们都在看着他。很多时候不用多说,以身作则就是最好的榜样。杰姆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不断成长,到最后,谁都知道他会成为阿迪克斯那样的人。

不论是阿迪克斯或是派克的存在,都让那些生存在各种恐惧中的人看到一丝曙光。告诉世界,还有这样的人存在,还有很多人都不再相信的情感存在。在美国电影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仪式上,派克已经八十岁了,他把自己称为“来自拉霍亚的小子”,荣幸地和莱昂内、沃尔特•休斯顿、威廉•怀特这样的传奇人物合作,而他也正是很多人心目中的传奇。他悉数了好莱坞黄金时代的演员,每一个名字都激动人心,这些都是和他合作过的伙伴。他这样诠释自己的职业:“影视娱乐扩大了人们的同情心,启发心灵,激发斗志,温暖人的心房,摧毁伪善、贪婪、虚假,引发幽默感,让我们娱乐后得意容光满面。影视娱乐并不只是为了赚钱,同志们,作为艺人的自豪感的价值更高,艺术的价值更高,人类的创造力是无价的。”恐怕在那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没有一个人可以自豪地说出上述一席话,但是派克就可以,因为他用自己的一生来证明了这句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若没有我的妻子薇诺妮,没有我的家庭,我不会有今天,没有他们,这一切都会毫无意义,家人需要我时,我希望自己能足够坚强……薇诺妮,你是我的唯一,我不打算在电视上哽咽着说我爱你,让你难为情,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永远把家庭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有了可以分享的人,可以同甘共苦的人,才有勇气和动力去面对这个世界,追求的东西才真正变得有意义。所以,在电影的最后,阿迪克斯抱着斯考特守候在杰姆的床前,整个晚上他都会在这里,他的影响会一辈子都守护在孩子的身边。

