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两千字
① 写一篇2000字的读后感 急用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篇小说后,深深被故事中的主人翁鲁滨逊感动,他遭遇海难漂流到荒岛上以后,不是悲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房子、种植庄稼、养殖动物、制造工具、在绝望和无助中用自己的顽强和毅力与饥饿、疾病等作斗争,最后终于胜利的获救。
一开始,鲁滨逊背着自己的父母跟着一只船出海了,但是在一次雨中船遇难了,他在茫茫的大海里漂流了好长时间,最后被海水带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这个岛上没有人烟,只有他遇难船上的一只狗和两只猫,他企图向来往的船只求救,却发现哪只船上的人是海贼。他用身边仅有的一些物品建了一坐“房子”,后来又在遇难的船上找到了一些面包、酒、衣服、枪弹等等……就这样开始了他长达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的孤岛漂流。在这么长久的时间里,他不仅要战胜寂寞和孤独,还要战胜饥饿和疾病,更不能让海上的强盗发现他,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眼前的一切,珍惜身边每一个可以让他求生的机会,在困难面前他也害怕过,逃避过但最后总是战胜了自己而获得了生的希望。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真的被鲁滨逊的顽强和勇敢深深的感动着,他在哪么艰苦的环境下,把自己从绝望中解救了出来,对我感动最深的是他的毅力,鲁滨逊长达二十几年对生的希望就是毅力,我不禁想到我们自己,我们对生活,对学习是不是也应该向他学习呢?遇到困难是不是也应该勇敢的面对而不在逃避呢?
记得我在学习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困难,我不是想办法克服它,而是和困难玩起了迷藏,有一次,我对一个数学问题特别的感兴趣,但是始终没有把这件事弄明白,如果我要搞清楚这件事,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心安理得的放弃了,可是后来在考试中我又遇到了同一个问题,我还是没有解决掉,我好后悔,我虽然暂时的“绕”开了这个困难,但困难最终又和我遇上了。
我们今天在生活中,学习上的困难和鲁滨逊比起来,还是困难吗?我一定要改掉我的坏毛病,遇到困难不再着“绕”着走,而是要像鲁滨逊一样,勇敢的和困难作斗争。
朋友,你看过这本书吗?如果没有我建议你看看!你一定也会和我一样感动的!
用毅力创造奇迹——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你能独自一人去航海吗?你能独自一人在荒芜人烟的小岛上生活几十年吗?你能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自己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创造美好的生活吗?相信你和我都会觉得困难的,但是,有一个人却做到了,他就是笛福笔下的鲁滨逊.
一心希望能去航海的鲁滨逊在他19岁那年终于登上了出海的船.可不幸的是他遭到了大风暴,漂到了一个孤岛上,可他毫不畏惧,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他以无比顽强的毅力,和一双勤劳的手重新生活,克服种种困难.在小岛上种起了庄稼,养起了牛羊,盖起了房屋......生活30年后,回到了祖国.
掩卷深思,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只要有毅力,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奇迹.海伦.凯勒不也是这样的吗?
海伦出世刚19个月,就得了一场大病,因而失去了视力和听力.所以,在之后的五年中,海伦的家人都对她百般宠爱,什么都听她的,使之成为了一个爱发脾气的“小暴君”.终于,在1887年3月3日海伦刚6岁零9个月时,安妮.莎莉文来到了她家,成了她的家庭教师从此,海伦疯狂地爱上了学习,脾气也好多了.在莎莉文小姐和海伦的共同努力下,1896年10月,海伦进入了剑桥女子中学;1900年,她又进入了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1904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令人惊奇的是:海伦会说话.海伦在英国文学方面十分杰出,她也很爱阅读,虽然有些报纸、小说她不能直接阅读,但通过莎莉文老师及其他人的帮助,她也能够阅读,从而获得了无数知识.她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海伦.凯勒就用顽强的毅力创造奇迹,我们熟悉的张海迪阿姨也是这样的人.
张海迪她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创造出一生的奇迹.她说的一句话我最受感动:”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地站起来.”是啊,如果我们也能向她们一样,那还有什么事不能做到呢?
要想出现奇迹,就要靠你顽强的毅力来创造!
② 谈美 两千字读后感
一、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 ——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
作者在此段中谈及人对事物的不同态度,或者说每个人的出发点不同,其观察事物的立足点就不同,同样的事物在不同心态的人的心理或视觉上都会有其独特的反应。一棵古松,木材商是商业的心态去看,科学家是研究的心态去看,而画家用欣赏的心态去看,古松在不同人眼里映衬了三种效果,只有画家不是从“用”的角度去看,而是如朱先生讲的:“无为而为”的欣赏眼光去看,欣赏的同时也赋予了其画家内心世界对古松的完美概念。美的东西需要人们用审美的眼光和欣赏的心态去看去想,如只讲实用,那么美是最不实用的经验。但如果说人类历史生生不息,而真正能触动你我心灵深处的唯有那些给予美好情感的艺术作品,无处不在深邃的夜空中如同指路的星星闪着光,指引人们的灵魂、净化人们的思想。
再次引用朱先生的话:“美是事物的最有价值的一面,美感的经验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一面”。
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艺术和实际人生的距离
俗语讲:“距离产生美”。其实朱先生在此明确的指出了艺术和生活的距离。真实世界笼罩了雾、雪或雨就容易给人们另外一种联想,其状态使真实世界同你我之间产生了距离,因而有了古往今来的诗情画意等及赋美感的意境。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应该也是其中道理。艺术是主观的情趣、感觉,而又有些客观的控制和设计在其中,太过接近真实容易使人产生功利心,太过主观也不容易让人理解,毕竟艺术是给人们欣赏的。
不同艺术各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同京剧有唱、念、坐、打。相声有说、学、逗、唱。等其有规矩的表演方式,是经过人们多年在舞台上磨砺总结出的表演形式,而这些形式是经过人们运用艺术规律如夸张、变形等方式,拉开同实际生活的距离,而其内容又不脱离生活。
人们对于熟悉的事物总是容易忽略它的美,因为太过熟识没有了距离感和神秘感,容易从实际生活中的利害关系出发看眼前的事物,而新鲜的、不了解的事物有距离感就容易产生美感,这也如同《围城》般的效果,我看你的好,你看我的好,无非是因为有距离,有神秘感而迸发出美感,使人向往。如此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三、“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宇宙的人情化
这个段落里朱先生引用《庄子。秋水》里的一个小故事说明了人的美感经验的道理,即:美感经验即是人的情趣和物的姿态的往复回流。人的认知有时是伴随人的主观情趣来判断事物的。那么这种主观的情趣对事物进行判断就是“移情作用”,把自己的喜怒哀乐等情绪映射到身边的事物中去。这种移情作用是同美感经验息息相关的。如同朱先生讲到在欣赏古松时,除却古松的外形引起的造型美感还有个人对古松的内心欣赏情趣也会使古松的美感里含有欣赏者的个人认知经验在里面,这也是人们看到某某事物时会说:我认为如何如何,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语。其实人们在对事物赋予个人的某种情趣的定义同时人们也在不经意中模仿着事物本身的一些属性。也就是说人的美感经验不是单独的由事物本身或人的主观情趣独立产生,因为事物的物理属性,因为人的移情作用,两种属性的结合造就了人的美感经验。这就是宇宙的人情化所在吧。