如果可能,他的坚毅与温暖也会一直陪伴在所有看过此片人的心中。

㈥ 跪求一篇《回魂夜》的影评!!!!很多人其实没看懂这部电影

此文只是我的观后感,再说一遍,是观后感。
十三岁那年,在一个骚动不安的夏日,我从朋友那里拿回一部《午夜凶铃》回家观摩,之后无论在每个闷热的夜晚里我不得不用毯子把自己裹的丝丝入扣,躲在里面痛快的汗流浃背,偶尔探出脑袋透口气时还警惕的将房间窥视一遍,看那清纯可人的贞子是否就趴在地板上瞪着心虚的我淫笑。这样的情况于三个月后有所好转,那就是睡觉时敢把电灯闭上了,不至于总是被喊我起床的老妈叨唠。
一年后,我终于快要将贞子遗忘,却突然发觉自己竟对恐怖电影有了强烈的排斥性,经过严谨快捷的自我生理心理综合检测后得出一个令人汗颜的结论:本人确确实实患上了医学上所称的——噼里啪啦恐怖电影菩萨摇头怕怕精神虚幻后遗症,并且让我那柔弱似水的小心肝留下了一层永久的挥之不去的阴影。痛定思痛,在一次难得的清醒之际我愤然挥毫在床单上写下两条戒律:一、此后坚决抵制日货!二、此生永不观看恐怖电影!
然而当我在街边音像店里看到星爷的《整鬼专家》时便毫无牵挂的把第二条戒律破掉了,也曾想到它要破,但是没想到破的这么快!平时拿星爷的电影回家看基本都要叫来小弟小妹一起看,但这次我把表姐同学都统统请了来,心想,人多鬼少,不至于再让我已遭受重创的心灵雪上加霜吧。
影片开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灵位供桌两旁站俩纸人,加上诡异的音乐,这紧张的气氛仍我感到了一丝提心吊胆的快感。当看到Leon那小刀威胁附到小荣身上的鬼往家里打电话给人道歉时,我边乐边想:原来此片仍是延续星爷一贯的无厘头搞笑风格,大可放胆来看了。
世上惟有鬼最难描述,可大可小,可方可圆。身为抓鬼专家的Leon便可以无拘无束天马行空的发挥了。Leon实属天生高人,从BABY时代就开始锻炼自己去接受UFO、尼斯湖水怪,从而使得他无所畏惧。最终由于他太——大胆!被关进精神病院。我想他呆在院里头肯定也没有闲着,定是在刻苦的研究如何捉鬼,直到有一个很崇拜很信任他的人——阿群的出现。以阿群的穿着打扮以及生活方式,我认为这个形象代表的应该是像我们这样6——60岁的年轻人。
阿群之于Leon的信服,衡等于广大星迷对于星爷的那种崇敬信任的心态。但社会总存在着一堆自认为受过高等教育出入什么上流社会的老古董对星爷的无厘头风格嗤之以嘴,就像开始时保安们对Leon的态度,但Leon没有反驳,而是用行动征服了他们。
剧情从头至尾跌宕起伏,处处都是小意外,惊喜不断令人喷饭。比如,李太太坠楼后,Leon对其进行了一大顿惨无人道的暴扁,起初让人误以为他在鞭尸,而结果``````比如,还魂夜男鬼将他掐到七孔喷血瘫倒在地,他竟又爬起来拔腿就跑,边跑还给大家纠正了一个错误的传统观念:七孔流血是七孔流血死是死``````比如阿群一刀捅进神功护体的他后`````比如用熨斗烫平大龅牙``````类此让人哭笑不得的场面比比皆是数不胜数。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捉鬼无外乎全是道士加鸡狗血道符桃木剑,而在这里,探鬼用盆花,打鬼用巧克力,抓鬼用保鲜膜,想见到鬼得擦牛眼泪,难道这还不够神奇不够创新吗?还不够挑战你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大脑想象力吗?为何我还能见到一些帖子对此片挑三拣四的颇有微词哪?星爷曾说:我拍摄电影最大的目标就是给观众提供娱乐,不是教育什么的,观众开心是我最想做的事。我问你,你看此片时确实开心的乐了吗?如果是的话就别那么多横加指责说什么又不恐怖又不搞笑的废话;如果没乐那么我可以大胆的说:你的存在不适合星爷的电影,建议你去看那些个道士天师捉僵尸的“高雅艺术”电影吧!
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配角:自信坚韧大难不死的道友明。这哥们从出场到结束按顺序一共挨了:卢队长一脚、李先生一刀、李太太四刀、Leon一枪、Leon一小刀、五秒左右的电击、临死的李太太又一枪、从天而降的飞行帽一砍、飞驰的汽车一撞``````什么都不多说了,给英雄敬个礼先!
后遗症:朋友介绍MM认识,我开口说先:首先,我问你,你相不相信世界上有飞碟、尼斯有水怪?几个哥们去饭馆,点菜我对服务生说:来个豆枝蒸柳丁,豆腐乳西瓜,趁她发怔之际再补一句:小辣~~~就可以了。
一句话总结: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加上星爷炉火纯青的演技造就一部韵味非凡的恐怖喜剧。

㈦ 三个白痴 印度影片 观后感

一所印度有名的理工科高等学府里,三个好朋友兰乔(Rancho),法兰(Farhran)和拉杜(Raju)所经历的种种趣事。兰乔天资聪颖,却不喜欢循规蹈矩和照本宣科,他不满现有的教育体制,经常跟严厉而死板教导主任作对,是个充满理想主义色彩的人物。拉杜家里贫困,全家都寄希望于他以后找个好工作飞黄腾达,以致他精神压力巨大不得不虔心于神明。法兰也是家里唯一的希望,他的父母和无数中国家长一样省吃俭用把最好的物质条件都让给了他,却不知道自己儿子对自己所学的东西丝毫没有热情和动力。

三位主角的性格反差形成了第一组对比。兰乔是一个光辉的存在。其他两位则不敢放下心中的包袱,心底还是希望能按世俗意义上的标准生活下去。拉杜一度甚至觉得兰乔是个不切实际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而不愿与他来往。但最终,在兰乔的指引下,法兰和拉杜也渐渐走出最初的懦弱胆怯,开始勇敢地面对自己的人生。兰乔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自己朋友的弱点。法兰是没有热情,把生命消耗在自己并不喜欢的事情上。拉杜是对未来过于畏惧。“如此害怕明天,今天怎么生活?”