四、希腊女神的雕像和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 —— 美感与快感
其实美感和快感无时无刻都冲斥于我们的生活当中,但究其出发点就又产生了前面朱先生讲的不同态度的问题。美感不是实用主义,是不带有功利心态的心理活动,而快感是处于实际应用的目的。如同口渴了喝了水就会产生快感,要解手排泄了也会产生快感,但这些都不会有美感。雕像和英国姑娘一个是雕塑艺术品一个是活生生的人,如果单从实用角度出发那还是英国姑娘比雕塑似乎更有用。在这里朱先生告诉我们明确美感和快感的不同,对于美的欣赏要不带功利和实用的心态去看去理解。
五、“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美感与联想
我姑且如此解释朱先生的这段文章。联想是偶然的、杂乱的、无序的,而美感的东西是一定的有序的,有结构的、抽离出来的,有形式相伴的和谐状态的东西。美感经验可以使人产生对事物的联想,而单纯的联想不能算做美感经验。朱先生提到:美感是一种直觉。一瞬间的感受。而联想会带着思考,这种思考会把事物引到其他不相干的事物中去,无法直接单纯的欣赏一件事物本身,而会产生浮想联翩的心理活动,所以美感经验同联想是有不同含义的两种概念,不能混淆。
六、“灵魂在杰作中的冒险” —— 考证、批评与欣赏
这段文章可以看出对一部文艺作品所持的不同态度,考证更接近科学家的方式,批评更接近哲学家或政治家的态度,而欣赏更多的是有艺术情趣的艺术家或一部分人的行为。考证、批评不等同于欣赏,但欣赏需要了解艺术作品的一些相关知识,才能更好的欣赏。证多是伴随对作品的年代、背景、作者、版本、野史等等做历史判断,过于理性,少了对艺术作品欣赏时的直觉感性反映,所以它不能算是欣赏。而批评就更加抽象的把一些主观的规矩或一成不变的框子来规范艺术作品。我个人认为批评家如果不客观的评论艺术作品那他的文章将一无是处。这也是朱先所推崇的:欣赏的批评。不能把原有的美丑标准在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下同一而论,要把自己放到作品当中去,反复品味其中然后有感而发。
朱先生最后讲到考证和批评都不是欣赏,而欣赏需要有考证和批评在其中,欣赏需要有考证基础和批评的态度,这也是辨证法的观点对待事物。就是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七、“情人眼底出西施” —— 美与自然
美是什么?言论不一。朱先生在此提出美是物的物理属性和人的人情心理活动对事物产生的一种态度。单独有自然物理属性而没有人的感性心理直觉――美也无从产生。自然在经过人的心理感觉加工后产生了美感,不同的经验会产生不同的感觉,美的欣赏是对自然的一种再加工、再创造。个人情趣不同衍生出的结果就不同。俗话讲的“情人眼底出西施”的道理,如同朱先生所讲是人们经过人情化、理想化的一种心理活动结果。这种结果就是不同人的主观的审美经验加上理想化即人情化产生的结果。美和自然也是对立统一的一种关系,美感没有自然的物理属性就无从产生,而物的物理属性没有人的理想化即人情化加工也无法衍生出美来。对于美我们应从两方面来看,美不是凭空产生的。
八、“依样画葫芦”――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错误
“自然只是一部字典而不是一部书”。-德拉克洛瓦
这里又可以提到“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这句话。朱先生在此提到的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虽略有分别但究其观点都是“模仿自然”。我们常说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艺术的美是以自然为内容,以人的情趣及一种形式而表达出来的,单纯的自然是无法定义其美还是丑,因为有了人的感受或说移情作用,才有了自然美这个概念。理想主义虽说自然中有美有丑,但它要的是经过理想化后的一种固有的共性模式化的东西。也是在用另一种方式模仿自然。艺术的美是要高于自然的,自然不过是借境抒情、借物俞人的元素,人是主体,自然融入了人的感受、人的情趣才变得美,这种美也是人的一种再创造,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推崇的模仿自然的美和我们讲的艺术美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形象丑陋的元素经过艺术家的重新排列组织它就会变得和谐,变得有美感,简单的说人以自然为元素,不同的情趣会创造出不同的形态,就形成了不同方式的艺术美,而只模仿自然是无法感受到真正的艺术美的。
九、“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艺术与游戏
艺术家创作作品时多是有感而发,这里的感也可以释为感受欣赏,然后有了感觉便把他表现一番,或诗或画或唱或书等等。创造不是凭空出来的,好的作品一定是有感而作。朱先生在本章中提到“艺术的雏形就是游戏”。其实可以这样理解,游戏的过程包含着纯粹的自由状态,既是游戏便可天马行空般的来去自由,包含着大量的人的想象、情绪、感觉,就是再创造一种状态,它以自然生活为载体,是玩家主观能动性的体现方式,这游戏的行为是没有社会性的、不具备传达创作人的情感的,它同艺术还是有区别的,艺术要有社会性因为作品的评定有一半儿还要社会中的大众来参与才算完整。那么如果一个艺术家既有奔放自在的艺术表达方式,又不失其一颗童心(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那么他的作品一定是打动人的。
十、空中楼阁――创造的想象
既是创造就会有生活中的元素和作者想象的因素融合再一起。作者在创作时有些时平时观察的印象再现,但这种单纯的自然还是杂乱无章的,需要从中进行提炼,不足的或是原素材不足以表达其情感时,想象就是作者的另一次创造,敢于创造的想象,能够用平时所看所得经过重新组合,把不存在的东西表达出来,这就是创造的想象,当然这些需要积累和对生活的沉淀。
十一、“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创造与情感
朱先生讲:艺术的任物是在创造意象,但是这种意象必定是受情感饱和的。这里谈到的情感就是有感而发的状态,创造需有饱满的情绪才能做到有感而发,一挥而促。艺术是具有社会性的,作者在表现的同时也在传达其特有的情绪,引发观者的共鸣,作者的喜怒哀乐都会通过其作品隐隐或直接表露出来,或让人痛心或让人高兴等等。情感可以说是创造的原动力,因为有情感才有了表达的欲望,创作也由此而生。
十二、“从心所欲,不逾矩”――――创造与格律
我理解朱先生说的格律就是不同艺术表现的某种特有的形式。艺术要创造、又要有格律岂不是有些矛盾?其实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真真切切表达了一种境界,这种境界既能随心所欲的表现有不会跳出一种表达的方式。即――格律。这种境界是经历无数困惑及磨砺,历练而成的,它可以在有限的规范内表达无限的内容。因为艺术是有一定规范的具有社会性的一种情感表达,规范在真正的艺术家哪里不是束缚而是一种事物共性的展示,而其中的才气或是天才或是迂腐将表露无疑。格律不能成就庸人,也不会牵绊才子,合理的利用它为我们服务才是根本。
十三、“不似则失其所以为诗,似则失其所以为我”―――创造与模仿
“学我者生,似我者死”这是齐白石老人教育学生时的话。同朱先生其说不谋而和。其实创造与模仿本来就是相辅相成的,创造中有模仿,而模仿中也带有创造的成分,艺术创作应该有作者自己真实的情感流露,有感而发必能有所成就,这里的“感”是别人无法模仿得来的。创造与模仿只要把我好一个“度”才好。大多艺术家都从模仿开始逐渐磨砺技巧,进而进行随心所欲的创造境界。模仿应该是创作过程中的一种阶段,创造才是艺术家的目的。
十四、“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天才与灵感
天才也是靠勤奋得来的,没有不需要勤奋就获得能力的。下功夫才会思如泉涌,才有灵感。朱先生引用杜工部的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告诫我们要踏踏实实用足功夫,笔下才有神韵。心中才有灵感,灵感可以映射出一个天才,但天才的背后却是下苦功服磨练心境、意志、技巧。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十五、“慢慢走,欣赏啊!”―――人生的艺术化
文章结束,对于朱先生说的人生的艺术化在本节中已经分析的及其透彻了。不需多言,读完此书,更见朱先生对美、对艺术理解的功力。我们的生活其实就是一个大舞台,生活是可以艺术化的,谁知道如何把握一种“度”,谁懂得“和谐”的规律谁就能艺术的生活,有情趣的生活,那是一种驾驭生活的本领,要辛苦要勤奋,有所得有所失,得失来去全赖一种心境,心多宽路就多宽,豁达乐观的心境就是艺术,因为那是一种精神境界,是积极生活的态度,多留意生活,留意不经意的一个灵感,细细体味心境、宇宙、斗转星移,日月流转的变化,有情趣的生活、带一颗感激的心珍惜生活。“慢慢走,欣赏啊!”努力向前也不要忘了驻足停下来,看看眼前的风景,品味一下生活。
再次向朱先生致意,精神再次被梳理了一番,深感收获颇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③ 一篇好的观后感要怎么写,2000字左右
习惯真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奇妙的东西,它总是让你有许多的无奈,但又可以给你带来许多的快乐。从早上的第一楼阳光跳到我的床前,我就一直在习惯着一件事情,那就是睁开眼睛,迎接那明媚的阳光。然后在床头柜上摸索我的手机,看看几点钟了,我是习惯于要知道有没有足够的时间,才能继续睡得踏实的人。可是表妹就不同,不管什么闹钟响,一定得睡饱了再说,而且不准别人叫醒她。我对此难以置信,难道上学要迟到了也不担心吗?那天早上,我早起来了,表妹还睡得打呼噜,眼看她上补习班就要迟到了,可还在睡,我真服了她。连忙叫醒她。没想到,她醒后还跟我生气!“干嘛叫醒我,我还没睡够!”“你上补习班就快要迟到了,还不快点。”“我自己有分寸。”“……”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说真的,那次她上补习班真的没迟到,我很惊讶。表妹真的有分寸,知道该怎么做。我想我是担心过头了。可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表妹要那样做。我是为了她好,反倒来生我的气。这个疙瘩一直放在我的心上,久久不能消除。快开学了,我的英语背书还差一点没完成。妈妈问我有没有完成,我说没有,妈妈很震惊的问到:“还没完成啊?”接着就说一大堆啰嗦的话,听完后,(也许基本上没听进去,因为我只想着说我想的那句话)我说:“别吵了,我有自己的计划,我有自己的习惯,我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我知道该怎么做,别操心。”“……”那个时候,妈妈跟我一样无语。就是那个瞬间,我明白了,原来表妹那么晚起床也是她的习惯,也有她的道理。就像我一样,我只是习惯每天读一些英语,不要一次背完,这样可以天天都不丢掉英语,每天都可以温习一样。原来,这纯粹是习惯的问题,表妹的习惯不应该和我的习惯混为一谈,毕竟我们俩是不同的人。我可以改变自己的习惯,左右自己。但不能去改变别人的习惯,我想我能做的只有去适应别人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冲突的发生。也一定请相信,那样做或者这样做,是会有一定得道理的,不论道理的残缺与完美,都是别人从生活中养成的。每个人的习惯不同,也就创造了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每个人与每个人的相处就总会有那么点点摩擦。无论你是否同意我这样的观点,那种由自己通过生活养成的习惯,能改,但是很难。所以,请不要以自己的习惯去看待别人,也不要以自己的习惯尝试改变别人的习惯,那样,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而适得其反。那时,你能做的事就是适应,适应别人的习惯,你才会使自己有一个提升,从而快乐倍增。
④ 读后感 2000字左右
海狼:作者:(美)杰克·伦敦。类型:冒险/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坦白地说,个人觉得这是自己读过的杰克·伦敦的作品里最不深刻的一部了。不过同时也承认这本书很好看,似乎主题与情节总是不可以兼得。
话说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文学评论家亨甫莱,去旧金山看望朋友,坐的轮船不幸沉没,自己被一艘捕鲸船“魔鬼号”救起。同时结识了船长“海狼”拉登。但拉登不将亨甫莱送回家(要是送他回去故事又怎么展开呢),而是将他留在船上做苦力。
可怜的亨甫莱不得不适应这个以前完全没有体验过的“小社会”,这里没有道德、没有法制,只有弱肉强食。手无缚鸡之力的亨甫莱也开始学着伪装自己很强大,并且真的一步步地变得强大了。比如在他跟厨师的斗智斗勇中,一开始是受气包,后来变得不再懦弱,最后让那个厨师向他俯首称臣(那段两人比着磨刀的情节让人觉得好笑又可悲)。
海浪不允许任何人对他的权威提出任何挑战,对所有的人实行“魔鬼”式的统治,对水手的生命也视如草芥,让“魔鬼号”真的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
同时他跟海狼之间也开始了交往,因为在船上海狼就是独裁者,所以亨甫莱当然要学着讨好他,一边自己在船上过的能够好一些。亨甫莱惊讶地发现原来海狼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四肢发达的野兽,相反,海浪学识渊博,读过许多书(那些书在《马丁·伊登》里就出现过,是马丁学习的素材,同时也是作者学习的素材)。
亨甫莱觉得很不解,既然海狼那么聪明,那么“完美(身体上的)”,为什么不干一番事业呢?可是海浪觉得那是不可能的,人生本来也没有意义,到头来还是化作泥土供别人践踏。关于海狼蔑视生命的那一段,我觉得是书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一段,当然观点我还是不能同意,太过极端,尽管确实有它有道理的地方。
因为海狼的残暴统治,几名水手联手起来反抗海狼,把他扔到了海里。然而海狼竟然从海里爬了上来。并且镇压了起义,后来又利用风暴将那几名水手置于死地。亨甫莱因此被提拔为了船上的大副。
而亨甫莱也学会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小小世界里如何委曲求全,他讨好海浪,只为了生存,只为了能够活下去,尽管这让他失去了以前的尊严。
就在一切变得好像不那么危机四伏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又一艘船遇难了。海狼理所当然地又把这几个人据为己有。不同的是,这次遇难的人有一种女人。亨甫莱当时觉得,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女人了……(你懂的),并且这个女人亨甫莱还了解,是一个小说家,自己还批评过她呢。
赫德也对亨甫莱有所好感,毕竟在这个险恶的环境中,亨甫莱是一个唯一她所相识的人。不过她并不了解这条船上的生存法则,目睹海狼野蛮的暴行后,赫德也怒斥亨甫莱是懦夫,不敢出面阻止。亨甫莱忍辱负重,他要为赫德着想,不能让她受伤害。
曾几何时,亨甫莱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会结婚的(他都三十五了)。永远也不会坠入爱河,可当他脑海中反复出现赫德的简历的时候,他终于明白自己错了。
不过这种爱恋的甜蜜很快就被忧心忡忡所取代,自己都这样,更何况海狼呢,尤其在亨甫莱看到了海浪看赫德那种目光后。但是他又反抗不了海狼,怎么办!他只能祷告,希望这一切不要发生。
但是爱神还是给了亨甫莱力量,亨甫莱从梦中惊醒,在听到赫德的呼救声后,亨甫莱及时赶到,阻止了施暴的海狼。其实他是打不过海狼的,然而关键时刻(估计是情绪过于激动),海狼的头痛病发作,导致暂时性失明。亨甫莱知道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连夜带着赫德以及必备的食品乘救生筏逃走了。
接下来就很浪漫了,两人逃离了海狼的魔爪,虽然艰辛,但也乐在其中。这时候的亨甫莱也已经成长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他认为如果以前的自己看到现在的自己,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
接下来两人漂流到一个无人小岛上,为生存而作种种努力(有点儿鲁滨逊的味道)。为了能够盖好房子,赫德不得不狠下心去残杀年幼的海豹(有点儿《热爱生命》的味道)。
就在两人日生情愫,日子也过得好一些的时候。一天早上,亨甫莱吃惊地发现,魔鬼号居然也飘流到了这座岛上。亨甫莱不敢再往下想,但总得去探一探虚实。原来就在亨甫莱和赫德逃出后不久,拉登就被彻底地推翻,全体船员追随了拉登的弟弟,上了另一条船。他们将魔鬼号留给拉登,任其自生自灭。
此时的拉登已经完全失明,亨甫莱觉得他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不过还是不敢掉以轻心。不过也有好处,因为有了魔鬼号,他和赫德就可以回到故乡了。
两人开始了对魔鬼号的修复。就当船快修好的时候,拉登将这一切都毁坏了。亨甫莱一怒之下真想杀了拉登,但是拉登说“你不会的,那样你就不是亨甫莱了(恶人与山人的区别不就在于此吗)”。拉登仍在想方设法与两人同归于尽。但是拉登的身体情况越来越差,有一天他躺着一动不动,亨甫莱以为他死了,于是就去摸他的脉搏,谁知脉搏强劲有力。就在亨甫莱意识到中计了的时候,那双铁钳般的手早已紧紧地扼住了他的喉咙……
亨甫莱以为自己一定死定了。当他再睁开双眼的时候,发现赫德在他的面前。险恶的环境也锻炼了赫德,赫德用打海豹的木棒击昏了拉登,从而救了亨甫莱一命。
受此打击的拉登真的没有力量了,不久也就真的死了。亨甫莱和赫德也修好了魔鬼号,同时为海狼举行了“海葬(就像海狼以前对水手们所做的那样)”,一条船向小岛驶来,亨甫莱说,“在他们来之前,再亲一个。”
海狼带着他的人生观葬身海底,在这个世界上尽管存在弱肉强食,但是拉登却忘了,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除了野兽的本性之外,还有感情。毕竟,人之所以成为人,乃是因为互帮互助,并非相互杀戮。