而第二组对比来自外号叫“病毒”的教导主任和三位主人公之间的冲突。“病毒”的理念很简单,人生就是一场战斗,每个人都必须全力以赴地随时干掉对手,只有第一才有意义,就像人们都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阿姆斯特朗却不知道第二个登上月球的是谁。他对学生冷酷无情,甚至对自己的孩子也是这样。在学校里,这种优胜劣汰的达尔文学说是靠成绩说话的。像中国孩子所经历的一样,分数是判别一切的标志,连照毕业照的位置也要根据排名来安排。特立独行的兰乔的出现,成了他眼中的尖刺。这小子大言不惭:“我要教你们如何去教。”“病毒”自然不容许别人这样蔑视他的权威。

除了“病毒”之外,还有一个不那么正面的角色“消音器”,他是一个所谓的好学生,玩命的念书,恨不能把所有的公式都记入脑海,甚至不惜买药来吃,不料此药的副作用是放闷屁,为此人送外号“消音器”。他秉承了“病毒”的处世哲学,以打倒一切对手为快事。为了考试第一,除了自己拼命之外,还要影响别人,在考试前夜把playboy塞到其他同学的寝室里。他和“病毒”是天然的同盟,自然也被兰乔等人所憎恶,从而组成了影片的第三组对比。

电影的一开始,是毕业多年之后,法兰,拉杜和“消音器”一起去找兰乔。毕业伊始,他们就断了联系。法兰和拉杜是急着和好友相聚,而“消音器”是为了炫耀自己美国的豪宅和跑车,以此来证明他的活法才是最正确最光明的。寻找的过程一波三折,再加上不断穿插他们校园里发生的往事,构成了影片的主体架构。

这部电影在商业上是极为成功的。人物鲜活,细节丰满,各种伏笔天衣无缝。尽管几个桥段有些似曾相识,但绝不突兀,和故事走向有机地融合在了一起。很少有这样的一部片子能让人看得全情投入,完全进入了影片的情境中,跟着主角们一起经历喜怒哀乐,手舞足蹈而不自知。

在观影过程中,我经历了若干次的情感变化。先是欣赏兰乔的活泼机智,蔑视权威,接着又渐渐对他嚷嚷的“为自己活着”,“做你所喜欢的”之类口号不以为然。因为这种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很容易流于空洞的说教。每个人都会这么去说,但每个人都不会这么去做。那个叫“现实”的可怕怪物会轻易地把我们变成口是心非的家伙,靠着自我欺骗过活。但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又慢慢修正了自己的想法,兰乔确实在践行自己的信念。他的道理不是苍白的,而是有很充实的行动作为根基,这也使得他周围的人能被深深地感召。到了影片最后,我甚至都忘了这是一部皆大欢喜为标准结局的印度电影,而为他暗暗捏了一把汗。理由很简单,理想主义者被现实击垮是一件非常杯具的事情。

理想主义的胜利总是因为稀有而令人激动。因为我们都知道,在现实中,理想最容易被拿来作点缀,而一旦遇上抉择,最容易牺牲的也是理想,与社会同化的过程往往也是理想破灭的过程。尽管我们不愿意承认,在现实中,还是“消音器”这样的人往往成为标准定义的成功者,他们的成功可以复制,也不断会有新的模仿者前赴后继。而一个人的理想太过纯粹,往往会遁入虚无。

㈧ 急求七宗罪影评

昨天深夜看完了《七宗罪》。

这是一部有浓厚宗教色彩的片子,看到片名,就想起与之相似的《第七封印》。如果说伯格曼在《第七封印》中对信仰的根源和上帝的存在进行了追问和探讨,那么《七宗罪》展示的就是如果丢掉信仰,世界将会怎样。