⑤ 电影观后感2000字
[电影观后感2000字]《细节决定成败》粗一看这题目,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了,可是仔细一读这本书,却是深有感触,作者在书中,不断强调,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重视小事,关注细节把小事做细,做透,揭示了"细中见精","小中见大",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所以,大礼不辞小让,细节决定成败.在中国,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这段话指出了我们工作中的通病.再高的山都是由细土堆积而成,再大的河海也是由细流汇聚而成,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做好每一件小事,大事才能顺利完成.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可以造成事业颠峰之危,而一个细节的讲究,可以让企业咸鱼翻身,可以在谈判中力挽狂澜于既倒.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在比较中国公司员工与日本公司员工的认真精神时曾说:"如果让一个日本员工每天擦桌子六次,日本员工会不折不扣地执行,每天都会坚持擦六次.可是如果让一个中国员工去做,那么他在第一天可能会擦六遍,第二天可能也会擦六遍,但到了第三天,可能就只会擦五次,四次,三次,到后来,就不了了之."有鉴于此,他表示,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如汪中求先生在《细节决定成败》一书所说的:"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的多数情况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在现实生活中,细节往往被我们忽视.随着经济的发展,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也要求人们做事认真,精细,否则会影响整个社会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一个单位来说也是如此,单位要成功,就得靠每一个员工做好每一个细节.就我们培训中心而言,如果管理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中心的总体工作的正常运行就不能得到保证;教研培训人员没有做好每一个细节,就不可能保证教研培训工作的质量.美国质量管理专家菲利普·克劳斯比说:"一个由数以百万计的个人行动所构成的公司行为经不起其中1%或2%的行动偏离正轨".如我国前些年澳星发射失败导致澳星爆炸,正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所以一个单位若想成功,就必须把单位每个员工做的每个细节有机地联系,协调起来,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才能使单位发展壮大.所以,无论做人,做事,都要注意细节,从小事做起.古人有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成于易 ".已故总理周恩来就一贯提倡注重细节,他自己也是关照小事,成就大事的典范.的确,细节在我们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魅力是无予伦比的.你可能因为对它的注重而使你抓住很多的机会,从而体现了自身的价值,修复了自己的人生,完善了自己的品格.品味细节,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你会更强大,因为成绩与荣誉是一点一滴堆积起来的.没有小的成功,哪来大的收获.细节的文化底蕴与深刻含义往往是一般人难以把握的,相反,对细节有一定的认知,能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既聪明又成功的人.他们了解细节之美,能灵活运用细节给他们带来的财富,从而使自己即使置身瓦砾之中,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茫.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胜人一筹,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的大海是由一滴滴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战绩更是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你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他们只能永远做别人分配给他们做的工作,甚至即便这样也不能把事情做好.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绿野仙踪》以虚构的奥兹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兹国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电影观后感2000字,观后感《电影观后感2000字》。路上,她先后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胆小狮子-----他需要胆量。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由于他们的出色的表现,大术士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副脑子;铁皮樵夫得到了一颗心;胆小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也如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亲人身边.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很不好意思。因为以前,我一看见狗就害怕。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多萝茜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我时常被多萝茜的善良感动着,也时时为她所遇到的每一次险境而担忧着,但最终的结果让我舒了一口气,每一次她和朋友闯关成功都让我满心欢喜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
⑥ 2000字的读后感
读者 ;看读者,其实已经是我的一种习惯。每次晚饭后随手翻阅,细读,总会无数个灵光一现的瞬间。于是,对于亲情,对于人生,对于生活,在那一个个一瞬间,都会有种种新的理解。它像长者,指引年轻人走好人生的旅途;它像哲学家,在侃侃而谈中给人以启迪,让人从中得到些许人生感悟。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它像一股清泉,净化着人们的心灵,它让你引发对大自然、对社会以及对人生的思考。让你懂得去关注亲情、珍惜友情。那一篇篇睿智的文章,给你鼓励,看那一些漫画或幽默故事,让你开心,启迪心灵,给人以爱心、正义、睿智、纯真的引导和熏陶,使我们充满了一颗感恩的心。
在《读者》中,我看到了《火车6年不到站》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述的是:在哥哥和弟弟回家探亲的途中,弟弟刚下火车就被车撞了。在医生的抢救下,弟弟终于醒了。可是醒来后的弟弟却走不了路,记性也变差了。在医院里,弟弟却一直以为自己还在火车上,就快到家了。经常一便又一便问哥哥:“哥哥,还要多久才到家?”而哥哥总是回答:“快了,快了。”弟弟在“火车”上一住就是6年,而哥哥一如既往的在他身边陪着他。从哥哥25岁到现在,哥哥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全耗在了医院里。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泪留满面了。我为这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亲情感到震撼!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善、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读者》它就有一种神奇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在与《读者》交往久了的过程中,我发现:是它让我体会到“送人玫瑰,手留余香”的精神力量;同时,它也像一位热心的邻居,为我端来暖暖的红茶,鼓励我:“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会打开一扇窗。”打开《读者》,我真的有一种远离了浮躁和喧嚣世界的感觉,到了陶翁笔下的世外桃源,这里有的是一片净土、阳光和干净的空气,它成了我舒展心境时的去处,仅小小一篇文章就足够美好和使我快乐。