影片中的纽约,灰暗、潮湿、肮脏、混乱,接连不断的命案,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开头是老少两代警官追查杀人凶手,感觉好像一部侦探片。被杀者的惨象和阴森的作案现场在影片开头就让人心理紧张。在案子进行到第三个时,他们突然领悟到凶手是以杀戮的方式进行传道,在以上帝之名惩罚被天主教认为遭永劫的七种大罪:暴食、贪婪、懒惰、愤怒、骄傲、淫欲、嫉妒。片子的宗教意义也就从这里开始显现,并在剧情行进中愈加强调,特别是将近影片最后,凶手极力控诉的一段话,他说自己是被上帝选中的,来惩罚那些有罪的人。

影片似乎只是在向世人展示:人性堕落,有罪之人会遭惩罚。这样片子就有种道德劝诫的警世意味,让人看后可能反省自身是否有罪。然而,什么原因让这些人产生罪恶,让凶手不可忍受而以上帝之名以杀戮的方式来进行惩戒,影片好像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是因为信仰的缺失吗?在西方,启蒙运动发现了理性,自此,理性被逐渐推上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的自我意识不断膨胀,充分肯定了人类的理智,开始蔑视上帝。到了近代,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理性摧毁了宗教信仰精神,认为科学技术万能的人类觉得理性可以实现一切。不错,以科学为代表的理性的确推动了西方社会的飞速进步,促其完成了现代化的过程。可是,理性也越来越成为人们束缚自身的枷锁。依照齐美尔的看法,社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诸如效率、计算、守时这些“理性化”的东西,这样的理性化其实就是一种“物化”,金钱和商业价值成为衡量一切价值的唯一尺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金钱的厉害变得日益冷漠。影片中,对现代城市的冷漠现实不断被展示。比如威廉提到遇到强奸犯的女士不要喊救命要喊救火才会有人关注;受到房东欺骗的大卫和tracy住着一栋不断受地铁震颤的房子;房东把被折磨成活鬼的房客当做最好的房客,因为他会定期收到放在邮箱的房租.

老威廉的态度其实就是现代城市人的代表,他对这个世界很是厌恶,在目睹一场街边的抢劫案后钻进出租车,司机问他去哪里,他说:“far far away…I don't know this place any more……。”他选择的态度是逃避。他这种心理在一次和大卫的酒吧谈话中被大卫揭穿,大卫还表示自己不会如此,知道这个世界的罪恶,但仍然坚持下去与它斗争。威廉没有反对,他的想法的确如此,他意识到自己也应该积极面对这个世界,不能再逃避,所以他回家后砸掉了那个让他更感孤独的闹表。并且最后警官问他退休后将要去哪里时,他说:“around,I’ll be around。”可是,大卫的坚持不是盲目乐观,是因为他有动力有信念,那就是对妻子的爱。片子中,可以看到大卫结束和威廉的内心对话回到家后,抱着妻子说:I love you,very much…但是威廉的坚持就有些不得已,而且仅仅是种个人行为。

这是部绝望的片子,它向人们展示了世界的罪恶和冷漠,但是没有告诉人们怎样避免这种境况的恶化。是保持人性的善和对上帝的皈依吗?可是片子塑造的拥有美好人性的tracy最后也被凶手残忍杀害。片中展示的是世界最为阴暗的一面,对于美好光明温暖的一面完全遮蔽,大卫与tracy的爱情尚且算作这个黑暗底色的一束光线,最后也由于tracy的被杀而消逝。人的出路在哪里?影片最后老警官威廉援引了海明威的一句话:the world is a fine place,and worth fighting for。I agree with the second part。这个结尾太没有说服力,这个世界不是个好世界,如何值得人们去奋斗?

此外,在这个片子中还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波兹曼在《娱乐至死》和《童年的消逝》中反复论述的观点,新媒介的出现对人们认知世界方式的改变。老少警官威廉和大卫,代表了受不同媒介影响的两代人。老威廉是在印刷媒介的环境里成长的,他应该出生在20,30年代,那个时代电视还没有普及。而大卫显然是看电视长大的一代。所以他们处理案件时表现出完全不同的两种方式。印刷品是有字符构成的,阅读时需要大脑不断的解码、记忆、呼应、总结、抽象,是一个典型的逻辑思维过程,老威廉正是秉承印刷媒介造就的逻辑的、缜密的、深刻的思维方式,善于发现细节,并以此为线索进行逻辑推理,遇到问题甚至会翻阅古典著作,表现了沉着谨慎的侦案风格。电视是光影和声音组合物,看电视不需要动脑子,人们不费任何力气就能理解电视上的通俗语言和画面,从小就看惯图像偏向视觉体验的大卫的表现是狂噪、冲动、易怒、油腔滑调、满嘴脏话,侦案时也是对着几副现场图片翻来覆去没完没了的看个不停。老威廉给他的几本但丁的书,被他诅咒并扔进抽屉里。