《读者》是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曾经鼓舞过无数人,也有我。。尤其是我们青少年读者。在当今物资丰足,金钱诱惑,人心浮躁之际……这一本书有许多我要学习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作者以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追求,以最真切的感情来塑造的形象,艺术典型,生动地回到了人的一生“为谁活着,怎样活着。”本文作者,能创造如此好的中心人物实在棒极了,一下子就把我的好奇心给引出来了,想知道保尔·柯察金在书中的故事,是不是真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着,告诉了很许多关于保尔·柯察金的事与思想品德。这本书告诉了我保尔是那个年代里的杰出革命青年的代表,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他们的精神风貌和共同特征:为了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崇高的道德品质;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不畏艰苦一往无前的革命气概。他勇于献身,拼命工作;他酷爱学习,如饥似渴;他嫉恶如仇,爱恨分明;他不畏艰难,挑战病魔。他永不言败,顽强生活……他也有缺点和毛病。他也有自知之明,他也有深刻的自我反省,严于解剖自己的精神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我不可能回想保尔一样,为共产主义理想献身的精神……但是他身上实在有我许多要学习的,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的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跟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我现在正在读书的阶段,他都没有多少的时间学习了挤出时间学习,这太使我感动了。我居然在玩和浪费光阴,有一句名言说的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我一定要跟他一样如饥似渴的学习,长大后为祖国出一份力。还有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这一点更加让我对他的敬佩。永不言败!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要经历多少的失败。我以前多次失败就放弃,我真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学习他。也要自我反省。我一定要学习保尔。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名着,它真的是一部灿烂人生的教科书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他所轻力壮,正当生命的黄金时代;又勤苦耐劳,不惜用全部力量去达到这一目的。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虎妞对他的那种推脱不开的“爱情”又给他的身心都带来磨难。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象个鬼影,永远抓不牢,而空受那些辛苦与委屈”;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朝花夕拾读后感 :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合上这位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在59岁高龄写的著作——《鲁滨逊漂流记》。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后,我满眶的热泪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书中的主人公在荒芜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啊!可见他是何等的勇敢。
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鲁滨逊?克罗索所乘坐的船在途中不幸遇到风暴触礁,船上水手、乘客全部遇难,唯有鲁滨逊幸存。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只身漂流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为了生存,他用沉船的桅杆做了木筏,一次又一次地把船上的食物、衣服、工具等运到岸上,并在小山边搭起帐篷定居下来。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支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
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楼主 采采
⑦ 读后感2000字
读后感观后感,这本就是自己读和看出来的感觉的总结。
别人写出来的也和你的想法不一样,没办法帮忙
老师对你的熟知,就能看出来你是自己写的还是别人写的了
而自己更不可能从中得到知识,和成长!
学习中,你可以放弃英语数学物理,但是绝不能放弃语文,这已经是生活基础了
⑧ 2000字读后感
《欧也妮•葛朗台》:其实这本书叫葛朗台就可以了,因为大家都很熟悉这个人物,反倒不太熟悉他的女儿的故事了。
老葛朗台是一个吝啬到极致的守财奴,关于他的那些行为我也不在此赘述了,大家高中时都学过。老葛朗台知道四十多岁时才结婚,本来他也是不想结婚的,结婚也是为了那位小姐有很多的陪嫁。独生女儿叫欧也妮,长得很漂亮,一直过着非常清苦的生活,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有多少财产。
欧也妮是另一户人家求婚的对象,因为那户人家的人知道葛朗台有多少财产。但是欧也妮并不喜欢这户人家,爱情从未降临到她身上,直到夏尔的出现。
老葛朗台的哥哥在巴黎破产自杀,临终前托他的儿子夏尔来这里投奔他的叔叔。本来老葛朗台可以出钱救他的兄弟,但他已经吝啬到见死不救的地步了。夏尔来到这里后不禁为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惊讶,因为夏尔在巴黎一直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葛朗台也因为这看不上他。
因为夏尔带来了一种与从前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欧也妮对她的堂弟产生了好感,两人谈起了恋爱,当然是秘密的。老葛朗台不愿让夏尔在自己家里白吃白住,于是打发他到国外去自谋生路,两人不得不分离。欧也妮一心等着,夏尔功成名就回来的一天,此后她的生活就只有等待了。
因为葛朗台会在每年欧也妮生日的时候给欧也妮一枚金币,而欧也妮也从来不会去花这些金币,在夏尔临走的时候,欧也妮将这些金币都给了夏尔,夏尔给了欧也妮一个金盒子作为承诺。
在欧也妮生日的那天,葛朗台要检查那些金币,得知欧也妮将金币都给了夏尔,葛朗台大发雷霆(灾难)。并罚欧也妮只能吃便宜的食物,住柴房之类。金盒子的秘密只有欧也妮和她的母亲知道,两个人一天将金盒子拿出来欣赏,没有想到葛朗台看见了,一把就将金盒抢了过去,说欧也妮真不愧是他的女儿,这笔生意做得一点也不亏啊(满脑子只有钱)。并想将金盒上的金子刮下来检验,欧也妮以死相逼(这是夏尔唯一留给她的东西),葛朗台都犹豫不决。幸好欧也妮的母亲昏过去了,葛朗台怕她的太太一死,财产就会拿去拍卖。这才妥协了。
欧也妮的母亲很快还是去世了,临终前唯一放心不下的还是欧也妮,她不敢想象这个单纯善良的姑娘一个人留在世上会怎么样。所以她对欧也妮说,幸福只有在天上,你以后会明白的。
为了不让财产落入他人之手,葛朗台要求欧也妮放弃对自己母亲财产的继承权,单纯的欧也妮同意了,虽然这样一来,从法律上来说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因为葛朗台的年纪已经很大了,所以不得不让欧也妮来打理一些事务,几年之后,欧也妮已经完全学会了父亲吝啬的一套。葛朗台临终前的遗言对女儿没有祝福,只是说“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账!”
苦等了多年之后,夏尔终于回来了。然而,他只是称呼欧也妮为“亲爱的堂姐”了,最终这个人还是遗传了葛朗台家族唯利是图的本性,觉得自己当初和欧也妮的爱情很幼稚,还是金钱至上。于是,他想和一个很有钱但是很丑陋的小姐结婚(其实没有欧也妮有钱,只是夏尔当年看到葛朗台一家过得那么简朴,以为葛朗台很穷呢),但是因为多年前夏尔的父亲破产的缘故,那位小姐的父亲一定要夏尔还清自己父亲的那笔债,才把女儿嫁给他,这让夏尔焦头烂额。
心碎的欧也妮成全了夏尔,为了了解多年前的那桩旧案,欧也妮委托一直追求自己的那户人家去办理这件事,条件是欧也妮答应他的求婚。不过,欧也妮要求保持清白。
夏尔如愿以偿地靠婚姻挣到了一大笔钱,不过,当他知道欧也妮所拥有的巨额财产时,后悔的肠子都青了(活该!欧也妮没有和他在一起,虽然是爱情上的不幸,也是欧也妮的幸运)。
老天有眼,那户人家的所有人都没有能熬过欧也妮的生命力。欧也妮成为了寡妇之后,又继承了她丈夫一家的钱,无非就是财产又多了一部分而已。她一个人孤独地过着她的余生,仍然保持着葛朗台生前的吝啬习惯。唯一不同的是欧也妮乐善好施,只有一个善良的女仆和她的丈夫陪伴着欧也妮。
整个故事看完了之后让人感慨不已,篇幅不长,却因人回味无穷。结局说不上有多凄惨,但还是为欧也妮不幸的命运而叹息,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有这样一个守财奴的父亲,也许这个结局已经是最好的了。
高老头:其实这本书真正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拉斯蒂沃的年轻人。
拉斯蒂沃是一个贫穷的大学生,一心想出人头地。租住在一个有很多人合租的公寓里面。结识了同住在一起的高老头,高老头原本很有钱,那时人们都叫他高里奥先生,后来高里奥先生落魄了,人们就叫他高老头了。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一切呢?
拉斯蒂沃在上流社会的宴会上结识了两位夫人,一位是某贵族的夫人,一位是银行家的夫人,两个人是姐妹。
随后拉斯蒂沃吃惊地发现原来高老头就是这两位夫人的亲生父亲。正是因为高老头对自己女儿的百般溺爱,她们出嫁时他给了她们两个各80万法郎的陪嫁。随后这两个女人又以各种方式不断地向父亲要钱,最终榨干了自己的父亲。
拉斯蒂沃看到高老头的窘迫和惨况,还幻想着这两个女人回前来帮高老头一把。可是现实中给了他冰冷的一击。高老头在孤独中死去后,拉斯蒂沃去向这两个女人讨一副棺材都讨不到。甚至小女儿在得知父亲的死讯后,原本掉了几滴眼泪,可一想到自己还要去参加舞会,怕弄花了妆就不哭了(太让人心寒了)。
拉斯蒂沃终于看透了这个金钱社会,为了不落到高老头一样的悲惨结局,最后决定不择一切手段要往上爬……
书中最精彩的一段当属伏脱冷的故事。伏脱冷是一个逃犯,某帮会的老大,他看拉斯蒂沃天资不错,想让拉斯蒂沃做他的继承人,不过拉斯蒂沃拒绝了。随后他也被捕了。那段他劝说拉斯蒂沃的话非常实在,可以说是对高老头境遇的一个极好的注解。
⑨ 两千字读后感
飘:作者:(美)玛格丽特·米切尔。类型:战争/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应该是美国文学史上最有名的作品了吧。改编的电影也绝对是好莱坞历史上最优秀的作品之一(有时候我觉得可以把这个之一去掉)。
第一部:
主人公是斯佳丽·奥哈拉,她是庄园主杰拉尔德女儿,自幼备受宠爱,生活在美国的南方。那时候,内战即将爆发,但是当时似乎谁都不以为意。
斯佳丽尽管长得不美(不美吗?),但是有着一双绿色的眼睛,父亲是爱尔兰人的后裔,来到美国白手起家。母亲比父亲小二十八岁,是个名门闺秀。之所以嫁给斯佳丽的父亲,却是因为她的心上人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她的心也永远的死了(问世间情为何物……)。
斯佳丽性格倔强任性,尽管一直被按照淑女的方式培养,但是始终内心桀骜不羁。她知道了自己的心上人阿希礼·韦尔克斯要娶玫兰妮·汉密顿,备受打击。但是斯佳丽没有那么容易放弃,她要向阿希礼表白,必要时两个人一起私奔(好勇敢的姑娘!),这就是一个十六岁少女的计划。
聚会的时候,很多人都在议论战争的事情,大家都认为南方很多就会胜利,但是有一个人,冷静地指出那是不可能的,南方终究要失败(厉害啊)。他就是男主角瑞特·巴特勒,当时已经三十四岁了(比斯佳丽大好多啊),靠走私生意发财,为人放荡不羁,名声很坏,不会为了名声而别人的议论而去改变自己,斯佳丽对他有了一丝钦佩。
斯佳丽终于表白了,但是得到的只是回复居然是:阿希礼爱斯佳丽,但是还是要娶玫兰妮,因为他和斯佳丽是两种人,在一起不会幸福(这理由冠冕堂皇到让人讨厌……)。斯佳丽悲愤交加,打了阿希礼,接着又摔了一个花瓶,结果摔出了瑞特……(好看好看)。
瑞特一直躲在旁边偷听,是不是成心的不知道,反正好好的嘲弄了斯佳丽一番。斯佳丽感到自己受到了极大的委屈,只要她愿意,任何男人都可以拜倒在她的脚下,然后而她却得不到自己心爱的阿希礼。一气之下她勾引了玫兰妮的哥哥查理,因为这样,她才能够伤害所有的人(我无语)。
战争爆发了。斯佳丽以闪电的速度结了婚,然后又以火箭的速度当了寡妇(这都什么速度),最后又当了母亲。一切仿佛像是一场梦,唯一不同的是,斯佳丽的身边再也没有追求者围着她转了,守寡的生活如此单调,单调到可怕,斯佳丽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什么感情。她开始后悔自己的冲动,但是发生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阿希礼也去了前线打仗,斯佳丽百无聊赖。于是接受玫兰妮的邀请,来到了新兴城市亚特兰大。
第二部:
亚特兰大是个年轻的城市,与塔拉庄园完全不同。斯佳丽虽然不喜欢玫兰妮和那些封建的姑婆,不喜欢这种没有任何能出风头的生活,每天还要去医院当护工,不过总体说来她对这里的生活还是很满意的。
瑞特也在这里,穿越封锁线给大家带来物资。他和斯佳丽有点儿像死对头,在一起总是互相嘲弄,不过每次总是斯佳丽败下阵来。
一次募捐舞会上,斯佳丽非常非常想去跳舞,她才只有十七岁,却要封闭在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里。瑞特为了帮助她,出钱让她跳舞,两个人跳啊跳啊……事情的结果是,这件事情弄得满城风雨,因为寡妇这样出风头确实很不像话,甚至惊动了斯佳丽的母亲要斯佳丽回去,斯佳丽很害怕,杰拉尔德接斯佳丽回来,误入瑞特设下的圈套中,结果……不了了之了。
斯佳丽有时候觉得自己好像爱上了瑞特,但是瑞特居然跟她说他不结婚,弄得斯佳丽好尴尬(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不过瑞特对斯佳丽的确特别好,用各种方法讨斯佳丽的欢心。可是斯佳丽知道了瑞特和妓女有往来,一生气不理他了。
瑞特对所有的人对是一种玩世不恭外加讽刺嘲笑的态度,但是对玫兰妮对视特别尊敬,发自真心的尊敬。玫兰妮感觉就是斯佳丽的反面,像个小孩子一样,性格懦弱,动不动就脸红害羞,天真单纯,不相信世界上有邪恶的事情。瑞特说玫兰妮是个真正高贵的人。