另外,老威廉去图书馆查资料时,遭遇一拨无所事事的同事。他们整年呆在图书馆,只知道喝酒、打牌,威廉责问他们为什么不学习知识时,他们自嘲自己有文化,随即打开唱机,播出的曲子是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在静谧平和的旋律中,老威廉在思考,他们继续打牌取乐。先贤的知识高雅的音乐被人们漠视,在这样的情节中,这个曲子就像文明退化的哀乐。

还有,就是morgan freeman这个老黑人演技实在太棒了,尤其最后回答警官提问退休后将去哪里,他说““around,I’ll be around”时的表情和声音。第一次看见他是在《肖申克的救赎》,当时就觉得他演的那个黑人犯人真特别好。听说他还演过《冒牌天神》,以后一定找机会看。再有就是pitt啦,狠帅,虽然扮演的年轻警官冲动鲁莽。

㈨ 王牌特工影评声音分析

《王牌特工》是一部娱乐效果上佳的爆米花大片,但它又不光是一部爆米花片,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洗脑教程”。但凡看过该片的人,都会对手工订制西服留下深刻印象,会念念不忘结实防弹的长柄伞,会记住“牛津鞋好过布洛克鞋”,而有些中毒较深的人,可能已经开始攒钱筹备一次英国旅行……不动声色间,《王牌特工》向观众输出了一堆品牌、生活方式乃至价值观,而且观众还能高高兴兴地接受,“洗脑”功力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品牌Logo植入】
《王牌特工》中的麦当劳植入相信引起了不少观众爆笑,但品牌Logo在《王牌特工》中还有更大的作用。导演马修沃恩深谙“Logo就是现代人的分类标签”,电影利用各种品牌将剧中人物快速分类,品牌成了塑造人物不可或缺的元素。更有趣的是,对那些世界知名的大厂牌,导演明着植入,暗地里却都揶揄了一把,也不知道给钱的广告客户看了到底开不开心。
1、麦当劳
在超豪华的大宅里疯狂反派的女助理端上晚餐的时候,谁会想到,竟然是麦当劳!大反派还要配超级昂贵奢侈的拉菲红酒。面对这种暴发户品味,英国人往往都是看着,保持着他们的礼貌,不予评价。当然了,费斯大叔还是很傲娇地说,“来一个巨无霸,谢谢。”
2、阿迪达斯
该电影另一个明显植入是阿迪达斯,在酒吧里欺负小青年塔伦的那个马脸小混混,穿了一身阿迪达斯。虽然阿迪达斯的运动风现在也是时尚人士心头好,但仍改不了它的平民属性。《王牌特工》对此给予了毫不留情的揭穿,什么阿迪达斯,就是街头小混混标配!
3、Lenovo
影片中瑞典首相的办公电脑右上角模模糊糊出现了Lenovo的厂牌。这个政客角色既不酷、又充满功利心,所以他只能使用面向商务精英人士的Lenovo电脑,要是他用苹果Macbook就肯定和人物不相符了。
【消费方式洗脑】
虽然《王牌特工》光明正大地给很多品牌做了硬广,但电影本身对这些东西却一概抱持一种冷嘲热讽的态度。在穿着订制西服、光鲜笔挺喝着马蒂尼的Kingsman特工面前,什么大厂Logo都是浮云,高级订制和萨维尔街,才是这部电影最想要灌输给大家的东西。阴暗一点想,《王牌特工》说不定就是英国男装订制行业在电影界进行的一场无比成功的公关。
1、高级订制
在国人还在追捧爱马仕,香奈儿的时候,绅士用高级订制把我们甩十条街。高级订制服装是时尚的最高境界,绅士的西装一定高级订制。所以电影中费斯叔带着小青年塔伦来到裁缝店看西装,人家都是有专门的裁缝量体裁衣,设计上照顾你的身材曲线和穿着习惯,选用的是顶级的料子,绝对贴合舒适。小青年穿了以后,气场瞬间跃升三级,穿着高订,在名流云集的商务场合也是鹤立鸡群。