战争在继续,阿希礼也逐渐看出了这场战争的本质和结局。但是阿希礼缺没有勇气向推特那样承认,而是宁愿自欺欺人,消极抵抗。他回来了一次,斯佳丽很高兴,但是他的临别赠言是让斯佳丽好好照顾玫兰妮,因为阿希礼很可能一去不回……
南军节节败退,很多斯佳丽小时候的玩伴都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很多家庭家破人亡,战争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呢?玫兰妮怀孕了,斯佳丽相当相当之生气,此时传来了另一个消息:阿希礼失踪了……
大家都害怕得要命,幸好神通广大的瑞特打听来了消息:阿希礼被俘了,但是依旧生死未卜。
第三部:
战争到了最后一年,南军节节败退,南方已尽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所有能上战场的男子都去前线了,不管是老人还是年轻的少年。
亚特兰大逼近陷落的边缘,祸不单行,塔拉庄园那边斯佳丽的妹妹和母亲又得了伤寒。斯佳丽只能陪着待产的玫兰妮。
有一次,瑞特和斯佳丽在一起调情的时候(两个人的对手戏总是那么好看),斯佳丽以为瑞特会向她求婚呢,结果瑞特说希望斯佳丽做他的“相好”(哈哈)。
就在亚特兰大陷落的那一天,玫兰妮终于要生产了。那一天南军伤亡遍地,找不到接生的大夫,只能斯佳丽硬着头皮上阵。虽然因为阿希礼的缘故,斯佳丽心底多多少少有一些希望玫兰妮死去的心理,不过她还是尽力了,精疲力竭,玫兰妮和孩子总算母子平安。
但是斯佳丽来不及喘一口气,因为“北佬”就要来了,据说他们无恶不作,尤其是对于妇女……斯佳丽非常无助,不过还好有瑞特。瑞特的的马车已经没有了,为了把她们送走,瑞特冒着生命危险去偷了一匹马,虽然这匹马已经奄奄一息。
斯佳丽知道她的家可能已经被北佬占领,但是她还是要执意回家,斯佳丽的太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了。一路上他们看到伤亡,恐惧,还有城池的毁灭。这时候瑞特的爱国之心苏醒了,他明知道南军终究要战败,突然决定去参军,结果斯佳丽只能一个人面对重重险阻回到塔拉……斯佳丽很生气,“啪!”。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瑞特很有勇气,他可以舒舒服服的生活,但是他却去了……
幸好斯佳丽和玫兰妮都挺过来了,塔拉庄园没有被北佬烧掉。但是回到家中,斯佳丽却要面对一个更为残酷的局面:黑奴只剩下了三个(原来有一百个),两个妹妹卧病在床,所有的粮食都被北佬抢走了,杰拉尔德精神失常,因为,斯佳丽的母亲死了,临死前,还在呼唤着初恋情人的名字……
噩梦才刚刚开始,所有的人都只能依靠斯佳丽。斯佳丽不管觉得身上的担子多重,都不能够卸下来,她爱这片土地,她不会离开,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不管要经历什么,斯佳丽都会走下去,绝不回首(赞一百!!!)!
家里的事情非常琐碎,原本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不得不向黑奴一样下地干活,那个少女已经死了,活着的是一个脾气暴戾,焦头烂额的女主人(不要怪她,斯佳丽的压力太大了)。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斯佳丽去面对……
也许别的都可以忍受,但是一大家子人必须要吃饭,粮食就成了关键,她们辛辛苦苦的奋斗,杰拉尔德和两个妹妹都帮不上忙,只有玫兰妮温柔和顺,但是她的身体很差。
北佬已经来过了(简直就是鬼子进村扫荡嘛),这一天,又来了一个北军,准备对塔拉庄园进行扫荡,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一点粮食又要付诸东流,愤怒至极的斯佳丽果断的开枪打死了他(干得好!),玫兰妮帮助她毁尸灭迹(好搭档)。
好不容易,生活的境况有了一点好转,结果,鬼子居然又来了……斯佳丽让家人躲起来,自己一个人面对那些北佬(佩服!),他们没伤害斯佳丽,当然把所有值钱的东西和粮食都拿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放了一把火,要烧掉塔拉庄园。
斯佳丽一个人根本扑不灭那场火,她觉得真的完了,但是这时候玫兰妮冲了进来,两个人奋斗了好久,火终于被扑灭了,塔拉庄园免遭灭顶之灾,斯佳丽终于对玫兰妮有了一点公正的看法,不管怎么说,是玫兰妮一直在帮助她。
塔拉庄园收留了很多无家可归的军人,威尔就是其中之一(天下掉下来的……),他的到来帮助斯佳丽承担了一部分的担子,而战争也终于结束了。斯佳丽已经不在乎谁胜谁败,只要没有鬼子再来扫荡就好了。不要再忍饥挨饿就好了。
阿希礼,也终于活着回来了。
第四部:
战争虽然结束,但是不管是斯佳丽,还是整个南方,都永远无法再回到过去。北方政府对南方的统治绝对专制,敢于反抗的人们都被逮捕起来了,而从前塔拉庄园的仇家却得势,威胁着要把斯佳丽一家赶出去,斯佳丽需要很多钱,但是她却没有别的办法。她可以失去一切,甚至阿希礼,但是要失去这片土地,绝不可能!
斯佳丽想到了瑞特,瑞特发了大财,但是被逮捕起来,罪名是杀人。斯佳丽没有别的办法,如果可以嫁给瑞特(虽然她因为瑞特抛下她不管恨他),那么就可以衣食无忧,不用再忍饥挨饿了。为了活下去,为了家族的尊严,斯佳丽可以牺牲一切,甚至可以去当瑞特的情人。
可是当时斯佳丽因为整日劳累,没有当年那么光彩照人了,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但是她看到了母亲留下来的绿色窗帘,于是做了一件裙子(那一定是一件非常非常美丽的裙子)。
总算见到了瑞特,开始的时候斯佳丽的勾引手段还是很成功的,瑞特差一点儿就表白了,可是瑞特到最后还是识破了,狠狠的嘲弄了她一番(他也受伤了吧),斯佳丽没有能够弄到钱,想把瑞特杀了……晕倒了……
回去的路上,斯佳丽意外地碰到了妹妹的恋人弗兰克·肯尼迪,弗兰克开始做生意,手里有一些钱,斯佳丽想到,如果妹妹嫁给他,妹妹不会帮助塔拉庄园的,于是她决定不择手段的去抢妹妹的恋人,编造了妹妹已经与他人订婚的谎言。尽管弗兰克的年龄足可以当斯佳丽的父亲,而且又老又丑,但是他有钱,这就够了。
斯佳丽想得到的一定要得到,弗兰克很快便与她结婚,塔拉庄园的危机随即解除。结婚后的斯佳丽一心要把弗兰克的生意掌握在自己手中,这在当时绝对是为世俗所不容(好封建的地方),斯佳丽精明强干,觉得弗兰克心肠太软,不能当好老板。
瑞特又出现了,然后说:你怎么不等我呀……
虽然斯佳丽的经济状况还可以,但是整个社会的状况却是那么糟糕。无数解放的黑奴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到处犯罪,侮辱白种女人。然后这些女人的亲人又去报复,政府再把他们逮捕起来处死……3K党就是专门为白种女人报仇的。没有法律的保护,每一个人都生活的提心吊胆,这种折磨何时才会结束?
杰拉尔德在一次意外当中从马上摔断了脖子死了,威尔和苏埃伦结婚了,卡丽恩进了修道院。塔拉庄园仿佛已经不属于斯佳丽一样。她生了第二个孩子,是个女孩。
一天晚上,斯佳丽险些遭到了侮辱。这件事情的直接后果就是3K党去为斯佳丽报仇,而弗兰克、阿希礼这些人都是3K党。政府却已经得到了消息要围捕3K党。最终,瑞特帮助他们巧妙地演出了一出戏,从而拯救了所有的人(此段精彩)。但是弗兰克却在火拼当中牺牲了,斯佳丽再一次成为了寡妇。
瑞特终于向斯佳丽求婚了,他怕斯佳丽又嫁给别人,所以赶快。斯佳丽的确喜欢他,虽然她心里爱的还是阿希礼(阿希礼到底那儿好?),两人结婚,众人非议。
第五部:
婚后的生活斯佳丽很快活,瑞特也非常宠着她,满足她的一切虚荣,只是有时候,瑞特看到斯佳丽心里想着阿希礼的时候会非常非常的愤怒。斯佳丽觉得瑞特和他之前的两个丈夫都不一样,瑞特就和阿希礼一样神秘莫测,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也总是戏谑和互相嘲弄。
斯佳丽生了一个女儿,小名叫美蓝。瑞特对她非常疼爱,从此之后,他为了美蓝能够不被他人排斥,开始改变自己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扮演”(其实不是演戏)一个好父亲的形象。
有一次,斯佳丽和阿希礼情不自禁地开始回忆往事,结果被人撞见抱在一起。面对千夫所指,玫兰妮却依旧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什么事情都没有。还是瑞特和玫兰妮出面保护了斯佳丽,当然这件事也彻底伤透了瑞特的心。
斯佳丽怀了瑞特的孩子,可是等到瑞特回来。瑞特却讽刺她说这是阿希礼的孩子,结果斯佳丽失足摔倒流产(此段被后来的很多故事用烂了……)。
两个人的关系从此变得无比疏远,瑞特把心思都放在美蓝身上,不再关注斯佳丽。而斯佳丽的内心也觉得无比失落和伤心。
美蓝四岁的时候,非要学骑马,她非要骑马跳过栏杆,前尘似梦,斯佳丽仿佛看见了多年以前杰拉尔德骑马跳过栏杆的样子……一瞬间,她感到了恐惧,但是太晚了,美蓝和他的外公一样,从马上摔下而死。
瑞特和斯佳丽两个人开始互相指责,觉得都是对方害死了美蓝。瑞特几乎已经精神失常,苦苦不让美蓝下葬(虐心的情节……)。最后还是玫兰妮出面,玫兰妮始终像一个天使一样,可以抚慰任何人的心灵。
斯佳丽到外面去旅行,结果收到电报,玫兰妮病危了……
原来玫兰妮一直想要个孩子,但是小产了。临终之时,她只是希望斯佳丽好好照顾她的孩子和阿希礼,要好好对待瑞特,瑞特那么爱斯佳丽。玫兰妮至死心怀感恩(这段我都哭了)。
多少年来,斯佳丽一直视玫兰妮为情敌,但是她现在终于离开了,斯佳丽却是那么伤心和失落。玫兰妮走了,多少年来一直帮助她的女朋友就那么走了,斯佳丽终于明白了两个残酷的事实:她一直都爱着玫兰妮,她从来都没有爱过阿希礼。
玫兰妮的最后一句话刺痛了斯佳丽,和玫兰妮一样,多少年来,斯佳丽不是也一直无视瑞特对她的爱吗?瑞特为她做了那么多,而她却始终迷恋自己塑造的阿希礼的幻影。
斯佳丽决心向瑞特表白,告诉他她爱他。
然而……
瑞特对她的心已经死了,哀莫大于心死。本来还有美蓝,但是美蓝死了,什么都带走了。瑞特已经心灰意冷,也许以前有误会,瑞特害怕被拒绝而不愿承认自己的爱,但是现在瑞特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他要回到故乡去了。
瑞特走了,斯佳丽身边的人一个一个都离开她了,但是没关系,斯佳丽没有绝望,她要回到塔拉庄园疗伤,不管她想得到什么,都会得到的。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许,真正的考验,现在才开始呢!
最后谈谈我对书中人物的看法吧,关于四大主角。
不知为何,一直很讨厌阿希礼。当断不断,如果不是他,斯佳丽不会错失自己的最爱。可是没有他,斯佳丽也未必能够支撑下来。斯佳丽喜欢的不过是一个自己喜欢的幻影,她把阿希礼当成神明,殊不知谁也成不了谁的神。阿希礼也不过是个普通人,一个懦弱的人。
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兰妮,那么温柔那么善良,仿佛就像天使一样抚慰每个人的心。虽然外表柔弱,但是内心比斯佳丽还要刚强。可她最后还是死了,就好像瑞特说的那样,她是伟大的,她也许是斯佳丽的反面,又或者,只是境遇不同的斯佳丽?
瑞特无疑是非常讨人喜欢的男主角,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呵呵。瑞特自私无赖,但是不虚伪,这些都和斯佳丽一样,只是他比斯佳丽高明的地方,是他看透了自己的心,从而不会像斯佳丽那样追悔莫及。但是他毕竟比斯佳丽大了那么多岁,成熟也是自然的。冒险家年纪大了以后,也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了,难道叛逆终究要屈服于世俗?
当我是个萝莉的时候,看过这本书的缩写本,当时并不喜欢斯佳丽,觉得她太过不择手段,太过自私了。但是现在长大了,看过完本之后不仅很钦佩斯佳丽。不错,她自私,不择手段,虚荣,但是这些缺点难道每个人都没有吗?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愿做一个规规矩矩的“正经人”,把内心的种种邪恶甚至肮脏的想法压制下去。斯佳丽至少有一个优点,就是她不虚伪,她真实不掩盖,我觉得这才是一个真实的人。我相信会有很多人羡慕斯佳丽的,我们都是有贼心没贼胆啊……
尽管在斯佳丽的身上道德观似乎很淡薄,可是她受过那么大的打击,试问如果自己设身处地的承受那些,又会变成怎样?除了坚强,没有别的选择吧。每个人变成什么样子,根本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成为怎样的人,不过是看生活是否把你逼迫到了一定程度(感同身受)。痛苦的蜕变,有谁想过背后有多少无奈呢?
斯佳丽尽管事业上很成功,但是感情上却一直受挫折,她始终不了解自己所爱的人,才失去了爱人。十二年的时间,斯佳丽似乎在感情的迷宫中一直无法走出,当她彻悟的时候,我相信一个新的人生会像她开启的!
这本书最大的价值不仅仅是关于爱情的思考,还有对美国内战的剖析。我们接触到的很多材料都是说北方如何如何正义,林肯如何如何伟大。但是这本书却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方面,站在南方人的立场上,难道这一切不都是真实的吗?他们经历的种种苦难,仅仅因为一个战败就可以轻易地抹去?我相信他们都是真实的,因为这是一个复杂的世界。