要知道,发明了绅士着装的欧洲贵族,根本就不care浮夸的品牌和logo,人家早就明了一个真理:不要拿高级订制与成衣作对比。人家也是真的慢工出细活,他们会为每位客人记录量体数据、布料材质,然后终生保存;为了“合身”到每一毫米,一套西装至少要耗费八个星期才能完成,时间长的甚至要花八个月。在此期间,客人要进行三次试穿。而这些都还只是基本的。
2、萨维尔街的裁缝
Kingsman特工机构从外表看是一家位于伦敦萨维尔街(Savile Row)的裁缝店。萨维尔街已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是“bespoke”(男装高定)一词的起源地。日语“西装”一词读作“sebiro”,正是沾了日式口音的“savile row”。这条街的主顾都是谁?拿破仑三世(1858)、威尔士王子(1863)、维多利亚女王(1869)……
明星们譬如贝克汉姆,都喜欢大摇大摆地把车开进萨维尔街,然后享受小街两旁突如其来的闪光灯轰炸。所以呢,牛津街的大牌们,都觉得能在萨维尔街开店有面子,他们不惜花费巨额房租,哪怕亏到吐血也不在乎。
【英式文化输出】
最深层的洗脑和最牛逼的广告一定都是要上升到文化层面的。作为曾经的日不落大英帝国,英国人对于陌生人、外省人、外国人、岛外人具有天生的不信任和蔑视。在《王牌特工》中,身为英国人的导演马修沃恩,就在种种细节上狠狠地输出了一把英国文化,最典型就是他们引以为傲的绅士文化,
1、Manners maketh man
费斯叔在酒馆里教训小喽啰的时候说“Manners make a man”,这是600年前温彻斯特主教威廉•威克姆的名言。Manners在英国意味着什么?绅士文化。在Kingsman中,唯一比间谍使命更重要的,就是保持绅士之风。
英国是绅士的发源地,英语权威字典《韦氏在线大辞典》中,“绅士”有四种解释,即指“出身高贵的男士”、“拥有田产的贵族男士”、“出身高贵又有骑士风度的男士”、“无需为生活劳碌奔波的闲汉”。总结就是:不仅有钱,还出身贵族。最早的绅士,所有的规矩和标准都是外在形式上的要求,譬如要求同一套西装不能连续穿两天,不同的西装还要搭配不同的皮鞋,皮鞋还一定要手工制作的,平常放在家里要用鞋楦撑起来,免得变形。在不同的场合换不同的领带,裤子的长度也要非常精确。
那么,自然的,费斯叔作为每场戏都要换套西装,戴昂贵眼镜,喝马提尼,被小喽啰辱骂面不改色的男子,就是货真价实的绅士了——至于他说的那些脏话,姑且认为是英式幽默吧。
2、英式VS美式
面对世界第一强国美国时,英国人一定要表现出自己的傲娇。电影中的英式文化和美式文化的对抗无处不在。大反派塞缪尔杰克逊,典型的美国打扮,嘻哈风格的衣服,写着“NY”的棒球帽。这位反派跑到裁缝店穿高定礼服的时候,还戴着棒球帽,被费斯叔讽刺了一把,建议他去某店买一顶礼帽,同时呢,费斯叔还纠正了一下反派的美式口音。
塞缪尔杰克逊被刻画成了“美国暴发户”和“邪恶的科技狂人”,和Kingsman形成鲜明对比。他全程叫叫嚷嚷,随时可能会癫狂,他超级有钱,信奉高科技。他打算用手机芯片卡控制人脑以统治世界,就连他上台演讲的方式,都是最时髦的美国IT大佬style呢。而影片的最后,这个不可一世的美国坏蛋死在了穿高订的英国绅士手中,英国文化就此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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